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四川省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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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11月18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容貌、环境卫生、市政工程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爱国卫生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县相关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组织编制城乡容貌管理、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工程设施维护管理和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爱国卫生工作以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承担城乡容貌管理的责任。
4.承担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
5.承担市政工程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的责任。
6.负责城乡容貌、环境卫生、市政工程设施、环境卫生设施、爱国卫生监察和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对全县城市(镇)管理综合执法的组织、指挥、协调、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专项、重大执法活动。
7.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制定;负责编制环卫设施专项规划,负责环卫设施建设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参与市政工程设施建设方案的审定、竣工验收工作。
8.牵头负责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任务;对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组织开展各专项集中整治活动;
9.承办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完善污水治理格局。对县城区48个雨水排口进行风貌整治。
二是积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房地产市场、建设工程招投标、城镇燃气、违法建设、扬尘污染、餐饮业油烟扰民、市容环境卫生等专项执法行动,立案124件,办结119件,罚款320余万元,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城市环境,维护公平正义,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三是加强市政设施管护。全年累计完成道路修复约6200㎡,电缆检修8.41km,路灯检修更换580盏,雨污井清理3041个,雨污管道疏通926米,破损市政井盖更换129个。
四是提升环卫作业质量。对县城区清扫保洁面积289万㎡实行每日“一扫两保”8小时和“三定”作业模式,严格落实“七净六无”要求,加强机械化作业,重点路段机械清扫和冲洗覆盖率达80%,清扫保洁率持续保持96%以上。
五是严控市容秩序,制止违法建设行为280多起,拆除违法建设2500多㎡。在县城区合理设置11个临时摊区,累计引导320个流动商贩进入摊区规范经营,满足周边市民日常生活需求。拆除违规户外广告150多块,清理灯箱户外广告70多块,清理坐式广告牌20多块,清理布标横幅和“牛皮癣”小广告920多处。
六是完成新建镇级垃圾中转站2座,垃圾库1座,新增四分类垃圾箱79组,三分类垃圾箱50组,勾臂箱215余个,垃圾箱(桶)410余个,户分类垃圾桶1300个,垃圾分类亭36组。
七是加快项目推进,完成G246快速通道杆管线迁改项目,有序推进渝昆高铁、泸永高速燃气设施迁改工程,新建高铁站燃气管线(PE160管)4.8公里。
二、机构设置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设三个事业单位泸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泸县市政工程服务中心、泸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和一个参公事业单位泸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2982.68万元。与2020年度收入14455.64万元对比减少1472.96万元,减少原因是减少疫情防控项目。
2021年度支出总计12324.68万元。与2020年度收入13537.64万元对比减少1212.96万元,减少原因是减少疫情防控项目。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1989.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89.2万元,占62.4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00.73万元,占37.5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232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67.12万元,占45.17%;项目支出6757.56万元,占54.8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982.68万元。与2020年度收入14455.64万元对比减少1472.96万元,下降10.19%。减少原因是减少疫情防控项目。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324.68万元。与2020年度收入13537.64万元对比减少1212.96万元,下降9.84%。减少原因是减少疫情防控项目。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78.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12%。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04.50万元,增加2174.45万元,增长38.80%。主要变动原因是玄滩镇场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78.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49万元,占1.03%,卫生健康(类)支出664.45万元,占8.54%,节能环保(类)支出3211.89万元,占41.29%,城乡社区(类)支出3740.62万元,占48.09%,住房保障(类)支出48.72万元,占0.6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2.78万元,占0.42%。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778.95,完成预算92.75%。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4.96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8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2万元,完成预算100%。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3.53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8.54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9.2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9.4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卫生健康(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17.19万元,完成预算100%。
3.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支出决算为1211.8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节能环保(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672.74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城管执法(项):支出决算为906.06万元,完成预算100%。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2万元,完成预算100%。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1107.55万元,完成预算69.76%,未完成预算的原因是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正在进行,未进行竣工结算;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7.05万元,完成预算26.88%,未完成预算原因的主要原因是城镇工程建设县城公厕改建项目纳入灾后重建项目,还未进行。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8.72万元,完成预算100%。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2.78万元,完成预算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和财决08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67.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15.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19.14万元、津贴补贴454.27万元、奖金8.94万元、绩效工资87.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64.9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8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7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4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51万元、住房公积金48.7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65万元、抚恤金3.53万元、奖励金0.06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2万元等。
公用经费2551.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69万元、咨询费2.78万元、水费34.46万元、电费362.62万元、邮电费39.96万元、物业管理费1829.08万元、差旅费65.39万元、维修(护)费2.22万元、租赁费1.31万元、培训费6.09万元、公务接待费4.43万元、劳务费60.01万元、工会经费26.49万元、福利费4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06万元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仅罗列本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4.56万元,完成预算100%。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0.13万元,占96.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43万元,占3.06%。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0.1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的161.2,减少21.07万元,下降13.07%。主要原因是2021年购置车辆金额要少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27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转运车1辆、金额127万元,主要用于垃圾转运。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13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4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1.03万元,增长30.29%。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接待。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4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1批次,442人次(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4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治理办招商引资接待支出256元、路灯照明光亮工程接待支出360元、市城管局年终检查接待支出576元、市城管局带队到泸县检查高铁路外环境安全接待支出700元、泸州市艺伟玻璃制品公司招商事宜接待支出875元、泸县县城城区智慧停车业务洽谈接待支出930元、厦门中卡科技公司招商事宜接待支出1000元、市城管局扫黑除恶检查接待支出1024元、调研洽谈户外广告接待支出1038元、市城管局住建局调研雨污分流成效接待支出1400元、燃气经营许可调研接待支出1712.07元、填埋场污水进入处理厂事宜接待支出1822元、县人大组织都江堰考察学习生活费支出1390元、对接兴泸污水接待支出2160元、市城管局带队到自贡市循环产业园参观考察对接垃圾转运处理14人接待支出2650元、泸县国家卫生县城复审迎检办接待24次支出25791元、市城管执法队到泸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检查接待支出600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具体项目)。主要用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45.7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51.43万元,比2020年减少117.27万元,下降4.39%(或与2020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其他车辆运行费用。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95.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7.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57.79万元。主要用于垃圾转运车采购、泸县2021年市政府维护及日常设施管护项目采购、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项目采购、车辆保险、空调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95.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95.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5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其他用车5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环境城乡容貌、环境卫生、市政工程设施、环境卫生设施、爱国卫生监察和行政处罚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8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泸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等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下属行政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和其他项目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
21.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4.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2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1年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属行政单位,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事业单位3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容貌、环境卫生、市政工程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县相关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组织编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城乡容貌管理、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工程设施维护管理和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制定;负责编制环卫设施专项规划,负责环卫设施建设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参与市政工程设施建设方案的审定、竣工验收工作。
4.承担城乡容貌管理的责任。负责县城区建筑物和设施的容貌管理,对在县城(镇)建筑物和设施上堆放或吊挂物品、张挂或张贴宣传品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利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桥梁、广场等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对摊点占道、停车占道等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道路照明管理;负责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负责城市夜景灯饰管理;组织开展对全县城乡容貌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5.承担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负责对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环卫体制改革、环卫作业的市场化进行指导;负责县城道路(含人行道)、广场、公共场所等环境的清扫保洁和管理;负责对城乡生活垃圾、粪便等各种生活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处置、综合利用管理,着力解决垃圾污染问题;负责对城区内建筑材料和废土废渣等散装物体的密闭运输管理;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证的审批和建筑垃圾处置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化粪池的日常监督管理;指导乡村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活动;组织开展对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
6.承担市政工程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的责任。负责城市道路、城市桥涵、城市排水、城市道路照明等市政工程设施的维护、管理和改造;依法对挖掘城市道路、依附城市桥梁埋设或架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以及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城区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果皮箱、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粪便处理场等环卫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会审化粪池的设计、竣工验收;负责县城建成区内洗车站(点)的排水许可和登记备案工作;组织对全县市政工程设施维护管理、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
7.负责统筹全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承担县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各镇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的相关工作。
8.承办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和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负责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任务;对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组织开展各专项集中整治活动。
9.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在全县20个镇(街道)规划区范围内具体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1)行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行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3)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和堆放材料,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加工、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7)实施与上述综合执法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10.指导、监督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全县性专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活动。
11.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加强作风建设;健全完善惩防体系制度机制;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
12.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监督管理职责,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3.承担县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14.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定总编制79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参公事业编制30名、事业编制3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机关党委书记按县委规定配备;股级干部职数5名。在职人员总数69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参公人员26人、事业人员32人;退休人员10人;临聘人员62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12,982.67万元(本年收入11989.93万元,上年结转992.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386.94万元,占64.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595.73万元,占35.4%。
2021年财政资金收入表
编制单位: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 目 | 本年收入 (万元)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款项 | 合计 | 11989.93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64.96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3.81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8.2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3.53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8.54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9.23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9.48 |
2109999 |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 617.19 |
2110402 | 农村环境保护 | 1,211.89 |
2119999 |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 2,000.00 |
2120101 | 行政运行 | 1,309.34 |
212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 |
2120104 | 城管执法 | 705.31 |
2120399 |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 2.22 |
2120501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1,305.00 |
2121302 | 城市环境卫生 | 203.69 |
2121399 | 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 268.98 |
2121401 |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 | 790.95 |
2121402 | 代征手续费 | 37.11 |
2129999 |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128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48.72 |
2240703 | 自然灾害救灾补助 | 32.78 |
2290402 |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 3,200.00 |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支出合计12,32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67.12万元,占45.17%;项目支出6,757.55万元,占54.83%。
2021年财政资金支出表
编制单位: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 目 | 本年支出 (万元)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款项 | 合计 | 12324.68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64.96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3.81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8.2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3.53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8.54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9.23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9.48 |
2109999 |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 617.19 |
2110402 | 农村环境保护 | 1,211.89 |
2119999 |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 2,000.00 |
2120101 | 行政运行 | 1,672.74 |
212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5 |
2120104 | 城管执法 | 906.05 |
2120399 |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 2.22 |
2120501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1,107.55 |
2121302 | 城市环境卫生 | 298.69 |
2121399 | 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 268.98 |
2121401 |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 | 790.95 |
2121402 | 代征手续费 | 37.11 |
2129999 |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47.05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48.72 |
2240703 | 自然灾害救灾补助 | 32.78 |
2290402 |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 3,150.00 |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1.及时完整报送。我局按照县预算编制工作要求,坚持真实合法、综合预算、突出重点、厉行节约、强化绩效的原则,提前谋划,反复论证,及时完整报送部门预算编制。
2.绩效目标明确。我局遵循“综合预算、科学论证、合理排序、追踪问效”的原则,对每个项目都进行了充分的论证,编制明确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
3.预控指标细化。我局按规定建立了本单位项目库,并对项目库内的项目进行了筛选分类、优化排序和可行性论证,使项目支出预算的安排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要求,符合年度预算安排原则和支出序列,符合本部门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需要。
4.结余结转管理情况。我局加大对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使用力度,对上年预算安排形成的结转项目,督促项目进度,要求在当年完成,对项目不能完成的,结转资金一律交回县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项目资金有结余的,项目完成后及时将结余资金交回县财政重新安排。
(二)执行管理情况
我局按照县财政的要求,分月、分季度及时上报各类资金用款计划,待财政审核通过后,严格按计划执行预算支出,2021年度各季度执行情况良好。
(三)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我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本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相关工作。
(2)机关厉行节约。
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结合相关单位检查、巡视、审计时对我局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制定了新的机关差旅费、支出报销程序、职工借还款、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类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和控制,增强了财务运行透明度。我局2021年无机关人员因公出国计划,未购置公务用车。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支出13.13万元,公务接待经费2021年支出4.43万元。
(3)机关节能降耗。
我局严格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2021年水费支出34.46万元,比2020年57.41万元少支出22.95万元;2021年电费支出362.62万元,比2020年474.51万元少支出111.89万元;2021年气费支出4万元,比2020年2.5万元多支出1.5万元;2021年燃油支出342.66万元,比2020年323.04万元多支出19.62万元。
2.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单位2021年经常性项目年初预算10项,项目预算资金总额共计2143万元。我单位均根据工作需要按照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用途高效合理地使用资金。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我单位以城市管理和严格执法为着力点,城市品质提升工程为主线,优化城市发展环境为目标,有效突破城市管理难题,全力提升城市治理能力。
以环保督察为主线,狠抓问题整改。一是完善污水治理格局。对县城区48个雨水排口进行风貌整治聘请第三方对48个雨水排口整治质效进行评估;对41个重点污水井进行抽水检测,每3日由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检测报告;启动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平台建设,补齐污水处理设施在线监管突出短板;在太伏、云锦、立石污水处理厂增添3台一体化应急处理设备,提高污水处理厂应急处置能力。目前,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72%,县城达90%。二是积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房地产市场、建设工程招投标、城镇燃气、违法建设、扬尘污染、餐饮业油烟扰民、市容环境卫生等专项执法行动,立案124件,办结119件,罚款320余万元,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城市环境,维护公平正义,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目标,提升城市品质。一是加强市政设施管护。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加强县城市政设施移交管理的通知》,理清各部门(单位)职能职责,规范市政设施移交工作;加大市政巡查和维护、县城区市政设施维修、交安设施维修和路灯箱变检测调试,采用外包服务,有效提升市政管护效率。全年累计完成道路修复约6200㎡,电缆检修8.41km,路灯检修更换580盏,雨污井清理3041个,雨污管道疏通926米,破损市政井盖更换129个。二是提升环卫作业质量。对县城区清扫保洁面积289万㎡实行每日“一扫两保”8小时和“三定”作业模式,严格落实“七净六无”要求,加强机械化作业,重点路段机械清扫和冲洗覆盖率达80%,清扫保洁率持续保持96%以上。三是严控市容秩序。认真贯彻落实《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泸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止违法建设行为280多起,拆除违法建设2500多㎡。在县城区合理设置11个临时摊区,累计引导320个流动商贩进入摊区规范经营,满足周边市民日常生活需求。拆除违规户外广告150多块,清理灯箱户外广告70多块,清理坐式广告牌20多块,清理布标横幅和“牛皮癣”小广告920多处。
以规范执法为标准,强化依法行政。一是素质执法夯基础。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着力打造一支“团结、专业、创新、自律”的执法队伍,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素质。二是精细执法强管理。将县城建成区划分为严管区、值守区和规范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操作流程。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提升“互联网+监管能力”,充分利用智慧城管平台实时监控推动执法,推进案件有效处置。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及时公示477项行政权力清单。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最多跑一次”,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共办件1256件,网上办件率100%。审批办结法定时限从20日压缩至2日,审批服务更加优化。
以城乡治理为抓手,打造宜居环境。一是统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在康桥社区住宅小区和建设社区公共区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力争年底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50%以上;长江及其一级支流沿线太伏镇、兆雅镇全域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完成新建镇级垃圾中转站2座,垃圾库1座,新增四分类垃圾箱79组,三分类垃圾箱50组,勾臂箱215余个,垃圾箱(桶)410余个,户分类垃圾桶1300个,垃圾分类亭36组,补齐生活垃圾收运设施,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二是进一步深化“街长制”工作。共建78条街巷,建立78个“街长制”公示牌,开展巡查100余次。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构建政府组织、基层自治、部门共治格局。
以安全维稳为保障,坚守底线不松。一是狠抓燃气安全管理。加快项目推进,完成G246快速通道杆管线迁改项目,有序推进渝昆高铁、泸永高速燃气设施迁改工程,新建高铁站燃气管线(PE160管)4.8公里,做好开通要素保障。扎实开展燃气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集中攻坚,积极推进2.0版清单制管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管理,严厉打击燃气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燃气领域大排查大整治,排查隐患1037处,立行立改856处,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181处隐患已制定安全防护措施,积极推进整改,消除燃气安全隐患。二是切实抓好行业安全。以市政基础设施、垃圾填埋场、建渣填埋场、作业车辆、大型户外广告、市政管网、在建工程等为重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安全包保责任,排查隐患63个,整改63个。三是聚力抓好抗震救灾。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研究部署抗震救灾应急工作,确保城管领域抗震救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第一时间恢复城市运转。开展全域排查,坚决防范次生灾害。出动40个工作组,巡查作业车辆1000余车次,对市政、供水、燃气、环卫、污水等设施开展排险除危,防范次生灾害和二次事故。全力做好要素保障。抢修受损供水管道112处,恢复4470户用户正常供水;抢修受损燃气管道87处,恢复657户用户正常供气。
(四)财务管理情况
1.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情况。依据采购预算编报采购计划,执行的实施计划与备案的实施计划一致,未出现无预算和无计划采购。
2.资产管理情况。按要求完成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将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准确、全面完成资产清查、上报任务。
3.内控制度管理情况。制定了相关的内部控制规章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在本年度内没有因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造成单位出现廉政风险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4.信息公开情况。按上级财政要求,在预决算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五)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接受财政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按时、准确地完成预算编制;预算支出管理规范,未出现因违规支出受到相关监督部门批评或处理的情况;资金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规范,会计资料完整。2021年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因城市管理职能职责的强化与责任范围的不断扩大,部门经常性项目预算与实际支出有差距,调整预算因各种原因进度较慢,对城市管理工作日常运转有一定影响。
(三)建议
1.建议预算批复充分考虑城市管理工作预计新增量,年底再统一清算,避免预算执行中因调整预算影响工作开展。
2.建议加强每月资金使用计划申报和审核进度。
3.建议适当提高临聘人员工资预算定额标准。
附件2
2021年泸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泸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28亿元,建设内容为新建乡镇管网15公里、县城管网18公里。项目业主为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施工单位为四川省盛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四川飞红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9年9月30日正式开工建设,2020年7月18日达成功能性通水条件,2020年12月20日,五方责任主体完成工程验收。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18年,《泸州市全域污水治理攻坚战专项行动方案》下达至2020年,我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目标任务为:完成县城新、改建污水管网30千米,19个乡镇新、改建污水管网57千米,污水处理率县城达85%,乡镇达50%以上。2020年累计完成县城管网14.75千米、乡镇管网12千米。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财政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及时成立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自评小组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内容逐一考核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申请工程建设费用3204万元,资金已及时批复到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截至2021年底实际到位项目资金共计320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3000万元,工程监理费54万元,项目前期费用150万元,除监理费54万元外,其他均为债券资金。
2.资金使用。2021年实际支付工程建设费用320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3000万元,工程监理费54万元,项目前期费用150万元。各项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泸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费用实行专账核算,无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全部支出使用合法票据,无虚列项目成本,无大额现金支付现象。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健全了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和出纳按岗位分设、印鉴分设管理,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符合会计管理要求。资金执行按照组织部“三重一大”审批程序进行,申报款项手续完备。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该项目按施工于2019年9月30日正式开工建设,2020年7月18日达成功能性通水条件,2020年12月20日,五方责任主体完成工程验收,达到目标计划要求。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泸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原计划完成县城管网16千米,乡镇管网12千米,后经实地考察,设计单位对管网进行走向微调。调整后县城管网总长约14.75千米、乡镇管网约12千米。截至2020年底累计完成县城约14.75千米管网、乡镇约12千米管网建设任务。
因征(租)地、省环保督察影响、新冠肺炎疫情等主客观因素影响,最终于2020年7月18日实现功能性通水,并进入试运行阶段。2020年12月,五方责任主体完成工程验收。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本项目的实施将对原有极不完善的排水管网重新进行优化配置,通过优化设计,使污水管网运行更为合理、有效,能节省远期运行费用。同时将大大改善投资环境,带动相关服务业的发展,促进项目周边地区的发展空间和商业利用价值,对泸县的县镇经济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促进作用。
社会效益:本项目的实施将改变污水随意排放的现状,对保护水体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提高泸县基础设施水平,美化了城市,极大地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有助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生态效益:污水管网的建设是污水收集及处理工程是保护环境的重要措施之一,本项目的实施可有效改善境内河道及下游的水体水质,对保护地下水水质有促进作用,并可不断提高污水收集率,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年泸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费用支出绩效目标全面完成。污水收集管网的建成,将对泸县人民的物资和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同时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巨大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
(二)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
无。
附表3
2021年泸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实施单位 | 四川省盛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数: | 3204 | 执行数: | 3204 | ||
其中: 财政拨款 | 3204 | 其中: 财政拨款 | 3204 | |||
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0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县城新、改建污水管网30千米,19个乡镇新、改建污水管网57千米,污水处理率县城达85%,乡镇达50%以上。2020年累计完成县城管网14.75千米、乡镇管网12千米。 | 完成县城新、改建污水管网30千米,19个乡镇新、改建污水管网57千米,污水处理率县城达85%,乡镇达50%以上。2020年累计完成县城管网14.75千米、乡镇管网12千米。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新、改建污水管网 | 县城管网14.75千米、乡镇管网12千米 | 完成县城管网14.75千米、乡镇管网12千米。 | ||
质量指标 | 项目建设质量达标率 | 合格 | 合格 | |||
时效指标 | 项目按计划开工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 ≤15% | ≤12%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带动其他投资 | 800万元 | 800万元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证污水稳定达标 | 达标 | 达标 | |||
生态效益指标 | 对生态环境改善效果 | 明显 | 明显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建成使用年限 | 20年 | 合格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公众对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 ≥90% | ≥92% |
附表:4
2021年泸县集镇污水处理厂运维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实施单位 | 四川泸天化麦王汇兴水务有限公司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数: | 940.64 | 执行数: | 940.64 | ||
其中: 财政拨款 | 940.64 | 其中: 财政拨款 | 940.64 | |||
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0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56个集镇污水处理厂设备设施完好,安全正常运行,正常来水情况下无溢流且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泥及危废液体无害化处理。 | 56个集镇污水处理厂设备设施完好,安全正常运行,正常来水情况下无溢流且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泥及危废液体无害化处理。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污水日处理率 | 100% | 100% | ||
质量指标 | 达标率 | ≥95% | ≥95% | |||
时效指标 | 日处理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超标准率 | ≤10% | ≤10% | |||
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带动相关服务业的发展 | 100万元 | 100万元 |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好 | 达标 | 达标 | |||
生态效益指标 | 对生态环境改善效果 | 明显 | 明显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时效性 | 常期 | 常期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公众对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 ≥90% | ≥95% |
附表:5
2021年泸县智慧城管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实施单位 |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数: | 268.98 | 执行数: | 268.98 | |
其中: 财政拨款 | 268.98 | 其中: 财政拨款 | 268.98 | ||
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0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城管标准子系统和视频监控、智能环卫、部件更新、路灯管理、三维实景、短信服务、公共服务、呼叫受理、设施巡检等9个专项应用系统。 | 城管标准子系统和视频监控、智能环卫、部件更新、路灯管理、三维实景、短信服务、公共服务、呼叫受理、设施巡检等9个专项应用系统。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一中心、三平台 | 7 | 7 | |
质量指标 | 达标率 | ≥95% | ≥95% | ||
时效指标 | 日处理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超标准率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节省人力成本、提高信息利用率和时效性 | ≥98% | ≥98% |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好 | 好评 | 好评 | ||
生态效益指标 | 对生态环境改善效果 | 明显 | 明显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时效性 | 常期 | 常期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公众对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 ≥90% | ≥95% |
附表:6
2021年垃圾转运车及配套转运罐体采购项目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实施单位 | 成都中荷智慧环保有限公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127 | 执行数: | 127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27 | 其中: 财政拨款 | 127 | |||
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0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采购垃圾转运车一台及配套转运罐体一个,有效缓解压缩垃圾转运压力,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 采购垃圾转运车一台及配套转运罐体一个,有效缓解压缩垃圾转运压力,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一辆车一个罐体 | 完成 指标 | 完成 指标 | ||
质量指标 | 达标率 | ≥95% | ≥95% | |||
时效指标 | 按采购计划实施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合同标准率 | 100% | 100% | |||
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带动相关服务业的发展率 | 98% | 98% |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好 | 好评 | 好评 | |||
生态效益指标 | 对生态环境改善效果 | 改善城镇卫生环境质量 | 改善城镇卫生环境质量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时效性 | 常期 | 常期 | |||
满意 | 满意度 指标 | 公众对环境质量的满意率 | ≥90% | ≥90% |
(注:有两个及以上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的,需分别开展绩效目标自评并填写附表)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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