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城北初级中学校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泸县城北初级中学校关于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泸县城北初级中学校国家九年制义务教育初级中学,全面执行关于国家初中义务教育的相关政策。
(二)机构设置
泸县城北初级中学校执行初中义务教育,设三个年级,每年级分两个级部;另设党政办、教务处、教科处、德育处、安保处、后勤处等多个处室辅助管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行。
(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1、积极抓好内部财务管理工作,规范了单位收入与支出,促进财务管理有序发展。
2、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 积极落实义务教育界经费管理机制,规范、合理使用了生均公用经费。
3、认真履行学校预算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常规预算要求编制收支预算,并按预算执行 ,全面合理安排各项教育经费,为教育发展提供财力支撑。
4、配合本校财务收支内部审计工作,对学校行政账和食堂账做到了一期一审,并及时上报了财务报告。
5、规范了学校津补贴的发放。
6、做到了以收定支,避免负债消费。
7、认真对待学校的维修工作。根据需要确定维修项目,对小型维修不等不靠,并严把质量关,完善学校教学条件。
二、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泸县城北初级中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51.16万元、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345.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3.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4.51万元。
2022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851.1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66.99万元,增长3.75%,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在职人员增加,年度薪资正常晋升。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2022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851.16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增加66.99万元,增长3.75%,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在职人员增加,年度薪资正常晋升。其中:人员支出1812.79万元、占97.93%,日常公用支出38.37万元、占2.07%,项目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1851.16万元。人员支出1812.6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67.34万元,津贴补贴17.3万元、绩效工资504.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2.1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0.1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3.1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02万元、住房公积金154.5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8.37万元,其中:工会经费15.35万元、福利费23.02万元。
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总额0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比上年预算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 %。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泸县城北初级中学校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泸县城北初级中学校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XX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泸县城北初级中学校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1年底,泸县城北初级中学校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单位总体绩效目标是: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泸县城北初级中学校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XX(单位)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泸县城北初级中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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