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 四川省泸县公安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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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年11月2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二、机构设置.............................................8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4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5
第四部分 附件..........................................28
附件1.............................................28
附件2.............................................31
第五部分 附表...........................................3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5
二、收入决算表..........................................35
三、支出决算表..........................................3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5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3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5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35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35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35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35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35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35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35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2)收集、掌握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预测形势,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研究制定对策。
(3)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正规化建设,分析全县公安队伍现状,研究制定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培训和公安宣传的规划;组织实施公安队伍建设、干警教育培训和公安宣传工作。
(4)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工作,组织、规划、协调、推动全县公安法制建设。
(5)组织、指挥公安侦查工作;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等重大案件的侦查;处置治安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6)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依法管理国籍、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7)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负责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处置交通事故;依法管理机动车辆和驾驶员。
(8)负责全县消防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等工作。
(9)负责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等警卫对象来我县的安全警卫工作。
(10)负责全县禁毒缉毒工作,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 负责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1)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建设工作。
(12)指导和组织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主管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和网络犯罪侦查工作。
(13)指导、监督对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组织、指挥、协调武警中队执行公安任务。
(15)负责对全县各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6)制定全县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装备的配备和后勤保障工作。
(17)指导林业公安的业务工作。
(1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泸县公安局在省厅、市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防风险、保平安、护稳定的发展要求,全面推动落实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38条措施,以“西部一流、全市领先”为目标,围绕“三大攻坚战”和市局高质量发展“六大行动计划”,以“四驾马车”(绩效考核、改革创新、重点项目建设、公共关系构建)为驱动,稳步推进各项公安工作,确保了全县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疫情发生后,县局迅速构建“一办十组”工作责任体系,组织机关警力以及52名警校在读学生志愿者下派一线,配合各镇(街)、交通、卫健等部门开展疫情防控。成立13个战时临时党支部,以党建统领11个“抗新冠”检测点和2个隔离点的疫情防控工作。期间,共排查车辆13万余辆,人员25万余人,其中,涉疫重点人员6071人;监测各类涉疫舆情100余条,落地核查9人; 办理涉疫类案件11件。泸县公安局紧扣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奋进”系列专项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命案积案攻坚、“云剑”行动、“黄赌毒”专项整治、“天府破冰”“净网2020”等系列行动,严打各类违法犯罪。全年,共立刑事案件1336件,破案644件,受理治安案件1594件,查处1536件。一是高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十类”突出黑恶犯罪,全面开展“六清”工作。侦办九类案件89件,刑拘62人,移诉81人;核查线索119条,办结119条;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件,查扣涉黑恶资产417.4万元,打掉涉恶团伙7个。二是重拳打击整治“黄赌毒”。共办理涉黄行政案件63件,刑事案件5件;办理涉赌行政案件269件,刑事案件10件;办理涉毒行政案件179件,抓获吸毒人员405人;办理涉毒刑事案件36件,抓获嫌疑人71人,其中,破获团伙案件16件,抓获嫌疑人58人;缴获毒品可疑物3900余克,铲除罂粟苗2939株,强制戒毒122人。三是精准打击各类侵财违法犯罪。坚持“打防并举、以打开路、以防为先”工作思路,通过合成作战,实现对传统侵财犯罪的精准打击。全年共立侵财类案件945件,破案312件,破获传统盗抢骗案件290件,打掉跨区域犯罪团伙6个;侦破电信诈骗案22件,成功侦破百万元以上电诈(涉疫)案2件。四是集中打击整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活动。全方位组织、全要素保障、全领域衔接,依法严厉打击整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活动。全年,共立刑事案件20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3人,收缴渔具、渔网、地笼和电鱼工具等26套,渔获物50余公斤。
二、机构设置
泸县公安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泸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泸县公安局看守所
2.泸县公安局户政管理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6573.35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减少1716.25万元,下降9.38%。2020年度支出总计16518.56万元,与2019年相比,支出减少1715.04万元,下降9.4%。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支付了大型修建项目资金。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4538.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03.66万元,占78.4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34.73万元,占21.56%。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6518.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25.14万元,占51%;项目支出8093.42万元,占4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6573.35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减少1716.25万元,下降9.38%。2020年度支出总计16518.56万元,与2019年相比,支出减少1715.04万元,下降9.4%。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支付了大型修建项目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90.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06%。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71.26万元,增长3.65%。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正常调整及公车补贴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90.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2396.78万元,占92.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3.4万元,占3.68%;卫生健康支出219.01万元,占1.64%;住房保障支出281.42万元,占2.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3390.61万元,完成预算99.64%。其中:
1. 公共安全支出(类)武装警察(款)内卫(项):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预算100%。
2.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880.17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281.64万元,完成预算99.76%。未完成的主要原因是司法救助金2020年未支出。
4.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支出决算为1527万元,完成预算97.45%。主要原因是有40万的上级补助执法办案经费暂未支出。
5.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支出决算为116.83万元,完成预算100%。
6.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51.14万元,完成预算100%。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75.23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37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9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93.8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73.2万元,完成预算100%。
1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5.81万元,完成预算100%。
1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81.4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25.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942.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482.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68.74万元,完成预算100%。三公经费与2019年相比增加52.67万元,增长12.66%,主要原因是今年公务用车购置数较2019年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43.74万元,占94.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万元,占5.33%。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3.7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52.67万元,增长13.47%。主要原因是今年公务用车购置数较2019年有所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08.74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1辆,其中:警用皮卡车8辆、金额129.04万元,越野车2辆、金额50万元,警用勘察车1辆、金额29.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执勤执法活动。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4辆,其中:轿车34辆、越野车7辆、载客汽车8辆,其他车型2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5万元。主要用于接处警、办案、巡逻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58批次,381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外地来泸办理各类案件、各项专项工作交叉检查、督导、上级及相关部门工作调研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127.9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泸县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4.03万元,比2019年增加5.59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费、办公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泸县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6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9.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64.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5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楼新建、基础设施修建、办公设备、专用设备、信息软件、临聘人员服务等的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泸县公安局共有车辆74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 执法执勤用车6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押送犯罪嫌疑人。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7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天网租赁费”、“驻村辅警工作经费”、“经侦、刑侦、国保专案经费”、“办公设备采购经费”、“禁毒工作经费、宣传费”等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全部按照计划实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环节均按照计划实施。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天网租赁费”、“驻村辅警工作经费”、“经侦、刑侦、国保专案经费”、“办公设备采购经费”、“禁毒工作经费、宣传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天网租赁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18万元,执行数为1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公安实际工作中破案率,加快实施本地重大案件和跨区域重大案件、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指挥处置辖区内治安案件群体事件,突发事件,打击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维护辖区正常经济秩序。发现的主要问题:实际生活中还是存在监控死角及市政工程影响。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改进监控实时监管,同时加强同市政部门的沟通,将市政工程影响降到最低。
(2)2020年驻村辅警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15万元,执行数为4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协助民警执法、维持公共安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
(3)经侦、刑侦、国保专案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60万元,执行数为2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日常侦查办案所产生的侦查活动费、办案差旅费、协助办案费、并案会审费、出境办案费及办案奖励等费用,也包括公安专线租用、交通工具消耗、宣传等支出。
(4)办公设备采购经费项目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 更换了电脑、打印机等部分老旧办公设备,保障了电脑等设备正常运转,维持正常办公持续。
(5)禁毒工作经费、宣传费项目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确保了全县禁毒工作顺利开展,保障日常禁毒办案所产生的侦查活动费、办案差旅费、协助办案费、禁毒宣传费等费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 天网租赁费 | ||||
预算单位 | 泸县公安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18万元 | 执行数: | 118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118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18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对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交通违章、城管违章等图像信息分类,为强化城市综合管理、预防打击犯罪和突发性治安灾害事故提供可靠的影像资料 | 根据预期目标逐步推进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实现预期目标。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安装高清摄像头 | 500路以上 | 570路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完成高清改造及维护 | 对每个摄像头进行检查和数据统计 | 每期进行图巡,保障正常运转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街面两抢案件 | 较往年有所下降 | 较往年有所下降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街面盗窃案件 | 较往年有所下降 | 较往年有所下降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0年12月前 | 2020年12月前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实现城市资源共享,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 建立社会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平台,整合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最大限度地满足和实现各级各部门之间的图像资源共享及应用。 | 建立社会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平台,整合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最大限度地满足和实现各级各部门之间的图像资源共享及应用。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打击街面违法犯罪活动 | 推进图侦刑事技术打击串并案工作机制,加大视频侦查对街面侵财的侦办力度。 | 推进图侦刑事技术打击串并案工作机制,加大视频侦查对街面侵财的侦办力度。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监控使用年限 | 10年 | 10年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市民满意程度 | 满意 | 满意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驻村辅警工作经费 | |||||||
预算单位 | 泸县公安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415万元 | 执行数: | 415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415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415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协助民警执法、维持公共安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 | 根据预期目标逐步推进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实现预期目标。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一村一辅警招录人数 | 251人 | 251人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驻村辅警工资福利支出 | 415万 | 415万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保障辅警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满意度 | ≥60% | 70%以上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0年12月前 | 2020年12月前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社会治安的促进作用 | 打击违法犯罪、促进地方和谐稳定 | 打击违法犯罪、促进地方和谐稳定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坚持重点治乱,加强整治突出治安问题 | 深入开展扫黄赌毒,社会治安重大问题整治,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 深入开展扫黄赌毒,社会治安重大问题整治,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对社会治安的促进作用 | 打击违法犯罪、促进地方和谐稳定 | 打击违法犯罪、促进地方和谐稳定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市民满意程度 | 满意 | 满意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经侦、刑侦、国保专案经费 | |||||||
预算单位 | 泸县公安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60万元 | 执行数: | 260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26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260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 根据预期目标逐步推进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实现预期目标。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公安业务差旅费
| 110万元 | 122.5万元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公安业务培训 | 15元 | 20万元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公安业务、宣传资料 | 60万元 | 75.5万元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办案、公安业务交通工具消耗 | 75万元 | 42万元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完成公安业务报销符合规范手续率 | ≥98%以上 | ≥98.55%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0年12月前 | 2020年12月前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强化专案侦控工作 | 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反邪教领域,境外非政府组织,宗教领域的管控工作 | 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反邪教领域,境外非政府组织,宗教领域的管控工作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提高风险稳控能力 | 坚持矛盾纠纷滚动排查化解,稳定风险评估、社情民意调查,涉稳情报会商,切实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 | 坚持矛盾纠纷滚动排查化解,稳定风险评估、社情民意调查,涉稳情报会商,切实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社会治安促进作用 | 打击违法犯罪、促进地方和谐稳定 | 打击违法犯罪、促进地方和谐稳定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人民群众满意 | 满意 | 满意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办公设备采购经费 | ||||
预算单位 | 泸县公安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60万元 | 执行数: | 60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6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60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更换电脑、打印机等部分老旧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等设备维修级耗材,保证电脑等设备正常运转,维持正常办公秩序,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 根据预期目标逐步推进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实现预期目标。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购电脑台数 | 10台 | 10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购打印机台数 | 10台 | 10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购执法执勤专用设备 | 50套 | 50套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0年12月前 | 2020年12月前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证办公秩序 | 正常 | 正常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 | ≥90% | ≥90%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禁毒工作经费、宣传费 | ||||
预算单位 | 泸县公安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0万元 | 执行数: | 30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3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30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确保全县禁毒工作顺利开展,加大禁毒打击力度,遏制吸毒贩毒势力发展势头,深入推进全县禁毒人民战争,实现“无毒县城”,实现禁种铲毒工作基本实现“零种植,零产量”目标。 | 根据预期目标逐步推进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实现预期目标。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率 | ≥80% | 85%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吸毒人员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 | ≥80% | 9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禁毒宣传阵地建设覆盖率 | ≥70% | 75%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外流贩毒整治成效 | 明显提高 | 明显提高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0年12月前 | 2020年12月前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社会促进作用 | 深入推进全县禁毒人民战争,实现“无毒县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深入推进全县禁毒人民战争,实现“无毒县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人民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泸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天网租赁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天网租赁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公共安全支出(类)武装警察(款)内卫(项):指武警部队日常办公经费。
10.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公安日常办公经费。
11.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公安机关维持公安运转的基本项目经费。
12.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公安日常治安管理经费、反恐防暴、维稳处突工作、刑事技术侦查、打击经济犯罪和食药安违法犯罪等办案经费。
13.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指看守所嫌犯人员生活费等。
14.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指日常事业办公经费。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1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医保缴费。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人员医疗补助和医保缴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死亡人员一次性抚恤金。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民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新建监管场所、派出所等经费。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基层派出所维修维护费。
23.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基础采购、维修经费。
2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泸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泸县公安局下设局机关、15个派出所,内设机构17个。
(二)机构职能。泸县公安局为国家行政机关,其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公私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人员概况。目前现有在职民警276人,工勤9人,事业62人,事业离退休干部9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4538.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03.66万元,占78.4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34.73万元,占21.56%。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6518.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25.14万元,占51%;项目支出8093.42万元,占49%。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部门绩效目标制定。按照绩效目标编制要求,我局认真完成了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和部门专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做到了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绩效指标细化量化可靠。
2、预算编制。泸县公安局历来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在财政通知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后,我们围绕本单位主要职责、工作任务以及重点项目,进行系统梳理、科学谋划,严格按照国家行政单位相关支出标准进行经费测算,提高了预算数据精确度和预算编制工作效率。
3、预算完成情况。我局2020年底结转结余资金54.79万元。导致我局预算整体未执行完成的原因主要是司法救助金及部分上级转移资金未达到支付进度。
(二)结果应用情况。
1、项目决策。泸县公安局2020年工作任务与政策规划相关,内容较为清晰、明确,各实施项目均设定可量化衡量的绩效目标
2、项目实施。项目分配选取了科学的绩效分配方法,采用因素分配法计算各部门应分配的业务经费及装备经费并且按规定时限及时分配了专项预算资金。
3、完成结果。专项项目资金按实际情况拨付到了具体项目;专项项目绩效实施情况良好;根据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反映我局上一年度部门专项预算管理合规,未出现违纪违规问题。
4、部门绩效目标以及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已随同预决算进行了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未出现需要整改的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通过绩效评价,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促进了财政支出效益的进一步提高。评价结果反映,提高财政资金支出效益取得了明显效果。
2、建立绩效评价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挂钩政策,对绩效优秀的,在资金安排上优先考虑;对绩效较差的,从严把握,以逐步规范财政资金投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二)存在问题。
1、是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
2、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项目单位虽然设立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但目标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3、是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有待加强。
(三)改进建议。
1、进一步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在编制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时要求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
2、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其相关业务水平,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附件2
2020年天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天网工程即泸县城市图像监控报警系统是数字泸县和平安泸县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设施,是城市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满足城市治安实施监控需要,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2.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利用泸县图像监控报警系统主动、实时监控城市治安环境,及时出警处理城市治安管理需要,为群众营造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
3. 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泸县城市图像监控报警系统租用费为每年118万元,每年向县财政申报专项资金,再进行支付。
4.资金支付方式为每月使用结束后乙方提供正式合法有效的票据、合同等原始凭证,并按照签批完成后付款到乙方银行账户。
(二)项目绩效目标。
保证泸县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公安机关能主动、实时监控城市治安环境,及时出警处理城市治安管理需要,为群众营造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泸县城市图像监控报警系统租用费118万元为县财政资金。
2.资金使用。2020年我局在零余额账户中支付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2020年1月-2020年12月租用费118万元。
3.资金到位。县财政在2020年部门年初预算中追加我局2020年1月-2020年12月租用费118万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天网”工程是由县公安局牵头,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以五年为周期采取租赁方式进行建设。泸县公安局于每月20日前支付租赁费用,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目前泸县已建天网高清视频监控图像路数570余路。为更合理地进行点位建设,泸县公安局由刑侦、治安、图巡以及派出所等多个部门配合,与承建公司人员一起对前期规划的每一个点位进行实地勘察,从治安管控、案件侦破、维稳处突、活动安保等多方面考虑,认真规划每处点位的监控区域、设备类型及设备数量,并根据现场环境情况具体确定点位立杆位置、杆体高度、横臂长度等参数。
(二)项目效益情况。
拓展侦查破案手段,震慑违法犯罪活动。泸县公安对案件高发部位和人流高度集中区域采用高清红外摄像头,保证了夜间监控的效果,实现“人过留影,车过留牌”。“天网工程”已实现与应急联动指挥系统等公安应用系统的对接,有效控压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一旦发生突发警情,依托“天网工程”能迅速确定警情发生的准确位置,第一时间调度案发地周边警力,快速集结,多警联动,多点合围,有力震慑违法犯罪活动。“天网工程”服务百姓民生,运用视频监控还原事件真实过程,发现线索痕迹,为群众解决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求助、事故等事件,大大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和对公安机关工作的满意度。
四、评价及建议
泸县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高清)租赁费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社会治安效益,资金使用达到预期目的。
第五部分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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