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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土地统征和储备中心关于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2-01-17 16:05:54 【字体:

泸县土地统征和储备中心关于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城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实际状况,制定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和供应计划,报县政府批准后具体负责实施。

2、建立土地储备库,规范土地市场。对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实行统一征用、提出征用计划,负责办理征用土地和农用地转用的具体事务。

3、负责对储备土地进行登记、造册、编号,建立土地储备数据库。

4、负责对收回征购的土地进行开发、整理。

5、承担县城建设的部分任务。

6、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泸县土地统征和储备中心是一级预算单位,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总编制19名,其中:事业人员18人,事业工勤人员1人。2021年底在职人员总数18人,其中:事业人员17人,事业工勤人员1人。长期聘用人员15人。

(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财务工作包括:按要求部门预决算编制与公开,一直贯彻财政要求执行预算,按要求执行资金支付,按规定进行非税收入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按政府会计准则完成会计账务处理基础工作,填报各类报表等内容。

二、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泸县土地统征和储备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2022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31.4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1.8万元,增长10.4%,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进在职人员1人和编外长期聘用人员4人。

2022年支出预算总额为231.42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增加21.8万元,增长10.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多。其中:人员支出197.67万元、占85.42%,日常公用支出19.75万元、占8.53%,项目支出14万元、占6.05%。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217.42万元。人员支出197.6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0.96万元,津贴补贴2.05万元、绩效工资47.45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61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70 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6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54万元、 住房公积金13.21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4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9.75万元,其中: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0.8万元、 手续费0.1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4万元、 邮电费2.3万元、 物业管理费0.2万元、差旅费2万元、 维修(护)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 、劳务费0.5万元、委托业务费 0.5万元、 工会经费1.22万元、福利费 1.8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2万元。

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总额14万元其中:档案管理经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万元、政府采购项目7万元 。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9万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比上年预算2.9万元减少2万元,下降68.9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预算均无。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 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保证公务活动正常开展。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2万元。

(四)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预算均无。

单位无公务用车。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泸县土地统征和储备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泸县土地统征和储备中心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泸县土地统征和储备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7万元,与上年预算7万元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1年底,泸县土地统征和储备中心共有车辆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单位总体绩效目标是:以保民生、保基础、保园区建设为重点,科学有序保障用地需求。积极推进民生事业项目,加强基础建设用地、商业住宅用地、工业企业用地保障,力促我县经济有序发展,建设生态国土为目标。

九、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泸县土地统征和储备中心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泸县土地统征和储备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2022年预算公开附表(土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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