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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0-10-26 16:10:47 【字体: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泸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具体实施;按照管理权限,对道路运输行业进行行政许可。并对道路运输管理行业实施行业管理,维护运输行业安全和市场秩序;监管道路客货运输、运输站场、汽车维修以及运输服务;负责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工作。主要负责公路运输管理中客货运输、汽车维修、驾驶员培训、搬运装卸、运输服务六大市场管理。为维护运输市场秩序提供管理保障。

(二)机构设置

 泸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是一级预算单位,属参公事业单位。下设行政办公室、安全股、计财股、培训办、运政股、维修股、稽查中队。泸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核定总编制29名,现有在编在职人员23人,退休人员11人,临聘人员36人。

  二、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037.726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88.534万元,下降7.86%。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037.726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减少88.534万元,下降7.8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退休人员两名,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相应减少。其中:人员支出4.0143万元、占4.54%,日常公用支出7.0017万元、占7.9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18万元、占0.0002%,项目支出77.5万元、占87.54%。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1037.726万元。人员支出298.875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1.994万元,津贴补贴55.8384万元、绩效工资3.05万元、奖金2.949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0.9884万元、住房公积金16.055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2.34万元,其中:办公费8万元、印刷费2万元、电费1.8万元、邮电费4万元、差旅费5万元、工会经费1.44万元,福利费2.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12万元,其中:独子费0.012万元。

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含政府采购预算)预算总额696.5万元:

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会议费10万元、设备购置经费5万元、打击非法营运专项和办案执法成本经费80万元、道安办全年经费50万元、客运车辆3G视频监控流量经费68万元、公交出租车3G视频监控流量经费13.5万元、危险品车辆3G视频监控流量经费64万元、农村客运保险补贴全年经费100万元、城市公交营运补贴经费100万元、取消天然气补贴后公益性补贴经费200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比上年预算9.5万元减少3.5万元、下降36.8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统一由机关事务办划拨,不再单独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其他省市县来我县调研、交流、检查等支出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3.5万元。

  (四)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2.34万元,比上年预算49.34万元减少7万元、下降7.9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2名退休人员,导致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计算机、打印设备、办公用家具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单位总体绩效目标是:

泸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承担着公路运输管理中客运、货运、汽车维修、驾驶员培训、公交车、出租车等六大市场479家企业8200余辆营运车的监管职能。2019年,我所将在县委、县政府和各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以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为重点,以交通运输服务均衡发展为主线,以解决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完善道路运输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城乡客运一体化新模式, 努力使“人难行”局面得到根本改变,运输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5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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