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4/2/27 12:33:21

泸县得胜镇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得胜镇 发布时间:2019-03-29 11:55:10 【字体: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按照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着力支持镇域经济发展,着力改善民生,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按照量力而行,积极而为,保障基本,确保重点、严格监管的原则。结合我镇财源实际,安排2019年财政收支预算。

得胜镇设置办事机构16个。各部门职责情况:

(一)党政办:

职能职责:机关内部管理、协调、服务等,承担文书档案、人事、保密、保卫、综治、接待等具体工作,承办人大、政协、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经发办:

职能职责:负责工业经济、乡镇企业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农业产业化发展、工农业统计、国土管理、村镇建设、交通安全、民爆物品管理、船舶安全监督管理、环境保护、烟草管理、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的协调管理和农村经济、科协、科技。

(三)安办:

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对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镇机关各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强化镇域内安全生产统筹安排。 拟定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督促镇机关各部门、村(社区)及企事业单位逐项落实,并对责任单位进行检查和考核。 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督促监控整改事故隐患。 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台账、资料、记录和数据统计。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为镇党委政府领导提供综合信息和决策依据。按相关规定及时收集和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和统计资料。 依据县级有关执法部门委托的权限,对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实施综合执法,并定期报告执法情况;对上级有关部门向行政区域内单位发出的安全生产整改指令进行督促督办;在检查中发现安全违章、违法行为,应及时抄告或移交有处罚权的部门进行处罚,受理处罚的部门应将处罚情况书面反馈移交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协助上级安监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牵头组织制订本镇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和本行政区域内高危高风险行业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督促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和组织演练,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开展行政区域内从业人员和群众的安全教育,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检查。 指导管理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完成镇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和上级安监部门等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

职能职责:负责社会事务的规划管理工作,包括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老龄(含退管)、残联、优抚、双拥、农村五保、敬老院管理、政务村务公开、婚姻登记、城镇、农村低保、医疗救助、救灾救济、殡葬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农合站管理等。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同时承担县级有关部门委托镇事业单位的有关职责。

(五)群工办:

职能职责:负责来信来访以及各类信访案件的交办、转办、督办,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集中反映社情民意,全力维护群众权益,积极化解各类矛盾,指导村社区群众工作;推动党的群众路线的贯彻落实,推动与群众利益相关政策的实施,推动相关部门尽职尽责处理好群众反映的利益诉求;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和上级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指导检查本地区的信访工作;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协调、督办信访事项的解决;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六)财政所:

职能职责:负责全镇财政收入的组织入库工作,负责税收管理,会计管理,票据管理工作,按期编制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对财政性资金要做到合理调度,确保政府机关的正常运转,确保人员工资的按时发放,确保重点项目和突出事件必需的支出,管理镇属国有资产,履行财政监督职能,办理镇属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及支出审核、审定、报销和会计核算记账工作,办理机关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提取和缴费工作(含医保、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负责教育系统资金,财务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职能职责:村镇建设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村镇规划的编制;村镇建设项目审核、报批、选址、定点、放线、验线;建设工程管理、建筑劳务输出管理;房地产综合开发,产权产籍管理;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村容镇貌、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管理。

(八)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职能职责:(1)社会保险(2)医疗保险(3)文化、体育、旅游(4)就业服务,为未就业或再就业人员提供劳动保障服务、负责劳动保障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提供就业培训,职业指导,就业岗位信息,负责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的资格审查和支取工作,负责人才资源开发人才交流等工作,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便民服务中心:

职能职责: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咨询接待工作;计生窗口负责《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发放、计划生育各种奖励扶助、独生子女证等的办理、药具管理发放、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咨询、流动人口管理等服务;社会事务负责劳动人事、城镇医疗保险、农村、城镇养老保险等业务办理,提供用工信息政策咨询;民政窗口负责五保户、城乡低保户的审批,评残助残,救灾救济,医疗救助等各项社会救助及社会优抚等业务办理;负责对村级代办站的管理与指导等、逐步推行全程代办代理、上门服务、网上信息查询服务、政策法规咨询服务的标准化服务等模式。

(十)教育管理中心:

职能职责:负责全镇教育行政管理;负责全镇的教育党务、行政、人事、工会、宣传、信访、档案等管理工作;教育干事:负责全镇的教育教学、德育管理、教研科研、教师教育、教育技术、少先队、共青团、幼儿教育、成人教育等管理工作;负责全镇教育财务、后勤、基建、维修、安全、维稳等管理工作。

(十一)司法所

职能职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参与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十二)农林站:

职能职责: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宣传贯彻农、林业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农技推广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深入调查当地土壤、气候和农作物资源状况,全面掌握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第一手资料;协助乡镇党委政府认真做好农、林业生产的农林技术推广规划,并积极组织实施;根据科教兴农业产业化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地引进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机具,进行试验、示范、推广;认真做好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耕制、新农药、新肥料、新激素、新机具等的宣传培训工作;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技术推广任务,如实上报有关数据和材料;对大面积示范推广的成套成熟技术,要切实加强田间技术指导,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乡镇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作出妥善处理;对确定的农林技术推广项目,必须制订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认真做好项目总结和有关文字、图片材料的归档。

(十三)水利站:

职能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涉水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研究拟定辖区内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辖区内水资源、河道溪沟、滩涂岸线的日常管理和保护;负责辖区内小(1)(2)型水库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安全运行,指导其它水利工程的管理,组织指导用水户协会的组织建设与运行,调解水事纠纷,依法查处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管理,保护范围内从事可能危及工程安全的活动;编制小(1)(2)型水库以下水利工程防汛方案及防汛应急预案;负责直接管理的场镇供水、排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安全运行,指导场镇其它供水、排水处理设施的管理,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节约用水措施,组织、指导、监督辖区内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各类水利工程灌区用水事务的管理及沟、管、渠系的日常维修养护;负责辖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环境治理、防汛抗旱、灌溉排涝、水土保持等涉水事务的技术指导,新科技新技术推广和调查统计等;承办县水务局,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农机站:

职能职责:负责本镇农用拖拉机安全检查、机械维修工作;负责本镇的农业机械新技术的、应用工作;负责本镇的农业机械化作业、播种、机耕、机翻等工作;负责农机配件产品经营的质量监督、申办执照;农机购置补贴的申报;宣传贯彻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法律、法规;负责本镇农业机械化的统计;在县农机局的指导下,做好其他农机工作,承办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兽防站:

职能职责:为畜牧业发展提供管理保障;动物防疫和强制免疫的组织实施;动物疫情调查、监测与报告;畜牧业生产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和畜禽新品种引种、试验、示范;生产统计;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兽药和饲料等养殖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十六)国土资源所:

职能职责:为保护与合理利用国土资源提供服务;宣传贯彻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实施监督检查;对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进行核实、查处;参与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村建设用地的审核上报。地籍管理:土地、矿产资源权属纠纷的调查、取证、调解和处理;巡查、监测和报告地质灾害。

泸县得胜镇人民政府所属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派驻部门7个。
    泸县得胜镇实有在职人员342人,其中:机关行政在职47 人;事业在职305人(其中:教师282人,初中84人,小学174人,幼儿园24人;机关事业人员23人。)。

 二、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泸县得胜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27.53万元,较2018年年初预算收入数7218.90万元,增加1208.63万元,增长16.7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补交退休职工职业年金等550.00万元,实时工作安排45.00万元,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项目经费613.63万元;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27.53万元,较2018年年初预算支出数7218.9万元,增加1208.63万元,增长16.7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务车补贴以及相关项目建设等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支出安排8427.53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6577.37万元,上解支出1672.16万元。

 1、一般公共事务支出费用440万元(其中禁毒工作10万元,依法治理工作6万元。),占预算数的5.2%,主要用于镇政府部门事务、人大事务、党建事务等一般公共服务部门的行政运行费用、工资类支出、武装、群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以及相关的各类专项业务支出(如:禁毒工作、依法治理)等。

2、教育事业费2980万元,占预算数的35.3%,主要用于教育教师工资及相关经费支出。

3、文化体育和传媒经费23万元,占预算数的0.3%,主要用于文化体育和传媒相关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经费530万元,占预算数的6.3%,主要用于政府行政、事业职工社会保险等相关经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经费260万元,占预算数的3.1%,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工作经费。

6、节能环保经费50万元,占预算数的0.6%,主要用于节能环保工作。

7、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经费162.37万元,占预算数的1.9%,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工作经费。

8、农林水事务经费1950万元(其中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经费5.00万元;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工作经费18万元。),占预算数的23.1 %,主要用于农业事业经费、村社干部工资绩效、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村级经济补助、水利工程建设与维护、抗旱维修等。

8、预备费40万元,占预算数的0.55%。主要用于临时应急、其他临时经费。

9、上解支出1672.16万元,占预算数的19.80%.主要用于上解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91.37万元,其中:1、人员经费5464.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424.47万元、绩效工资1200.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30.0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0.00万元,住房公积金310.00万元。2、公用经费326.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10.00万元,公务接待费8.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0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 万元,公务接待费8.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8.8万元,其中:一般公务接待4万元,商务接待4.8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一般公务接待和招商引资商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1万元,其中公务车购置预算0万元,运行维护费预算8.1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8.1万元持平。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40.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6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镇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一般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编制绩效目标1个,覆盖率达到100,并对参与实施与管理的相关办所人员也进行绩效考核,通过绩效目标管理,以此保证重点项目预算的顺利实现,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将对2019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且自评打分,一是做好项目科学预算编制,二是做好项目实施管理过程中与预算管理之间管理相结合。

八、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教育支出: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指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指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农林水支出:指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指交通运输和邮政方面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泸县得胜镇人民政府2019年预算公开.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
分享到:
【打印正文】
x

微信扫一扫:分享

Scan me!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