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监察、劳务开发、人才引进等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机构设置
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泸县人民政府组阁局,内设十三股二室,下设泸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泸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泸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泸县医疗保险管理局、泸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泸县人才服务中心(含劳务开发办)、泸县人事考试中心、泸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8个单位。其中泸县社会保险管理局(泸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泸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泸县医疗保险管理局3个二级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核定编制65名,其中行政编制36名,事业编制27名(含参公管理单位编制10名),工勤编制2名;在职人员共55人,其中行政人员30人,事业人员25人(含参公管理单位人员10人);退休人员18人;临聘人员1人。
二、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泸县人社局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285.25万元,较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1321.9万元,减少36.65万元,下降2.77%。
泸县人社局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285.25万元,较2018年预算支出总额1321.9万元,减少36.65万元,下降2.7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调减预算项目经费。其中:人员支出452.99万元、占35.25%,日常公用支出95.17万元、占7.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9万元、占0.07%,项目支出736.2万元、占57.28%。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泸县人社局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549.05万元。人员支出452.9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62.95万元,津贴补贴140.36万元、绩效工资4.14万元、奖金9.4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2.93万元、住房公积金37.7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5.17万元,其中:办公费22万元、印刷费3.7万元、手续费0.5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9万元、差旅费9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租赁费2.8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3.26万元、福利费4.8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9万元,其中:独子费0.05万元、遗嘱生活补贴0.84万元。
泸县人社局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含政府采购预算)预算总额736.2万元:其中:2019年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公招考试经费120万元,2019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经费5万元,2019年人事人才业务管理平台经费4万元,2019年“三支一扶”工作经费2万元,2019年采购经费10万元,代编2019年全县机关培训费450万元,2019年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工作经费3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费11万元,2019年会议费3万元,2019年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工作经费30万元,2019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经费5万元,2019年信息化建设经费10万元,2019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费6万元,201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经费55.2万元,县福利委员会经费(临时困难补助)6万元,2019年自主择业军转干医疗保险16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比上年预算13万元减少2万元、下降15.3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的要求、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及成本。
(一)2019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1万元,较2018年预算13万元相比,减少2万元。 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接待中央、省、市、县相关部门检查、调研等公务接待和企业商务接待。
(三)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该公务车为泸县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委托使用车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由泸县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泸县人社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泸县人社局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泸县人社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5.17万元,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5.85万元减少0.68万元、下降0.7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调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设施的采购,包含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碎纸机、空调、铁皮柜、会议桌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由泸县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委托使用。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泸县人社局单位总体绩效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人才优先、民生为本”工作主线,促发展与惠民生相结合,全力促进就业创业,深化社会保障改革,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人事管理创新,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人社精准扶贫,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积极为我县“建成四个新区、率先全面小康”发展目标作出新贡献。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人社局部门2019年预算公开表(1).xls
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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