2021年度泸县水务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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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11月21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5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5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8
第四部分附件………………………………………………22
第五部分附表………………………………………………5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注:请部门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能参照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泸县水务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水务、水土保持、防汛抗旱的职能部门和执法监督部门。主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水文工作,发布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县水资源公报;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指导全县农村水务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等。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泸县水务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省水利厅“3226”工作思路和市水务局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水利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实现了泸县“十四五”发展的良好开局。
结合工程补短板的要求,细化措施,强化项目监督,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水利投入1.8亿元。
1.河流治理项目。濑溪河县城堤防三期、牛滩堤防二期工程已全面完成,建成堤防工程4.7公里,综合治理河道7.4公里;龙溪河立石镇堤防工程加快建设,龙溪河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治理试点项目开工建设。
2.泸县整合共享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完成。完成投资1700万元,有效整合水雨情查询系统等6个信息管理系统,推进水利管理数据共享化、防汛信息化和管理科学化。
3.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3座,即:奇峰镇岳铺田水库、兆雅镇河溪子水库、玄滩水库。
4.两个中型灌区渠道配套改造工程大力推进。三溪口中型灌区立石镇、百和镇灌区渠系(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全面完成;螺蛳山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加快建设。
5.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21年完成年度改革面积9.14万亩,累计完成改革面积36.13万亩。
二、机构设置
泸县水务局下属二级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
纳入泸县水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泸县水务局(本级)
2. 泸县水政监察大队(参公)
3. 泸县水利技术推广中心
4. 泸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5. 泸县水库管理站
6. 泸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7. 泸县三溪口水库管理所
8. 泸县艾大桥水库管理所
泸县水务局为行政单位,为独立核算一级预算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为8个,即泸县水务局、泸县水政监察大队(参公)、泸县水利技术推广中心、泸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泸县水库管理站、泸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泸县三溪口水库管理所、泸县艾大桥水库管理所,除泸县水务局(本级)独立核算外,其他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均未独立核算,故报表为一套报表。
2019年泸县防汛抗旱服务中心更名为泸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泸县水利管理和技术推广站更名为泸县水利技术推广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4843.17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6030.23万元,下降59.19%。主要变动原因是1.2020年新增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支出34725.70万元;2.2020年新增抗疫特别国债1500.00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24214.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584.02万元,占68.4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30.01万元,占31.5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4323.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8.51万元,占12.42%;项目支出12544.86万元,占87.58%。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843.1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6030.23万元,下降59.19%。主要变动原因是1.2020年新增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支出34725.70万元;2.2020年新增抗疫特别国债1500.00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54.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09%。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117.41万元,减少32.24%。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新增雨污分流项目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54.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5.14万元,占1.35%;卫生健康支出80.34万元,占0.75%;农林水支出10454.51万元,占97.20%;住房保障支出74.99万元,占0.70%。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754.98,完成预算100%。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8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 支出决算为99.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 支出决算为3.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80599: 支出决算为13.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抚恤(款)20808
死亡抚恤(项)2080801: 支出决算为27.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 卫生健康(类)210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1011
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支出决算为14.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事业医疗(项)2101102:支出决算为48.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01103:支出决算为18.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农林水支出(类)213
(1)水利(款)21303
行政运行(项)2130301:支出决算为861.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130306:支出决算为1385.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水土保持(项)2130310:支出决算为27.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村人畜饮水(项)2130335:支出决算为42.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其他水利支出(项)2130399:支出决算为8138.31万元,完成预算58.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项目未完工,工程款未支付,年末结余结转较多。
3. 住房保障支出(类)221
(1)住房改革支出(款)22102
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支出决算为74.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78.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23.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55.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1.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00万元,占45.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00万元,占54.84%。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0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其他车型(含特种用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水质监测、水资源节约与保护、水利安全监督、水库维修养护、下属事业单位查看、防汛、山洪灾害、小(一)型水库、河长制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7.00万元,主要用于迎接省市各级调研、督查、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69批次,183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7.0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市级评价复核验收及堤防验收用餐费0.18万元;省“清四乱”回头看督查用餐费0.13万元;省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调研龙溪河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项目用餐费及住宿费0.59万元;市人大调研防洪抢险应急演练及农村洪水第二次联席会用餐费0.43万元;巴中市恩阳区水利局赴泸考察学习用餐费0.1万元;市水务局调研水库移民后扶工程及水土流失评审会用餐费0.46万元;水利厅一级巡视员一行笠泸综合督导水利工作用餐费0.24万元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68.3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泸县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13万元,比2020年增加91.55万元,增长143.99%。主要原因是2021年并入三溪口及艾大桥水库管理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泸县水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52.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263.9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7.60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泸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工程施工10658.27万元;泸县2021年黑沟等4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605.64万元;泸县整合共享信息化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和第三方测评机构政府采购项目、濑溪河二三期工程国家级水产种质源保护区专题保护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泸县水务局泸县螺蛳山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服务190.50万元;濑溪河泸州市泸县段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164.98万元;四川省泸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工程监理120万元;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螺狮山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服务、泸州市濑溪河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项目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567.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6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17%。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泸县水务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开展水质监测、水资源节约与保护、水利安全监督、水库维修养护、下属事业单位查看、防汛、山洪灾害、小(一)型水库、河长制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1年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等1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同时,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总体按计划完成建设,是利民惠民的民生工程,发挥了各项效益。在项目的决策上是正确的,资金分配办法得当,资金管理办法健全、规范,因素选择全面、合理。资金分配结果合理,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规定,资金及时分解下达。项目管理资金全部及时到位,资金管理安全,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建立健全了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完善,绩效目标完成效果显著,群众满意度高,自评得分100分。详见《2021年泸县水务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抚恤费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指反映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1年泸县水务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泸县水务局是一级预算单位,属行政单位,下属二级单位7个,其中:事业单位6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
(二)机构职能。
泸县水务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水务、水土保持、防汛抗旱的职能部门和执法监督部门。主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水文工作,发布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县水资源公报;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指导全县农村水务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等以及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人员概况。
泸县水务局年末编制数为105名,其中:行政人员编制14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8名,事业人员编制79名,工勤编制4名。年末在职人员总数91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5人,事业人员69人,工勤人员4人;退休人员59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2021年初预算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进行合理预算总计为24843.18 万元,主要分为基本支出1778.5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12544.86万元两类。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24214.03万元,支出14323.37万元,2020年度结转资金629.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0.48万元;项目支出198.66万元。2020年年终结转项目资金10519.80万元。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见2021年财政资金收入表)
2021年财政资金收入决算表
财决公开02表 | ||||||
部门:泸县水务局 | 金额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
合计 | 24,214.03 | 24,214.03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194.15 | 2,194.15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17.61 | 117.61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99.98 | 99.98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3.86 | 3.86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3.77 | 13.77 | |||
20808 | 抚恤 | 27.53 | 27.53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27.53 | 27.53 | |||
20822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 2,049.01 | 2,049.01 | |||
2082201 | 移民补助 | 850.01 | 850.01 | |||
2082202 | 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 | 1,199.00 | 1,199.0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80.35 | 80.35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80.35 | 80.35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4.11 | 14.11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48.24 | 48.24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8.00 | 18.00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17,864.54 | 17,864.54 | |||
21303 | 水利 | 16,283.54 | 16,283.54 | |||
2130301 | 行政运行 | 430.58 | 430.58 | |||
2130306 |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 | 1,385.93 | 1,385.93 | |||
2130314 | 防汛 | 534.00 | 534.00 | |||
2130399 | 其他水利支出 | 13,933.03 | 13,933.03 | |||
21366 | 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 | 1,487.00 | 1,487.00 | |||
2136601 | 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 | 957.00 | 957.00 | |||
2136699 | 其他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 530.00 | 530.00 | |||
21369 |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安排的支出 | 94.00 | 94.00 | |||
2136902 | 三峡后续工作 | 94.00 | 94.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74.99 | 74.99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74.99 | 74.99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74.99 | 74.99 | |||
229 | 其他支出 | 4,000.00 | 4,000.00 | |||
22904 |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4,000.00 | 4,000.00 | |||
2290402 |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 4,000.00 | 4,000.00 | |||
注:本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见2021年财政资金支出表)
(三)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03表 | ||||||
部门:泸县水务局 | 金额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合计 | 14,323.37 | 1,778.51 | 12,544.86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84.08 | 145.14 | 438.94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17.61 | 117.61 | 0.0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99.98 | 99.98 | 0.00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3.86 | 3.86 | 0.00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3.77 | 13.77 | 0.00 | ||
20808 | 抚恤 | 27.53 | 27.53 | 0.00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27.53 | 27.53 | 0.00 | ||
20822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 438.94 | 0.00 | 438.94 | ||
2082201 | 移民补助 | 438.94 | 0.00 | 438.94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80.35 | 80.35 | 0.0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80.35 | 80.35 | 0.00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4.11 | 14.11 | 0.00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48.24 | 48.24 | 0.00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8.00 | 18.00 | 0.00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36.75 | 0.00 | 36.75 | ||
21213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 36.75 | 0.00 | 36.75 | ||
2121304 | 城市防洪 | 36.75 | 0.00 | 36.75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10,547.20 | 1,478.03 | 9,069.17 | ||
21303 | 水利 | 10,454.50 | 1,478.03 | 8,976.47 | ||
2130301 | 行政运行 | 861.07 | 861.07 | 0.00 | ||
2130306 |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 | 1,385.93 | 596.93 | 789.00 | ||
2130310 | 水土保持 | 27.20 | 0.00 | 27.20 | ||
2130335 | 农村人畜饮水 | 42.00 | 0.00 | 42.00 | ||
2130399 | 其他水利支出 | 8,138.30 | 20.03 | 8,118.27 | ||
21369 |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安排的支出 | 92.70 | 0.00 | 92.70 | ||
2136903 | 地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 92.70 | 0.00 | 92.7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74.99 | 74.99 | 0.0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74.99 | 74.99 | 0.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74.99 | 74.99 | 0.00 | ||
229 | 其他支出 | 3,000.00 | 0.00 | 3,000.00 | ||
22904 |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3,000.00 | 0.00 | 3,000.00 | ||
2290402 |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 3,000.00 | 0.00 | 3,000.00 |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涉及有专项预算的部门,专项预算项目自评报告作为附件报送;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作为附表报送)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2021年12月,严格按照《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泸县2021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方法和口径》等预算编制的法律、法规,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基准期。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采取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编制的方法,结合我局实际和工作计划,认真开展我局的预算编制工作,人员经费预算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股审核过的工资进行编制,切实做到数据完整和准确无误。对项目资金的预算,提出具体的项目、目标和实施计划,细化项目支出内容,精准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申报表,提供准确的项目支撑依据,切实做到项目资金编制的合理化、人性化,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整、准确的报送到县级财政部门,为全县预算编制工作的按时完成打下基础。
泸县水务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泸县水务局承担着防汛抗旱减灾、水政执法、水资源保护和河湖保护、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库监管、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农田水利管理等职能。2021年,泸县水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的治水思路,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制度为抓手,以依法治水为保障,加快推进现代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进程,夯实乡村振兴水利基础。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主线,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防洪抗旱减灾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动农田水利、江河治理、水土保持、农村安全饮水等方面的重点工作,夯实水利基础设施条件,提升现代水安全保障水平,服务“三农”发展,深化水务综合改革,推进依法治水进程,不断提高水利综合管理能力,为泸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1.人员类:人员经费1623.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决算为1623.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达到100%。
2.运转类:
基本运转经费124.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支出决算为124.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达到100%。
其他运转特定目标及项目资金406.50万元,支出决算为406.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达到100%。主要包括:
(1)公务接待费17.00万元,项目全年预算数17.00万元,执行数为17.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保障公务接待及商务接待工作开展。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0万元,项目全年预算数14.00万元,执行数为14.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保障下乡检查、扶贫等正常出行,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办事效率。
(3)水利安全监督22.00万元,项目全年预算数22.00万元,执行数为2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用于保障不发生较大以上(含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包含三溪口、艾大桥水库安全工作。
(4)防汛抗旱工作经费及山洪地质灾害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经费82.00万元;项目全年预算数82.00万元,执行数为8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证防汛工作正常开展、防汛物资到位;保障抗旱物资购置管护。
用于本单位汛期24小时双人双岗值班(含闸坝管理所),山洪灾害平台24小时值班,水情信息通畅,出勤快捷。保障防汛抢险基础工作顺利开展,包含三溪口、艾大桥水库防汛工作。
用于保障山洪灾害县级预警平台及群防群测工作顺利开展,预警人员补助,确保将山洪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
(4)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经费80.00万元,项目全年预算数80.00万元,执行数为8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用于中型水库、小(一)型、小(二)型水库水雨情动态监测预警,三溪口、艾大桥水库水质保护、水利工程基本维护费。
(5)河道砂石管理工作经费、河长制工作经费及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152.50万元,项目全年预算数152.50万元,执行数为152.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用于水利执法监督。
加强河道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河道水质清洁。
用于派驻立石镇普照村2人开展扶贫相关工作,其中第一书记1人,协助扶贫工作1人。
(6)长江水水质监测工作经费20.00万元,项目全年预算数20.00万元,执行数为2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用于保障村镇供水饮水安全情况。
(7)水资源管理及节水工作经费4.00万元,项目全年预算数4.00万元,执行数为4.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用于加强水资源管理,建设节水型社会,项目全年预算数4.00万元,执行数为4.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8)上争外引工作经费15.00万元,项目全年预算数15.00万元,执行数为1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用于保障向上争取资金、对外招商引资顺利开展。
(二)结果应用管理情况。
在资金的支出执行上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坚持“反对浪费,节约开支”的原则,专款专用,不拖欠,不挪用。在收到财政对口股室下达的各类指标后,按照资金的用途,在把好审核关的基础上,按时按量按照资金预算进度及时拨付各项款项。人员经费、日常公用及项目资金全部是按要求和规定给予支付,特别是在三公经费方面加强管理,不该报销的一律不给予报销,严格把支出控制在年初的预算指标内,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十项规定”和财务相关规定执行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2021年在保证我局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和我局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情况下,把节约的经费全部上缴财政。
1.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泸县水务局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和细化了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财务收支平衡,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运转和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2)机关厉行节约
县水务局根据《泸县水务局内部控制手册》中关于“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在保证单位正常工作需要和人员经费的前提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31.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万元,与上年持平;公车运行维护费14.00万元,与上年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69批次,1836人。(“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对比表如下)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对比表
单位:元、人、次 | |||||||
指标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
支出金额(元) | 接待批次 | 接待 人次 | 支出金额(元) | 接待批次 | 接待 人次 | ||
“三公”经费支出 | 310000 | 154 | 1878 | 310000 | 169 | 1836 | |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140000 | 140000 |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40000 | 140000 | |||||
公务接待费 | 170000 | 154 | 1878 | 170000 | 169 | 1836 |
总之,我局2021年度认真落实贯彻了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十项规定”和单位财务规章制度,优化了年度预算安排,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了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使得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3)机关节能降耗
县水务局一直遵循和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自觉养成节约习惯,倡导健康、文明、节俭、适度的消费理念,从自身的用水、用电做起, 打造水务干部“人人讲节约、事事讲节约、时时讲节约”的良好氛围。
2.财务管理情况。
(1) 水务局机关建立了《泸县水务局内部控制手册》,制定了相应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预算管理制度”、“收支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我局严格遵守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做到账务处理规范,会计凭证和财务报告真实完整,不做假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明确一般性支出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报账审核。机关公务接待、差旅费严格按泸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2)遵守财经法规,严格财经纪律,依法接受财政、审计、巡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按时上报各项报表及自查报告。
(三)自评质量。
2021年,县水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市水务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水务部门发展服务、保障民生的优势和作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泸县水务局2021年水利建设项目均已通过水利部绩效目标考核,完成考核任务。
泸县水务局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绩效管理完善,绩效目标完成效果显著,群众满意度高,自评得分100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我局不管是在资金预算编制方面,还是预算执行、综合管理、整体绩效方面,均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并合理安排项目,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完成了部门职能职责,实现了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支出绩效。所以我局总体评价为良。
(二)存在问题。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项目进度缓慢导致预算执行缓慢情况,影响项目绩效考核。在今后工作中将大力加强对项目进度的监督与预算执行情况,保证预算的执行与项目推进。
(三)改进建议。
在今后工作中将大力加强对项目进度的监督与预算执行情况,保证预算的执行与项目推进。
附件
2022年水利发展资金专项预算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范本
(主管部门自评)
一、概述
(一)中央和省下达水利发展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泸州市泸县2021年度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分2批次下达,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分别为:
1. 2020年12月下达第一批资金预算。《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0〕167号)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501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755万元,省级资金1262万元)。
泸县财政局以泸县财农〔2021〕015号预算下达了该项目资金。该资金建设项目7个:①泸县螺蛳山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1358万元,整治渠道13.5km,新建34.85km管道,新建泵站2座,整治泵站2座,其他渠系建筑物5处,安装计量设施38处。②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740万元,除险加固3座小型水库。③龙溪河立石镇政府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2114万元,项目综合治理河长6.5公里,新建堤防3.543km,清淤5.2km。④螺蛳山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700万元,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0平方公里。⑤山洪灾害防治项目20万元,山洪灾害防治保护人口1.3万人。⑥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30万元,完成8处工程,改善解决80万人的饮水。⑦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55万元,用于8处小型水库维修养护。
2. 2021年6月下达第二批资金预算。《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49号)下达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8896万元。泸县财政局以泸县财农〔2021〕087号预算下达了该项目资金。该资金建设项目2个:①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796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泵站1座、新建高位水池1座、输水管线5.5千米,岸坡整治16.10km,清淤疏浚21.25km。②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931万元,除险加固4座小型水库。
(二)实施项目情况
1. 泸县螺蛳山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1358万元,整治渠道13.5km,新建34.85km管道,新建泵站2座,整治泵站2座,其他渠系建筑物5处,安装计量设施38处。
2. 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完成7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总投资1671万元,防洪保护人口0.25万人。
3. 龙溪河立石镇政府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2114万元,项目综合治理河长6.5公里,新建堤防3.543km,清淤5.2km。
4. 螺蛳山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700万元,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0平方公里,主要建设内容有坡改梯、水土保持林、经果林、封禁治理,及配套蓄水池、截排水沟、沉沙池、田间道路和塘堰整治等措施。
5. 山洪灾害防治及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项目总投资20万元,制作宣传标语、危险区警示牌、转移路线指示牌、避灾安置点标识牌、明白卡,持续开展培训和演练、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
6.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3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是更换各类闸阀29套,更换DN200水锤消除器及配套管件1套,更换变电房门2扇,安装DN90管3.9km,为全县80万人提供饮水改善和保障。
7. 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55万元,用于8处小型水库维修养护。
8. 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总投资7965万元,完成新建泵站1座、新建高位水池1座、输水管线5.5千米。岸坡整治16.10km,清淤疏浚21.25km,建设小花溪生态种养区工程、滨水生态防线构建工程、龙溪河三溪口生态湿地塘工程。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自评依据
1. 川财农〔2020〕167号、川财农〔2021〕49号、泸县财农〔2021〕015号、泸县财农〔2021〕087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54号)、《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7〕30号)、《四川省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9〕131号)、《四川省水利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川财农〔2017〕13号)等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水利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等。
3. 纳入2021年度水利发展资金支出方向实施项目的相关规划、实施方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批复文件,项目招标、监理、施工和验收等建设管理有关资料。
(二)自评方式
按照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考评相关文件要求,根据我县2021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和验收情况实事求是开展自评工作,并完成自评报告。
三、绩效自评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 资金到位情况
泸州市泸县批复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13913万元,到位资金13913万元,中央和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到位率100%。
(1)《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0〕167号)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5017万元。泸县财政局以泸县财农〔2021〕015号预算下达了该项目资金,资金到位率100%。
(2)《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49号)下达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8896万元。泸县财政局以泸县财农〔2021〕087号预算下达了该项目资金,资金到位率100%。
表1 2021年度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到位情况表
分类 | 批复预算数(万元) | 扣除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后 | ||||||
预算数(万元) | 到位资金(万元) | 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到位率 | ||||||
总投资 | 其中 | 小计 | 其中 | |||||
中央 | 省级 | 中央 | 省级 | |||||
中型灌区节水改造 | 1358 | 1358 | 500 | 858 | 1358 | 500 | 858 | 100% |
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 1671 | 1671 | 1671 | 1671 | 1671 | 100% | ||
中小河流治理 | 2114 | 2114 | 1812 | 302 | 2114 | 1812 | 302 | 100% |
水土保持工程建设 | 700 | 700 | 700 | 700 | 700 | 100% | ||
山洪灾害防治 | 20 | 20 | 20 | 20 | 20 | 100% | ||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 30 | 30 | 30 | 30 | 30 | 100% | ||
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 | 55 | 55 | 3 | 52 | 55 | 3 | 52 | 100% |
河湖水系连通 | 7965 | 7965 | 7965 | 7965 | 7965 | 100% |
2. 资金执行情况
泸县2021年中央及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投资13913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完成投资11231万元,投资完成率81%,截至2022年6月完成投资13913万元,投资完成率100%。
(1)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截至2021年12月完成投资1358万元,投资完成率100%。
(2)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截至2021年12月完成投资740万元,投资完成率44%,截至2022年6月完成投资1671万元,投资完成率100%。
(3)龙溪河立石镇政府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截至2021年12月完成投资1797万元,投资完成率85%,截至2022年6月完成投资2114万元,投资完成率100%。
(4)螺蛳山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截至2021年12月完成投资1358万元,投资完成率100%。
(5)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截至2021年12月完成投资20万元,投资完成率100%。
(6)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截至2021年12月完成投资30万元,投资完成率100%。
(7)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截至2021年12月完成投资55万元,投资完成率100%。
(8)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截至2021年12月完成投资6531万元,投资完成率82%,截至2022年6月完成投资7965万元,投资完成率100%。
表2 2021年度水利发展资金执行情况表
分类 | 投资 (万元) | 完成投资(万元) | 投资完成率(%) | ||
2021年12月底 | 2022年6月底 | 2021年12月底 | 2022年5月底 | ||
中型灌区节水改造 | 1358 | 1358 | 1358 | 100 | 100 |
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 1671 | 740 | 1671 | 44 | 100 |
中小河流治理 | 2114 | 1797 | 2114 | 85 | 100 |
水土保持工程建设 | 700 | 700 | 700 | 100 | 100 |
山洪灾害防治 | 20 | 20 | 20 | 100 | 100 |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 30 | 30 | 30 | 100 | 100 |
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 | 55 | 55 | 55 | 100 | 100 |
河湖水系连通 | 7965 | 6531 | 7965 | 82 | 100 |
3. 资金管理情况
省财政厅、水利厅将中央、省级水利发展专项资金和工作清单下达给县财政和水务部门,由县水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通过招投标等规范程序,及时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并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工程进度款拨付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按审批程序报批,每次进度款按照完成工程量的80%拨付,审计后按照合同预留质量保证金拨付工程款,质保期满后经审批拨付质量保证金。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 组织实施
根据省水利厅、财政厅关于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县结合实际,成立了泸县2021年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泸县2021年水利发展资金项目财务管理办法,严格资金管理。2021年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由各项目主管部门组建法人单位,成立工程建设指导组,制定项目工程管理办法,通过招投标程序选择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并严格按照合同管理。由法人单位、监理单位和水务局质量监督单位对工程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外观形象、安全管理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做到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2. 绩效管理
根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管理相关文件,我县对项目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外观形象、安全管理、受益群众满意度进行了自评,自评材料质量可靠,绩效目标优秀,自评材料报送及时。
(三)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 项目数量指标
(1)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2021年下达任务改造节水面积0.61万亩,实际全部完成。
(2)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下达任务除险加固小型水库7座,实际全部完成。
(3)龙溪河立石镇政府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下达任务治理河长6.5km,实际全部完成。
(4)螺蛳山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下达任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平方公里,实际全部完成。
(5)山洪灾害防治项目,下达任务完成1个县的山洪灾害防治及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实际全部完成。
(6)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下达任务维修8处集中供水工程,改善80万人的饮水,实际全部完成。
(7)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下达任务维修养护小型水库8座,实际全部完成。
(8)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下达任务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县1个,实际全部完成。
2. 项目质量指标
泸县2021年中央及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已全部完工,已建工程质量全部合格,不存在质量问题。
3. 项目时效指标
截至2022年6月底,泸州市泸县水利发展资金实施项目类型8类,涉及8个项目,项目开工8个,项目完工8个,项目完工验收7个,项目验收合格7个,项目完工率100%,项目验收率87.5%。
表3 2021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进度情况表
分类 | 实施项目数(个) | 项目完工率(%) | 项目验收率 (%) | |||
总数 | 项目开工 | 完工验收 | 验收合格 | |||
中型灌区节水改造 | 1 | 1 | 1 | 1 | 100 | 100 |
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 1 | 1 | 1 | 1 | 100 | 100 |
中小河流治理 | 1 | 1 | 1 | 1 | 100 | 100 |
水土保持工程建设 | 1 | 1 | 1 | 1 | 100 | 100 |
山洪灾害防治 | 1 | 1 | 1 | 1 | 100 | 100 |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 1 | 1 | 1 | 1 | 100 | 100 |
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 | 1 | 1 | 1 | 1 | 100 | 100 |
河湖水系连通 | 1 | 1 | 100 |
4. 项目成本指标
泸县2021年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严格按照成本(预算)控制,在实际执行中没有超出概算的项目。
(四)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 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后,可减少项目区受灾情况,减少洪灾经济损失,改善了灌溉条件,提高了灌溉保证率,节约了水资源,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从根本上提高了农业生产条件,切实保障了农业增效、粮食增产、农民增收。
2. 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工程的实施,保证了项目区群众的农业生产用水,保障了社会稳定和谐,改善了水利基础条件,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提高了当地老百姓的生活水平,让百姓过上了小康生活。
3. 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坚持产水配套,坚持生产与生态兼顾,不断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在项目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了很大改善,有效提高了水资源利用率,加强了水土保持力度,有力促进了生态系统平衡。
4. 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项目实施后,受益乡村成立了专门的管护机构,明确了管护主体,主要有村集体、乡镇水利服务中心、镇人民政府等几种类型,落实了管护资金渠道、建立了有效的管护机制,对下一步项目良性运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工程均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通过项目实施,提升了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了发展后劲,促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振兴乡村战略和水美新村建设奠定了水利基础。
(五)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项目区群众受益很大,群众非常满意。通过调查和走访部分农户,满意度100%。
表4 2021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满意度调查情况汇总表
县级 | 调查问卷数(份) | 平均满意度(分) | 备注 |
合计 | |||
泸县 | 100 | 100 |
四、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泸州市泸县绩效目标完成成效显著,只有泸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没有验收,这是因为该项目是跨年度项目,还有建设内容。我县下一步将积极与发改部门进一步整合监管力度,共享监管信息,创新监管手段和方法,强化项目审批和实施事中事后监管,谁审批谁承担监管主体责任。加强施工队伍的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提升施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推进水利事业健康发展。
五、综合评价结论
泸州市泸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总体按计划完成建设,是利民惠民的民生工程,发挥了各项效益。在项目的决策上是正确的,资金分配办法得当,资金管理办法健全、规范,因素选择全面、合理。资金分配结果合理,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规定,资金及时分解下达。项目管理资金全部及时到位,资金管理安全,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建立健全了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完善,绩效目标完成效果显著,群众满意度高,自评得分99.5分。
六、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评价是绩效管理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有效、科学地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做好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一是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项目争取、资金划拨等因素挂钩,用于考评和管理,实现奖惩并举,有效激励。对于绩效结果不合格并且长期不改进者,根据严重程度给予扣分和在项目上减少资金等处罚。二是将绩效考评结果公之于民,与民众、管理单位进行密切沟通、交流,在反馈的基础上指导管理部门工作计划,促进管理部门工作目标实现。帮助管理部门及时规避决策风险,提高政策与民意的契合度。
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希望上级对地方加大项目资金支持。
附表
泸县2021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自评表
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 | 泸州市泸县财政局 | 市(州)、县(市、区)水利部门 | 泸州市泸县水务局 | |||||||||||
预算到位情况(万元) | 批复预算数: | 13913 | 扣除脱贫县资金后预算数: | 实际到位数: | 13913 | |||||||||
其中:中央财政 | 12651 | 其中:中央财政 | 其中:中央财政 | 12651 | ||||||||||
省级财政 | 1262 | 省级财政 | 省级财政 | 1262 | ||||||||||
地方财政 | 地方财政 | 地方财政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1.中型灌区小型节水改造:节水改造面积0.61万亩。 2.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7座。 3.中小河流治理:治理河长6.5公里。 4.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平方公里。 5.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山洪灾害防治的县数1个。 6.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维修8处集中供水工程,改善80万人的饮水。 7.水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8座。 8.河湖水系连通: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县数1个。 | 1.中型灌区小型节水改造:节水改造面积0.61万亩。 2.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7座。 3.中小河流治理:治理河长6.5公里。 4.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平方公里。 5.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山洪灾害防治的县数1个。 6.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维修8处集中供水工程,改善80万人的饮水。 7.水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8座。 8.河湖水系连通: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县数1个。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单位 | 分值 | 批复年度指标值 | 调整后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评分标准 | |
管理工作 | 项目决策 | 6 | 资金分配 | 6 | 分配挂钩 | -- | 2 | -- | -- | -- | 2 | 建立分配挂钩机制,绩效评价结果与市县资金分配挂钩(2分) | ||
分配结果 | -- | 4 | -- | -- | -- | 4 | 资金分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规定(2分),资金及时分解下达(2分) | |||||||
项目管理 | 34 | 资金到位 | 6 | 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到位情况 | -- | 4 | -- | -- | -- | 4 | 中央财政资金和省级财政资金到位情况(4分) | |||
到位时效 | -- | 2 | -- | -- | -- | 2 | 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分) | |||||||
资金安全 | 12 | 资金问题 | -- | 8 | -- | -- | -- | 8 | 绩效评价中未发现问题(4分);相关检查中未发现问题(4分) | |||||
整改情况 | -- | 4 | -- | -- | -- | 4 | 报送上年度绩效评价整改情况,按完成整改问题数量比例得分 | |||||||
组织实施 | 8 | 台账管理 | -- | 4 | -- | -- | -- | 4 | 使用中央资金的项目台账清晰、完整、精准 | |||||
机制建设 | -- | 4 | -- | -- | -- | 4 | 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投融资机制、建设和管护方式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 |||||||
绩效管理 | 8 | 绩效目标 | -- | 4 | -- | -- | -- | 4 | 绩效目标申报合理准确、应填尽填,省级绩效目标全部分解到县;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绩效目标的,每超一天扣0.3分,扣完为止 | |||||
报送质量 | -- | 4 | -- | -- | -- | 4 | 自评材料清晰、完整、准确;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绩效自评材料的,每超一天扣0.3分,扣完为止 | |||||||
项目绩效 | 产出指标 | 40 | 数量指标 | 20 | 1.治理中小河流长度 | 公里 | 20 | 6.5 | 6.5 | 6.5 | 20 | 第1、3、5未完成或应填未填一项扣5分;2、6、9未完成或应填未填一项扣3分;第4、7、8、10未完成或应填未填一项扣2分;其余数量指标未完成或应填未填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2.新建小型水库座数 | 座 | |||||||||||||
3.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座数 | 座 | 7 | 7 | 7 | ||||||||||
4.实施山洪灾害防治的县数 | 个 | 1 | 1 | 1 | ||||||||||
5.山洪沟治理数量 | 条 | |||||||||||||
6.骨干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座数 | 座 | |||||||||||||
7.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数 | 个 | 1 | 1 | 1 | ||||||||||
8.实施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县数 | 个 | |||||||||||||
9.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面积 | 万亩 | 0.61 | 0.61 | 0.61 | ||||||||||
10.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 | 万亩 | |||||||||||||
11.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数量 | 处 | 8 | 8 | 8 | ||||||||||
12.河流管护长度 | 公里 | |||||||||||||
13.湖泊管护面积 | 平方公里 | |||||||||||||
14.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 | 座 | 8 | 8 | 8 | ||||||||||
15.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县数 | 个 | 1 | 1 | 1 | ||||||||||
质量指标 | 9 | 1.截止2022年6月底,完工项目初步验收率 | % | 4 | 87.5 | 3.5 | 初步验收项目数除以项目总数,按比例得分(4分) | |||||||
2.工程验收合格率 | % | 2 | 100 | 2 | 验收合格项目数除以初步验收项目数,按比例得分(2分) | |||||||||
3.已建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 是/否 | 3 | 否 | 3 | 各类检查中存在质量问题的,每个事件按问题轻重扣1分、2分或3分,扣完为止 | |||||||||
时效指标 | 9 | 1.截止2021年底,投资完成比例 | % | 5 | 81 | 5 | 投资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80%以上得5分,低于80%的按比例得分,即投资完成比例×分值/80% | |||||||
2.截止2022年6月,投资完成比例 | % | 4 | 100 | 4 | 投资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完成投资除以扣除贫困县资金后投资,按比例得分(4分) | |||||||||
成本指标 | 2 | 1.单价是否控制在批复概算单价内 | 是/否 | 2 | 是 | 2 | 每出现一个实际执行中超概算的项目扣1分,扣完为止(2分) | |||||||
效益指标 | 15 | 经济效益指标 | 4 | 1.新增供水能力 | 万立方米 | 4 | 19 | 19 | 4 | 未完成或应填未填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4分) | ||||
2.新增、恢复灌溉面积 | 万亩 | 0.51 | 0.51 | |||||||||||
3.改善灌溉面积 | 万亩 | 0.5 | 0.5 | |||||||||||
4.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 万公斤 | |||||||||||||
5.保护耕地面积 | 万亩 | 0.3 | 0.3 | |||||||||||
社会效益指标 | 4 | 1.中小河流治理保护人口数量 | 万人 | 4 | 1.32 | 1.32 | 4 | 未完成或应填未填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4分) | ||||||
2.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保护人口数量 | 万人 | 0.25 | 0.25 | |||||||||||
3.山洪灾害防治保护人口数量 | 万人 | 1.3 | 1.3 | |||||||||||
4.淤地坝除险加固保护面积 | 平方公里 | |||||||||||||
5.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 | 万人 | 80 | 80 | 80 | ||||||||||
6.其他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 | 万人 | 0.8 | 0.8 | |||||||||||
生态效益指标 | 4 | 1.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 | 平方公里 | 4 | 20 | 20.15 | 20.15 | 4 | 未完成或应填未填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4分) | |||||
2.新增年节水能力 | 万立方米 | 114 | 114 | |||||||||||
3.地下水压采量(能力) | 万立方米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3 | 1.已建工程是否良性运行 | 是/否 | 2 | 是 | 2 | 水利发展资金涉及的项目出现运行维护问题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未安排维修养护经费的,指标1得分不超过1分 | |||||||
2.工程是否达到设计使用年限 | 是/否 | 1 | 是 | 1 | ||||||||||
满意度指标 | 5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5 | 1.受益群众满意度 | % | 5 | 100 | 5 | 90%以上得5分,满意度低于90%的按比例得分,即受益群众满意度×分值/90% | |||||
总分 | 100 | 100 | -- | -- | 100 | 99.5 | -- |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水利安全监督)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泸县水务局521415001 | 实施单位 | 泸县水务局 | |||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22 | 执行数: | 22 | ||
其中: 财政拨款 | 22 | 其中: 财政拨款 | 22 | |||
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0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监督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保障水利工程建设正常运行 | 监督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保障水利工程建设正常运行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监督检查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 全年安全检查300次左右 | 全年安全检查308次 | ||
质量指标 | 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管理运行等安全生产培训 | 安全培训500人次 | 提高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 |||
时效指标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 | 宣传资料2万份 | 增强安全意识 | |||
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监督检查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 避免发生较大范围安全事故 | 未出现较大安全事故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管理运行等安全生产培训 | 安全培训500人次 | 提高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 |||
生态效益 指标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 | 宣传资料2万份 | 增强安全意识 | |||
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减少财产损失,提高群众满意度 | 提升群众满意度达95% | 群众满意度达97% |
附表: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泸县水务局521415001 | 实施单位 | 泸县水务局 | |||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20 | 执行数: | 2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20 | 其中: 财政拨款 | 20 | |||
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0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保证村镇供水水质监测,对村镇供水水质进行管理 | 保证村镇供水水质监测,对村镇供水水质进行管理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监测农村村镇供水水质 | 保证农村村镇供水水质达标率90% | 农村村镇供水水质达标率95% | ||
质量指标 | 定期对农村村镇供水水质进行监测 | 提高农村饮水质量 | 农村饮水质量得到有效提高 | |||
时效指标 | 提高农村饮水质量 | 定期对农村村镇供水水质进行监测 | 农村饮水质量得到有效提高 | |||
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 避免发生群众饮水安全 | 未发生群众饮水安全事故 |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 避免发生群众饮水安全 | 未发生群众饮水安全事故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增强群众安全意识 | 避免发生群众饮水安全 | 未发生群众饮水安全事故 | |||
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增强群众满意度
| 提升群众满意度达80% | 群众满意度达85% |
附表:
第五部分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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