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泸县行政审批局是县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是集中受理、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为企业群众提供服务、实施监督的工作部门。
(二)机构设置
泸县行政审批局是一级预算单位,属行政单位。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
(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二、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泸县行政审批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2022年收入预算总额为722.2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50.79万元,增长7.56%,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镇(街道)电子政务外网运行经费。
2022年支出预算总额为722.22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增加50.79万元,增长7.5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镇(街道)电子政务外网运行经费。其中:人员支出313.42万元,占43.40%;日常公用支出216.35万元,占29.96%;项目支出192.45万元,占26.64%。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529.77万元。人员支出313.4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08.85万元,津贴补贴22.35万元、奖金2.45万元、绩效工资61.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1.2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9.9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6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8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2万元、住房公积金23.4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16.35万元,其中:办公费9.6万元、印刷费2.1万元、手续费0.6万元、水费0.7万元、电费6.6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护)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工会经费2.18万元、福利费3.2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7.01万元。
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总额192.45万元。
泸县行政审批局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总额192.45万元,其中:邮政快递费18万元、电子政务外网运行经费27.45万元、政府采购项目6万元、专家评审费90万元、公共资源交易业务运行费41万元、上争外引工作经费10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与上年预算持平。
(一)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省、市、县级各部门到本单位视察、调研、考核和学习等工作支出。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招投标、政务服务等日常业务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泸县行政审批局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泸县行政审批局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泸县行政审批局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1.81万元,比上年预算20.98万元增加200.83万元、增长957.2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将大厅运行经费从部门项目中剔除,纳入工作经费管理,使得机关运行经费陡然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6万元,与上年预算12万元相比减少6万元,主要用于政务服务和评审办公设备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1年底,泸县行政审批局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按要求编制了全部项目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指使用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行政审批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泸县行政审批局2022年部门预算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