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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泸县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泸县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1-11-30 10:25:28 【字体: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规划,拟订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3.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贯彻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疗保障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5.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监督实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7.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负责规划实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3.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班子建设,增强战斗力

1)加强理论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坚持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坚持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史和新中国史。坚持党组学习制度,带头学习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党章党规全年党组集中学习12次。始终用党的理论不断强化和武装队伍,要求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强化民主集中制建设,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民主集中制是领导班子建设的根本制度在日常工作和党内生活中,班子成员自觉遵守党的组织原则,从“班长”到成员,都能够把自己置于党组织管理之下,自觉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不凭个人义气,不耍个人意志,不搞一言堂,自觉维护领导班子在干部职工中的良好形象。在干部选拔、人事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上,坚持做到集体研究,保证了各项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3)切实加强党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引领,局党组将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工作中心工作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压实党支部阵地建设责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培养入党积极分子4名,吸收预备党员1名。

4)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分析医保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意识阵地建设,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加大教育和管理力度。一是注重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规范管理医保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工作交流群等线上线下平台。二是发挥正面宣传引导,落实专人定期宣传发布工作动态,典型信息,广泛传播正能量。

2、坚持以医保事业发展为着力点,注重改革担当

2020年,局班子突出真抓实干和务实担当,扎实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安排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为民、利民理念,推动全县医疗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致力医保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围绕群众关心的居民门诊统筹等热点问题,通过线上和线下开展解释,紧扣慢特病办理,通过有针对性的批量短信宣传,参保群众的满意度逐渐提升。二是致力待遇保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20年全县参保患者住院18.14万人次,统筹报销4.91亿元。全年认定4.18万人糖尿病、高血压“两病”患者,门诊用药报销44万元。认定门诊特殊疾病患者9.53万人,门诊报销6948万元。77种救命救急的高值(高价格)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享受待遇1159人次,报销1022万元。全县为7.64名救助对象参保缴费1200万元,对城乡困难群众医疗费用实施救助9.49万人次,3602万元,切实降低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新冠肺炎检测纳入甲类诊疗项目报销,全县所有就医患者51648人,新冠肺炎检测总费用509万元,按比例报销,减轻医院资金压力。三是致力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持续释放制度优势。全力推进县域医共体医疗保障管理改革,激励和支撑医共体做细做实,最终实现强基层、控费用、提质效。深化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目录,探索肾功衰(ont color='red'>衰(透析疑似错误 错别字系统标注)门诊治疗支付改革,实行一个总额下的按月限额支付,在节约基金的同时减轻患者负担,规范就医秩序。四是致力维护基金安全,有效规范医疗违规行为。先后组织开展医保基金、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医保系统治理工作,全县累计79家医药机构主动清退违规费用849万元,共暂停违规定点机构医保服务19家,解除1家,追回违规费用280万元,处理150万元。强化联合惩戒,起底2018年以来的问题线索,分类处理,移交县纪委监委、县卫健局等部门65个问题线索。其中,石桥镇卫生院6名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1件。五是致力落实医疗扶贫政策,擦亮脱贫攻坚成色。全县55775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扶贫附加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累计补助缴费7298.03万元,其中县财政补助4885.21万元。对新增加贫困人员退还缴费,累计退费666人,金额16.43万元。协助卫健部门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面覆盖开展慢性病评审,累计认定贫困人口16027人。实现县域内住院个人自付费用控制在10%以内,通过转诊到县域外住院个人自付款费用控制在30%以内。六是致力优化医保服务,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全力推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服务。全县125家药店和32家医院实现省内联网结算17家医院已接入全国联网结算平台。深化医保系统作风建设。开通医保业务咨询电话,全部转移呼叫,全天候受理。规范医保办公定点,统筹政务中心医保窗口和医保局办公楼业务办理。全员开展医保经常性业务培训,提高解答能力。建立经办窗口综合柜员制,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一窗办理;引导群众开展“好差评”评价制度。全面梳理39项经办事项,减少经办流程和手续,推进个人承诺制。实现统筹地区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单制结算,最大限度方便群众。疫情期间,推进网上办理,同时减少1424家企业约1768万元的医保缴费,助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3、坚持以法治建设为落脚点,注重崇善治

一是加强学法。干部职工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坚持学习宪法、民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学习社会保险法等医疗保障行业专门法律法规,持续系统学习党章法规,不断增强法律意识。严格守法始终用党纪法规约束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坚决守住法律底线和党纪红线。规范用法。聘请律师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实行政策合法性制定机制,规范医疗保障协议条款内容,切实落实依法行政要求。

4、坚持以廉政建设为突破口,注重激浊扬清

一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二项规定、县委县政府十三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管理公务用车,严格遵守公务接待规定,严禁奢侈浪费,严格执行津补贴和出差下乡报销规定。二是严控廉政风险。在中秋、元旦、春节等法定假日,通过发通知、廉政短信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对纪律进行再强调,推动广大党员干部不碰红线底线。班子带头执行“三重一大”集体民主决策制,时刻注意被围猎的风险,时刻谨小慎微,防微杜渐,坚决反对团团伙伙,搞小圈子,营造机关良好政治生态。教育监督管理干部职工和家属。三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开展“走服引”活动,密切联系群众,及时研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持续优化公共服务,加大电子医保凭证推广力度,加快成渝地区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下放给定点医疗机构慢性病认定权限,方便群众办理医保业务。四是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活动,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全年单位没有违纪违法情况发生。五是牢固树立严格按程序办事的原则,严格学习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坚持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公开、竞争的原则。

二、机构设置

县医保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属事业单位。县医保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环保、保密、信息、宣传、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综合性文稿起草、史志编撰和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组织起草相关制度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医药服务和待遇保障股。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承担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医疗救助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全县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制定全县经办服务规程,规范经办服务窗口建设。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疗保障目录准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等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负责指导全县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体系。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医保对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对医疗费用的控制机制。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监督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三)基金监管股。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督促做好全县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等工作,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和内部审计工作。贯彻落实全市医疗保障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和大数据基础建设,负责建设全县医保信息共享、公共服务和大数据应用平台。承担医疗保障信息管理和数据安全保障责任,建立健全相关信息发布和披露制度并牵头组织实施。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275.86万元,本年4000.31万元,4276.1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增加373.76万元,支出增加649.62万元,分别增长9.34%17.91%。主要变动原因困难群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补助项目资金增加。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4000.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00.3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4276.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5.10万元,占20%;项目支出3451.07万元,占8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275.86万元,本年4000.31万元,4276.1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增加373.76万元,支出增加649.62万元,分别增长9.34%17.91%。主要变动原因困难群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补助项目资金增加。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76.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73.76万元,增长9.34%。主要变动原因困难群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补助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76.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88万元,占0.91%卫生健康支出2078.85万元,占48.61%住房保障支出29.16万元,占0.68%农林水支出2129.28万元,占49.8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276.1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8.88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6.66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64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95.76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为43.30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支出决算为75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31.49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支出决算为2129.2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9.16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5.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4.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30.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1万元,完成预算22%与年初预算不一致。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89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了公务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购置费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至2019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1万元,占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1.11万元,完成预算22%公务接待费支出2019年减少3.89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了公务接待费用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批次25次,公务接待人次150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泸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25万元,比2019减少12.15万元,减少9%主要原因是绿色办公,减少了办公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县医保局非流动资产总价值89.7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79.47万元,无形资产10.25万元;非流动资产净值28.69万元。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事业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事业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其他用于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农村贫困地区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4.社会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泸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县医保局属于全额拨款的行政机关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医药服务与待遇保障股、基金监管股三个股室。核定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39人。2020年末实有在职职工39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3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4000.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00.3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4276.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5.10万元,占19.3%;项目支出3451.07万元,占80.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成立专门的预算小组,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强化资金管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合理使用资金。通过部门预算管理,了解我部门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总结管理经验,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二)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对本单位职能的梳理,结合局机关中长期规划和全年工作计划、工作任务,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了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确保了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及时将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和反馈,较好的完成了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2020年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达到了预期继续目标。

(二)存在问题。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准确性有待提高,要紧密结合业务部门工作实际进行量化。

(三)改进建议

1.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附件2

泸县2020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总体情况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社【2020】72号)、《泸州市财政局 泸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泸市财社【2020119号),下达我地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万元。该项目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医保信息化、基金监管和支付方式改革等方面的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年度总体目标

目标1:提升医保信息化水平,加强资金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进一步夯实技术基础,切实保障医保信息系统高效、安全运行,提高数据采集质量和速度。

目标2:加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合理有效使用。

目标3:有效提升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

目标4:完成医保基金“国家监管创新试点”中期评估相关任务。

2.具体绩效指标

1)产出指标

开展全域医保政策宣传活动次数≥5次,开展医保工作会议或培训≥2次,定点医疗机构检查覆盖率≥100%,2020年底前国家15套信息化标准代码贯彻落实,2020年底前完成“4+7”集采药品(第一批)采购。

(2)效益指标

    参保群众政策知晓率≥90%,医保经办服务信息化支撑能力明显增强。

3)满意度

    定点医药机构对医保服务满意度≥90%,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90%。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分析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和实施等情况,促进完善资金使用、管理等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组织专人开展此次绩效评价工作,通过收集相关资料,提取相关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按照确定的评价指标和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结论

根据该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该项目整体绩效分值100分,实得82分,评价结果良好。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产出指标  开展全域医保政策宣传活动次数≥5次,开展医保工作会议或培训2次,定点医疗机构检查覆盖率100%,2020年底前完成“4+7”集采药品(第一批)采购。

(二)效益指标  参保群众政策知晓率≥90%,医保经办服务信息化支撑能力明显增强。

(三)满意度  定点医药机构对医保服务满意度≥90%,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90%。

五、存在问题

六、有关建议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20年泸县医疗保障局决算公开报表(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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