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海潮镇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11月26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党政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能配置
镇机关设置综合办事机构7个:
(1)党建工作办公室(党政办公室)。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委、政府日常事务以及人大、政协、纪检监察、
组织人事、宣传、统战和民族宗教、政策研究、保密、档案、机构编制、群团、内部审计等工作。
(2)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行使依法下放、委托或授权
的执法权力,统一指挥和协调基层站所、派出所等执法力量
和资源,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教育体育、
民政、卫生健康、社会保障、行政审批、文化旅游、人民武装、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市场监管、残疾人等工作。
(4)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综合治理、信访维稳、依法治理等工作。
(5)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站)。负责辖区内经济发展、
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村镇建设、自然资源、科学
技术、粮食物资、统计等工作。
(6)乡村振兴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辖区内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扶贫开发、水利等工作。
(7)财政所。负责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的管理指导,管理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各类财政资金等工作。
镇人大工作机构、纪检监察办事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确保有专人负责相关工作;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机构按有关章程设置,相关工作由有关党政综合办事机构承担。
2.事业机构设置及职能配置
整合泸县海潮镇便民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综治服务中心3个事业单位,统一设置泸县海潮镇便民服务中心,为海潮镇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综治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主要职责: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便民服务、农民工服务、综合治理、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承担乡村振兴服务工作,负责宣传文化、社会保障、村镇建设等服务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农机、水利、畜牧兽医等相关服务工作。便民服务中心内设机构设置7个,具体设置如下:
(1)综合服务中心。承担党务、综合治理、便民服务、公共服务、退役军人服务、社区工作等事务性工作。
(2)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承担宣传文化等事务性工作。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民工服务、医疗保障、社会救助等事务性工作。
(4)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承担村镇建设、环境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等事务性工作。
(5)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乡村振兴事务性工作,农业、农机等技术推广和综合服务工作。
(6)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承担畜牧兽医等事务性工作。
(7)水利服务中心。承担水利技术推广、防汛抗旱等水务相关事务性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着力加快经济发展
2020年海潮镇强化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镇人民团结一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经济发展取得了重大成效,稳住了经济“基本盘”。
2、打赢脱贫攻坚战
脱贫攻坚成效显著。以“两不愁三保障”为核心,紧盯问题整改,补齐短板,明确步调、协同作战、履职尽责,通过全镇干部群众的不懈努力,脱贫成果全面巩固,脱贫成效全面提升,2020年海潮镇脱贫攻坚工作圆满收官,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
3、大力实施乡村振兴
立足农业特色,培育发展规模特色农业,精准提升产业水平。加快转变生产方式、优化品种结构,积极推行绿色生产方式,推动农业从粗放型到集约型转变,不断提升农产品竞争力。
抓好交通设施建设。2020年,完成龙塘村和流滩坝村公路升级改造3.3公里;新建陈湾村、徐场村通村公路1.9公里,改扩建尖山村场口至扈湾子公路3.6公里;麻柳林桥建设工程全面完工,海潮沱江大桥已全面通行,三尖石桥按计划正常施工。
4、持续优化人居环境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强化环境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5、构建有序稳定环境
以“平安海潮”建设为总抓手,积极构建新形势下治安防控体系,狠抓基础建设,大力开展综治维稳和平安创建活动,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加强农贸市场管理,进行违建管控,实行农民建房审批制;加强交通安全巡查,着力抓好安全生产监督,围绕食品安全重点领域,开展整治行动,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镇域范围内食品安全。
6、全力做好防疫防汛
坚持高标准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要求,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的积极性,构建起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强大基层自治体系,构建起全民参与的防控大格局。海潮镇凭借强大有序的防控措施,狠抓关键环节,在相邻的江阳区、龙马潭区和富顺县先后出现确诊病例的情况下,镇内群众生活有序,防控有效,全镇未出现疑似和确诊病例,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020年8月,沱江海潮段迎来两次洪峰过境,18日最高水位248.55米,高于海潮码头顶部1.86米,峰值水位创近40年新高。洪峰致使海潮主大街3/4区域被淹没,7座桥梁、23条道路受阻,直接经济损失1503.7万元。为全力以赴做好抗洪抢险工作,海潮镇迅速成立防汛指挥部,迅速应对。投入抗洪抢险装备,冲锋舟、橡皮艇、救援车辆等322艘(辆)。落实灾民安置点1个,转移安置群众495户1447人,搬迁门市294个,设置各类管控点36个。灾后投入清淤力量230余人,全力恢复全镇生产生活秩序,用实际行动彰显海潮人民的责任与担当,全镇实现零伤亡。
二、机构设置
海潮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单位4个,均为其他事业单位,即海潮镇便民服务中心、海潮学校、高寨学校、海潮镇中心幼儿园。
海潮镇人民政府核定总编制224名,其中:行政编制35名,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200名。在职人员总数235人,其中:行政人员35人,行政工勤2名,事业人员198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5152.34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7.98万元,增长0.74%。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疫情防控、基础设施建设及征地拆迁等基金预算收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5152.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72.54万元,占96.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9.8万元,占3.4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515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27.6万元,占74.29%;项目支出1324.74万元,占25.7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152.3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7.98万元,增长0.74%。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疫情防控、基础设施建设及征地拆迁等基金预算收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72.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51%。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21.81万元,下降2.39%。主要变动原因是经济形势下行,压减一般性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72.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8.95万元,占19.0%;教育支出2338.08万元,占45.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72万元,占4.15%;卫生健康支出151.73万元,占2.94%;节能环保支出275万元,占5.34%;城乡社区支出107.8万元,占2.09%;农林水支出542.47万元,占10.53%;交通运输支出115.71万元,占2.2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35万元,占2.62%;住房保障支出121.88万元,占2.3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0万元,占1.94%;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72万元,占1.3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972.5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958.39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56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423.32万元,完成预算100%;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支出决算为1091.06万元,完成预算100%;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支出决算数为823.7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00.05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3.67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9.47万元,完成预算10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22.26万元,完成预算100%。
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支出决算数为75万元,完成预算10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其他污染减排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7.8万元,完成预算10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90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支出决算数为2.29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329.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支出决算数为70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数为38.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9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支出决算数为44.0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支出决算数115.71万元,完成预算100%。
1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3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121.88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支出决算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4.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抗疫相关支出(款)-其他抗疫相关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7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2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37.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590.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万元,占52.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万元,占47.37%。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4万元,下降3.85%。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出行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森林防火、环保、河长制治理、疫情防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乡村振兴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2万元,下降2.17%。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75批次,16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9万元,主要内容包括各级领导到镇指导工作,镇与镇之间交叉交流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79.8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07.8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7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海潮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0.19万元,比2019年减少933.14万元,下降61.2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划转部分人员到乡镇,增加了相应的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压减一般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海潮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51.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48.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2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设备、移民后扶项目、桥梁工程、学校操场、食堂改造工程、学校外墙排危工程、车辆保险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海潮镇共有车辆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场镇垃圾清运,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海潮河水质改造引灌工程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该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该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该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我镇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自评结果完成良好,但仍存在部分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
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海潮河水质改造引灌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我镇实施的项目归属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方面,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业生产发展需要,提高了环境保护效益。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海潮河水质改造引灌工程”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海潮河水质改造引灌工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正常运行情况下海潮河水质能达到三类标准,很大程度上改善了海潮河水质,保证了海潮河生态流量,同时满足了流域内尖山村二社村民的生产生活需求。
发现的主要问题:1. 运行成本较高,每月运行用电产生电费高昂,镇财政列支较为困难;2.项目资金拨付存在滞后性;3.未及时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合同公告和备案;4.未及时在采购系统进行项目验收录入和打印结算报告。
下一步改进措施:1.合理安排镇财政资金,保障海潮河水质改造引灌工程能正常运行,实现较好社会效益,使海潮河能长期达到三类标准,同时满足流域内尖山村二社村民的生产生活需要;2.合理安排项目资金拨付,按照施工进度及时付款;3.及时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合同公告和备案,采购员要加强政府采购政策和流程的学习,熟练政府采购的相关程序,避免部分工作推进滞后;4.及时在采购系统进行项目验收录入和打印结算报告。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海潮河水质改造引灌工程 | ||||
预算单位 | 泸县海潮镇人民政府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0 | 执行数: | 50 | |
其中-财政拨款: | 50 | 其中-财政拨款: | 50 | ||
其它资金: | 无 | 其它资金: | 无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海潮河水质改造引灌工程:机泵检修,引水渠工程 | 机泵检修已完成;引水渠工程已完成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沟槽土方开挖 | 1277.37m3 | 1277.37m3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土石方回填 | 1515.18m3 | 1515.18m3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沟槽石方开挖 | 447.81m3 | 447.81m3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PE管DN160安装 | 2046.3m | 2046.3m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阀门检查井 | 11座 | 11座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C20混凝土包管 | 5.4m3 | 5.4m3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拆除、恢复混凝土路面250mm厚 | 3.8m2 | 3.8m2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安装防盗闸阀DN160 | 14个 | 14个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排气阀DN160 | 2个 | 2个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青苗补偿 | 3000m2 | 3000m2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临时用电 | 1项 | 1项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电动机及水泵检修 | 2套 | 2套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清理淤泥 | 50m3 | 50m3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安装钢管套管DN200 | 9m | 9m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买土回填遮盖垃圾 | 8m3 | 8m3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保障群众生产用水,净化水质 | 净化水质,改善生产生活用水 | 海潮河水质改造引灌工程,净化了水质,保障了区域内群众农业生产生活用水。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指标 | 提高流域内水质 | 净化海潮河污染水体 | 净化海潮河污染水体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沿河临水群众 | ≥98% | ≥98%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海潮镇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海潮河水质改造引灌工程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海潮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1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1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
1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2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政府在排水、污水治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1.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
2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其他污染减排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
23.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指其他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支出。
3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指公路养护支出。
3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3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指洪水、地质灾害、台风等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补助。
37.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抗疫相关支出(款)其他抗疫相关支出(项):指国债安排的疫情防控相关支出。
3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海潮镇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报告
一 、 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泸县海潮镇现有行政机构1个,即海潮镇人民政府,镇机关设置综合办事机构7个,即党建工作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站)、乡村振兴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财政所;事业机构4个,即海潮镇便民服务中心、海潮学校、高寨学校、海潮镇中心幼儿园。
(二)机构职能
1、行政机构主要职责
(1)党建工作办公室(党政办公室)。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委、政府日常事务以及人大、政协、纪检监察、
组织人事、宣传、统战和民族宗教、政策研究、保密、档案、机构编制、群团、内部审计等工作。
(2)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行使依法下放、委托或授权的执法权力,统一指挥和协调基层站所、派出所等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教育体育、
民政、卫生健康、社会保障、行政审批、文化旅游、人民武装、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市场监管、残疾人等工作。
(4)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综合治理、信访维稳、依法治理等工作。
(5)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站)。负责辖区内经济发展、
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村镇建设、自然资源、科学技术、粮食物资、统计等工作。
(6)乡村振兴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辖区内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扶贫开发、水利等工作。
(7)财政所。负责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的管理指导,管理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各类财政资金等工作。
2、事业机构主要职责
(1)海潮镇便民服务中心。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便民服务、农民工服务、综合治理、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承担乡村振兴服务工作,负责宣传文化、社会保障、村镇建设等服务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农机、水利、畜牧兽医等相关服务工作。
(2)海潮学校、高寨学校、海潮镇中心幼儿园。负责辖区内学生的日常教学管理,思想品德教育、人身安全管理,食宿管理,校域内文化娱乐设施建设及其他上级部门安排的事项。
(三)人员概况
海潮镇人民政府核定总编制224名,其中:行政编制35名,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200名。在职人员总数235人,其中:行政人员35人,行政工勤2名,事业人员198人。
二、单位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总收入为51,523,382.3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725,387.2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97,995.04元。支出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经费收入9,789,507.21元,占总收入的19.0%;教育经费收入23,380,875.96元,占总收入的45.38%;社会保障和就业经费收入2,137,157.60元,占总收入的4.15%;卫生健康经费收入1,517,252.00元,占总收入的2.94%;节能环保经费收入2,750,000.00元,占总收入的5.34%;城乡社区经费收入1,078,000.00元,占总收入的2.09%;农林水经费收入5,424,704.00元,占总收入的10.53%;交通运输经费收入1,157,065.52元,占总收入的2.2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经费收入1,350,000.00元,占总收入的2.62%;住房保障经费收入1,218,825.00元,占总收入的2.3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经费收入1,0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94%;抗疫特别国债经费收入719,995.04元,占总收入的1.39%。
(二)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总支出为51,523,382.33元,其中:基本费支出为39,025,979.77元,项目支出12,497,402.56元;支出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31,857,381.57元,占总支出的61.83%;商品和服务支出8,424,592.76元,占总支出的16.3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81,408.00元,占总支出的8.5%;其他资本性支出6,11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1.86%。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2020年我镇预算按期编制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泸县人民政府网站完成部门预算公开工作。2020年部门决算已于2021年1月在县财政局集中完成编制并提交审核,2020年度无结转结余。
(二)执行管理情况
2020年我镇收入支出相比年初预算增加3,538,382.33元,增长7.37%,主要原因为疫情影响,相应增加了部分国债基金收入和疫情防控支出,2020年海潮镇遭遇20年一遇特大洪涝灾害,相应增加了自然灾害上级拨款收入和支出,2020年机构改革划拨农口系统人员由乡镇管辖增加了部分人员经费收入和支出。
全年收支品迭,2020年部门收、支保持平衡。
(三)支出绩效情况
1. 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2020年我镇机关运转情况总体较好,调整和优化了支出结构,确保了各项重点支出的需要,维护了社会稳定。按照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区别轻重缓急、坚持把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放在首要位置,从预算安排到资金拨付切实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二是确保民生工程支出、社会保障支出、五保供养支出、低保金支出、离退休人员经费等优先足额发放,保障了社会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三是确保了政权建设和农业、教育、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支出的需要,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机关厉行节约。
2020年我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100,000.00元,相比2019年减少2,000.00元,下降1.96%;公务接待费90,000.00元,相比2019年减少2,000.00元,下降2.17%。
2. 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根据审批单位下达的指标计划和预算对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业务部门应当加强与建设项目单位的沟通,准确掌握施工进度,加强价款支付审核,根据施工合同约定,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并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足额付款。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建设项目,按照财政国库制度相关规定,根据项目支出预算和工程进度,办理资金支付相关事宜。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0年我镇实施的项目主要涉及公路建设、水质改造以及学校运动场改造等,几个项目归属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方面,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群众出行、满足了农业生产发展需要,提高了环境保护效益、改善了学校文化娱乐设施建设,丰富了学生的课余生活。基本达到预期社会效益目标。
(四)财务管理情况
定期更新财务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按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最新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相关流程;我镇财政所已按期完成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并归档,对账务处理存在问题的报经审批后及时进行调整;政府采购方面,2020年我镇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3,512,121.8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800.00元, 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489,595.31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26.56元,均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履行。
(五)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4月我镇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开展了2020年度部门预算支出自评,对2020年各项预算安排支出是否合理,各项工作实施进度是否缓慢,各项工作效果是否达到预期效益指标、部门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执行情况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各相关业务部门,作为今后开展相关工作的必要依据。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我镇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自评结果完成良好,但仍存在部分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
(二)存在问题
1、缺乏对绩效管理的系统性认识,绩效管理程序不精准,落实存在偏差,未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合理的绩效目标,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滞后。
2、资产管理方面存在滞后性,信息更新不及时。
3、项目资金支付存在滞后。
(三)改进建议
1、建立完整绩效体系,确保绩效管理循环的有效运行。
2、提高资产管理执行效率。
3、合理安排资金支付,预算平台内资金严格专款专用,按照实施进度及时付款。
附件2
海潮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海潮河水质改造引灌工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海潮河水质改造引灌工程项目前期已由海潮镇人民政府向泸县人民政府发文请示(泸县海府〔2020〕21号),申请预算资金54.1万元,获得泸县人民政府资金批复,请示报告处理签文号NO.WLQ2020038。
(二)项目绩效目标。
海潮河河道窄,上游来水量少,自净能力差,海潮河水质未达到三类标准。为改善海潮河水质,保证海潮河生态流量,同时满足流域内尖山村村民生产生活用水需求,计划从沱江取水注入尖山村2社柑子林山坪塘,再由柑子林山坪塘自流灌入海潮河。项目拟于相关备案程序完善后一个月内完成实施。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实施计划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2020年4月24日财政局农业股在预算平台下达50万水质改造预算指标,2020年5月25日我镇已在预算平台申报资金计划并经国库终审。
2.资金使用。
海潮河水质改造引灌工程项目已于2020年6月完成施工,我镇于2020年9月27日支付工程款5万元,2020年12月18日支付工程款5万元,2021年1月29日支付工程款5万元,2021年2月9日支付工程款11.57362万元,支付工程款项合计26.57362万元,剩余款项用于支付海潮河河堤整治青苗补偿款等零星支出及预留质保金。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海潮河水质改造引灌工程项目由水利部门具体经办,按照工程施工合同及发票、验收资料等由水利部门填写对应单据交由财政所进行资金支付,财政所会计人员设置专门账目对该项目资金进行核算。因各方原因,该项目资金支付存在滞后情况,会计核算上,第一次付款入账科目为业务活动费用,第二次至第四次付款入账科目为应付账款,存在不连续。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海潮河水质改造引灌工程项目由镇水利站牵头组织,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前期规划设计、项目申报、资金申请等,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了预算编制及备案,委托红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按要求编制需求论证,制定竞争性谈判文件,并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进行资格预审,最后开标评标,发布结果公告,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最终本项目由四川省信昶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为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员已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了合同公告与备案,但公告备案存在不及时。本项目已于2020年6月由水利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履约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已先后四次拨付资金,目前除预留质保金外合同金额已全部拨付。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工程验收内容:1.沟槽土方开挖:1277.37m3;2.土石方回填:1515.18m3;3.沟槽石方开挖:447.81m3;4.PE管DN160安装:2046.3m;5.阀门检查井:11座;6.C20混凝土包管:5.4m3;7.拆除、恢复混凝土路面250mm厚:3.8m2;8.安装防盗闸阀DN160:14个;9.排气阀DN160:2个;10.青苗补偿:3000m2;11.临时用电:1项;12.电动机及水泵检修:2套;13.清理淤泥:50m3;14.安装钢管套管DN200:9m;15.买土回填遮盖垃圾:8m3。
该工程所有项目均施工完毕,我镇水利站组织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于2020年6月15日进行现场验收,工程验收质量符合设计、规范和合同约定要求,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合格。
(三)项目效益情况。
经过引灌工程改造项目,正常运行情况下海潮河水质能达到三类标准,很大程度上改善了海潮河水质,保证了海潮河生态流量,同时满足了流域内尖山村二社村民的生产生活需求。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 运行成本较高,每月运行用电产生电费高昂,镇财政列支较为困难。
2.项目资金拨付存在滞后性。
3.未及时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合同公告和备案。
4.未及时在采购系统进行项目验收录入和打印结算报告。
(二)相关建议。
1.合理安排镇财政资金,保障海潮河水质改造引灌工程能正常运行,实现较好社会效益,使海潮河能长期达到三类标准,同时满足流域内尖山村二社村民的生产生活需要。
2.合理安排项目资金拨付,按照施工进度及时付款。
3.及时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合同公告和备案,采购员要加强政府采购政策和流程的学习,熟练政府采购的相关程序,避免部分工作推进滞后。
4.及时在采购系统进行项目验收录入和打印结算报告。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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