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兆雅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泸县兆雅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 录
一、单位基本情况 ………………………………………2
(一)所属部门 ………………………………………2
(二)主要职责 ………………………………………2
二、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3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结构情况 …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 …4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5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 6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6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6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6
(一)机关运行经费 …………………………………7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7
(四)预算绩效情况 …………………………………7
十、名词解释 …………………………………………7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所属部门
党政办、纪检办、组织办、宣传办、群工办、财政所、经发办、环保办、乡村振兴办、安全管理办、交管站、社事办、卫计办、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村建中心、综治中心、教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以及上级机关决定、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研究并制定适合本镇实际的具体政策和措施。
2.组织制订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编制经济发展总体布局和产业布局。制定和组织实施全镇农业、农村、社区等城市化建设的规划和措施。
3.负责全镇社会事务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和组织建设。负责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新农村新社区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4.负责辖区城乡统筹改革和发展,加快推进农房改造和集聚,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加强扶贫开发和公共服务。
5.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公共安全,建立和健全群防群治网络,增强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处置能力,维护社会稳定。
6.管理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交通、宗教、规划、土地、公安、司法、人口计生、流动人口、安全生产、生态保护、节能环保等各项行政工作。
7.负责配合协助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和部门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
8.负责辖区绩效考核,新社会组织的管理。
9.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社区等自治组织建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总额为 6898.47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2022年支出预算总额为6898.47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支出6709.63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3.46万元,占预算总额7.50%;教育支出3939.78万元,占预算总额58.7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34万元,占预算总额0.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2万元,占预算总额5.38%;卫生与健康支出316.83万元,占预算总额4.72%;节能环保支出137.91万元,占预算总额2.06%;城乡社区支出137.09万元,占预算总额2.04%;农林水支出961.8万元,占预算总额14.34%;交通运输支出51.32万元,占预算总额0.76%;住房保障支出270.9万元,占预算总额4.0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3.46万元。其中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436.31万元;财政事务22.91 万元;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44.26万元。
2.教育支出3939.78万元。其中:学前教育201.66万元,小学教育2528.52万元,初中教育1209.6万元。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34万元,主要用于新闻出版支出(报刊征订)。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6.83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316.8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216.83万元(行政单位医疗30.2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86.62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00万元。
6.节能环保支出137.9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节能环保支出137.91万元。
7.城乡社区支出137.09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82.09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55万元。
8.农林水支出961.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521.37万元(其他农业支出521.37万元);农村综合改革368.15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62.15万元,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106万元);目标价格补贴72.28万元。
9.交通运输支出51.32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养护21.32万元,公路和运输安全30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270.9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270.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60.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55.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3448.7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607.53万元、住房公积金270.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8.46万元。
公用经费504.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2.74万元、印刷费28.04万元、水费9.61万元、电费10.02万元、邮电费16.5万元、差旅费25.37万元、维修(护)费95.66万元、会议费20.62万元、培训费40.92万元、公务接待费14.02万元、劳务费20.34万元、工会经费15.81万元、福利费16.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8万元、其他交通费40.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71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8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4.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为0)。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相比减少。 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开展招商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
(四)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为0)。
单位现有公务应急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交通执法车1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88.84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3.0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0万元、减少12.1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压减各种临时运行维护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201.72万元,比上年预算212.72万元减少11万元,下降19.23%,主要用于学校运动场改造和各单位办公设备等采购和服务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保持应急用车2辆,其中:一般公务应急用车1辆、一般执法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单位总体绩效目标是: 贯彻落实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加强财政收入和税收管理,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加大对民生社保、乡村振兴、教育基础设施等资金的投入,加强财政监督、预算绩效管理、财政信息公开等工作,对所有项目资金进行预算、决算、绩效管理,提高使用质量,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促进财政资金健康使用,让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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