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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毗卢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毗卢镇 发布时间:2020-10-10 10:30:24 【字体: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3)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6)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7)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 、机构设置

毗卢镇人民政府成立于1992年,属于财政全额拨款预算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主管部门是中共泸县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是雷林,法定地址为泸县毗卢镇黄桷树社区。2019年机构情况独立编制机构数为1个行政编制机构,4个事业编制机构;独立核算机构为1个行政机构,4个事业机构。与上年一致,未有变动;2018年行政人员编制42人,事业单位编制19人;2019年年末行政在编干部41人,事业在编职工19人。毗卢镇下属4个学校,人员编制229人,在编干部职工217人。2019年年末行政在编干部职工42人,事业在编职工19人。毗卢镇下属4个学校,人员编制229人,在编干部职工217人.变动主要原因调入、考入人员导致人员的增减。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6448.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87.19万元,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61.45。2019年支出6448.6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6.41万元,教育支出3074.5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1.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4.27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00.1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00.7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45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855.4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76万元,公积金支出204.58万元,其他支出5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2019年本级一般预算收入任务数1827万元,实际全年完成1830万元,占任务数的100.16%,超额完成全年指标。一般财力转移支付补助4648万元(其中:⑴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消费税)税收返还补助158万元,⑵费改税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10万元,⑶增加工资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72万元,⑷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88万元,⑸村干部提标60万元,⑹镇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141万元,⑺其他财力补助932万元,⑻税改补助(所得税、契税、印花税)157万元,⑼教师五险488.6万元,⑽教师住房公积金184万元,⑾教师基本工资868万元,⑿教师绩效工资补助729万元,⒀非税4万元,⒁镇级工作经费0万元,⒂散居特困人员供养88万元,⒃税收考核20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354.92万元,基金收入61.45万元,上解县财政专项资金1446.08万元。共计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48.63万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6448.63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2019年,上级追加预算基金收入61.45万元,基金支出61.45万元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6.4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构基本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

教育支出3074.51万元,主要用于教师人员经费、学校公用经费、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学前教育“三儿”补助、减免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和书本费等。

科学技术支出41.25万元,主要用于科学技术发展事业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4.2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平稳运行,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和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社会保障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00.19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

节能环保支出700.74万元,主要用于饮用水源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地质灾害防治、企业污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

城乡社区支出19.4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镇卫生院街道及停车场建设等支出。

农林水事务支出855.45万元,主要用于推进村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各项惠农补贴等。

交通运输支出5.7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道路建设、公路维护、道路管护等。

公积金支出204.5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6448.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87.19万元,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61.45。2019年我镇支出6448.6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6.41万元,教育支出3074.5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1.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4.27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00.1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00.7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1.45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855.4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76万元,公积金支出204.58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50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87.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66.23万元,项目支出1920.9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人员经费支出3865.9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36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3.9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00.32万元,其中商品与服务支出600.32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22.96万元,其中公车运行5.78万元,公务接待17.18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毗卢镇人民政府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追加61.45万元,分别用于城镇升级改造5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改善11.45万元。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毗卢镇人民政府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雨污分流项目改造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1.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雨污分流项目改造实际完成情况。

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6.19万元,执行数为86.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通过住房巩固提升、院坝入户路硬化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到户养殖产业的发展带动,明显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环境,大大提高贫困户生活条件,不断增加贫困户的家庭收入。对已脱贫户实行对标补短,保证脱贫户不返贫。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贫困户参与意愿较弱、“等靠要”思想严重。部分贫困户不愿自己投工投劳,依赖政府包揽,坐等成果,项目完工后个别“未投工投劳"的贫困户表示未达到其期望的效果。下一步改进措施:正确引导贫困群众的预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避免出现“一头热、一头冷”现象。通过生产知识的宣传、科学技术的推广、劳动素质的培养、职业技能的培训、经营意识的再造等手段,提升贫困群众的综合素质,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贫困群众自主脱贫的内在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实施方案、勘查和设计,通过上级批复后进行招投标落实施工单位;签订完善相关施工合同;应该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物资、设备均纳入政府统一采购;建设质量及规范达到了设计要求,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流程监督,管理规范、项目档案资料齐备,有据可查。

资金管理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建立严格的内控机制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内部项目审核制度,依据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建设成效及资金使用效益达到了预期效果。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毗卢镇脱贫攻坚

预算单位

毗卢镇脱贫攻坚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78万

执行数:

78万

其中-财政拨款:

78万

其中-财政拨款:

78万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提升我镇基础设施建设保障贫困户生活

提升我镇基础设施建设保障贫困户生活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成本投入

78万

78万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工程合格率

100%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夯实基层组织,服务群众居民

群众满意

群众满意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9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培训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扶贫开发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扶贫开发方面的支出。

1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支出(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反映安全生产监管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泸县毗卢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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