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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总工会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县总工会 发布时间:2022-01-18 15:00:41 【字体: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县委、市总工会的部署,结合泸县实际,确定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指导全县工会工作。

2.依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的各项职能,贯彻执行泸县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根据基层工会和下级工会的要求,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3.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总工会反映职工的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
    4.指导各级工会加强自身建设和改革,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按照县委和市总工会的要求,研究制定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
    5.同县级有关部门党组(党委)协商推荐机关工会、机关工委和县级产业工会的主要领导人选,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
    6.协助县政府做好县级以上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工作;根据上级有关精神,负责全县工会事业发展的指导、协调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机构设置

泸县总工会是一级预算单位,属群团组织。下属二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泸县群团工作中心)。

泸县总工会(含泸县群团工作中心)核定总编制17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11名。在职人员总数17名,其中:行政人员6名,事业人员11名;退休人员5名。

二、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泸县总工会(含群团工作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24.5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6.02万元,减少10.39%。

2022年支出预算总额为224.50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减少26.02万元,减少10.3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乡镇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资由财政支付。其中:人员支出161.05万元,占总支出的71.74%;日常公用支出45.95万元,占总支出的20.47%,(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2万元);项目支出17.5万元,占总支出的7.80%。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224.50万元。人员支出161.0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2.84万元、津贴补贴18.28万元、绩效工资29.49万元、奖金2.1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8.04万元、住房公积金13.5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3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5.95万元,其中:办公费4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1.8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工会经费1.26万元、福利费1.8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9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2万元,其中:独子费0.04万元、遗嘱生活补贴0.78万元。

泸县总工会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总数1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群团工作中心大厅水电、宽带网络、保安保洁费6.5万元,上争外引工作经费9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1.5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各区县工会工作经验交流。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单位总体绩效目标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四大职能目标,坚持“走基层、转机制、强基础”的工作思路,以意识形态建设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总工会2022年预算公开表

                                

 

                                    泸县总工会

                                 2022年1月18日

泸县总工会2022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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