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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兆雅镇人民政府 关于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泸县兆雅镇 发布时间:2021-03-19 11:05:58 【字体:

泸县兆雅镇人民政府

关于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    

单位基本情况

                    二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泸县兆雅镇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泸县兆雅镇人民政府

关于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单位基本情况 

(一)所属部门

党政办、纪检办、组织办、宣传办、群工办、财政所、经发办、环保办、乡村振兴办、安全管理办、交管站、社事办、卫计办、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村建中心、综治中心、教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以及上级机关决定、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研究并制定适合本镇实际的具体政策和措施。

2.组织制订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编制经济发展总体布局和产业布局。制定和组织实施全镇农业、农村、社区等城市化建设的规划和措施。

3.负责全镇社会事务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和组织建设。负责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新农村新社区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4.负责辖区城乡统筹改革和发展,加快推进农房改造和集聚,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加强扶贫开发和公共服务。

5.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公共安全,建立和健全群防群治网络,增强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处置能力,维护社会稳定。

6.管理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交通、宗教、规划、土地、公安、司法、人口计生、流动人口、安全生产、生态保护、节能环保等各项行政工作。

7.负责配合协助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和部门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

8.负责辖区绩效考核,新社会组织的管理。

9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社区等自治组织建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总额为 8349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10万元,增长5.16%

2021年支出预算总额为8349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增加410万元,增长5.1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环保治理和农业农村的基础设施投入增大。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支出8149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增加400万元,增长5.1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农村环境治理以及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0万元,占预算总额7.49%;教育支出4120万元,占预算总额51.5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万元,占预算总额0.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0万元,占预算总额4.79%;卫生与健康支出531.02万元,占预算总额6.52%;节能环保支出470万元,占预算总额5.77%;城乡社区支出551万元,占预算总额6.76%;农林水支出960万元,占预算总额11.78%;交通运输支出93万元,占预算总额1.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26万元,占预算总额1.55%;住房保障支出270万元,占预算总额3.3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0万元。其中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521.56万元;财政事务30.07 万元;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58.37万元。

2.教育支出4120万元。其中:学前教育238.39万元,小学教育2416.41万元,初中教育1465.2万元。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万元,主要用于新闻出版支出(报刊征订)。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2.79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7.21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531.0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58.89万元,医疗保障222.13万元(行政单位医疗41.5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80.55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50万元。

6.节能环保支出47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节能环保支出470万元。

7.城乡社区支出551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187.94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50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等支出134万元。

8.农林水支出96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459.5万元(农业生产支持补贴459.5万元);农村综合改革421.51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306.51万元,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115万元);目标价格补贴78.99万元。

9.交通运输支出93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和运输安全33万元,其他交通运输支出60万元)。

1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26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27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27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1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22.8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3092.6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604.06万元、住房公积金27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6.2万元。

公用经费400.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5.7万元、印刷费27.01万元、水费9.6万元、电费10.01万元、邮电费14.5万元、差旅费25.32万元、维修(护)费50.3万元、会议费20.6万元、培训费28.9万元、公务接待费14.38万元、劳务费2034万元、工会经费14.8万元、福利费15.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9万元、其他交通费38.8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57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37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4.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为0)。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 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开展招商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

(四)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为0)。

单位现有公务应急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交通执法车1辆。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20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6.5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0万元、减少12.1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压减各种临时运行维护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52.72万元,比上年预算62.72万元减少10万元,下降19.23%,主要用于各单位办公设备等采购和服务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保持应急用车2辆,其中:一般公务应急用车1辆、一般执法用车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兆雅镇人民政府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泸县兆雅镇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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