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泸县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
2.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统筹协调现代农业园区建设。
4.负责现代农业园区产业发展、经济运行、项目策划包装、招商引资、对外经贸、对外宣传、交流合作以及现代农业园区落户企业发展服务对接等工作。
5.负责组织企业开展项目资金申报工作。
6.负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在现代农业园区内实施项目的策划、包装、申报和实施等工作。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泸县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是一级预算单位,属行政单位,下属事业单位1个。
二、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泸县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2022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04.81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4.58万元,下降6.6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3.53万元.
2022年支出预算总额为658.34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增加438.95万元,增长2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了项目。其中:人员支出95.13万元、占14.45%,日常公用支出17.68万元、占2.69%,项目支出545.53万元、占82.86%。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112.81万元。人员支出95.1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5.13万元,津贴补贴14.77万元、奖金1.52万元、绩效工资14.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5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6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2万元、住房公积金7.9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7.68万元,其中:办公费3.5万元、印刷费0.6万元、手续费0.06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0.6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2.54万元、维修(护)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4.8万元、工会经费0.7万元、福利费1.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2万元。
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总额545.53万元。其中:其他交通费用支出2万元、政府采购项目支出10万元、现代农业园区工作经费支出50万元、上争外引工作经费支出10万元、园区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经费支出20万元、2021年星级现代农业园区激励补助项目支出453.53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8万元,均为公务接待费。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与上年预算无增减。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68万元,比上年预算17.2万元增加0.48万元、增长2.7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比上年预算0.6万元增加9.4万元,主要用于新进人员采购电脑等设备及完善办公室家具配备。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1年底,泸县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无车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单位总体绩效目标是:
围绕“保北部增东部”的发展思路,继续擦亮省五星级泸县粮油现代农业园区这块招牌,着力打造“东翼”泸县粮油种植示范点,同步推进其他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促进全县现代农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XX(单位)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