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4/2/27 12:33:21

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 部门预算

来源:财政预算软件 发布时间:2021-03-19 09:50:34 【字体: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为全县人民提供防疫保障、疾病处理、疾病预防与控制、卫生监测、突发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卫生宣传与健康教育、卫生防疫培训与技术指导、疾病防治研究等工作,同时,承担着大量国家、省、市项目工作。

2.泸县疾控中心2021年重点工作。

1)全力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全面加强新冠肺炎监测预警、全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实验室检测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不发生规模以上疫情、不发生三代及以上病例、尽量避免二代病例发生和聚集性疫情发生,保障泸县社会经济发展平稳运行。提升疫情应对能力,着重提升流调溯源能力、分析预警和研判能力、实验室检测和大规模核酸检测应对能力、大规模消毒及指导评估能力。

2)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完成疾控机构改革任务,设立首席公卫专家制度,着力储备疾控业务社会服务能力和项目,科学制定人力资源和绩效分配方案,顺应一类保障二类管理改革要求,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3)科学制定我县、我中心十四五疾控工作规划。

4)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环保、乡村振兴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党建、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强化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成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工作任务。

5)依法履行修订后的传染病防治法各项职责任务。强化传染病监测预警,深化重点传染病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处置流程与规范,全年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保持稳中有降,波动范围控制在5%以内,不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加强土源线虫防控,继续实施钩虫病等监测、服药等综合干预项目,创建全国钩虫病防治基地。持续巩固消除疟疾、碘缺乏病成果。

7)全力做好新冠疫苗全人群免费接种工作,依法践行疫苗管理法,规范疫苗采购、运输、储存和使用管理,巩固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抽样调查保持在96%以上,持续提升二类疫苗接种率,完成国家、省疾病监测任务,无接种事故发生、无疫苗针对传染病暴发流行。

8)强力推进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深化三线一网底机制建设和运行管理,着力提升重点人群艾滋病筛查、发现率,提升治疗覆盖和有效率,强化重点人群干预有效率,力争全县艾滋病疫情率先在全市出现拐点;结核病发病率持续下降,加大结核病发现力度,规范治疗、管理结核病患者,强化学校结核病防控,确保不发生学校结核病聚集性疫情。

9)深入推进基本公卫、全民预防保健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加强医防融合,学习三明市经验,加强公卫机构与医疗机构、指导中心与医共体、县镇村三级联动,落实派驻制度、联络员制度和重大公共卫生事项共同决策制度,合理制定项目绩效评价考核细则和考核结果运用方案,提升基层公共卫生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和荣誉感,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群众健康水平,提升群众获得感与满意度。

10)探索建立、提炼总结慢病监测流程与规范,打造工作亮点、巩固工作成效;持续推进慢病综合防控,继续保持慢病监测全国优秀、慢病防控全省先进、全市领先,圆满完成国家级慢病示范区复评审。

11)加强统筹协调,均衡推进各类卫生监测任务高质量如期完成;着力提升职业病健康监护、监测与评价能力,拓展环境卫生、放射卫生监测与评价服务项目和能力。

12)全面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扩展专业实验室建设和人才培养,锻造重大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调查中一锤定音的专家队伍;逐步拓展食品安全监测中农药残留、金属检测项目与能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泸县疾控中心下属一级预算单位0个。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泸县疾控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泸县疾控中心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773.18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6.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职业年金预算减少13.24万元,项目工作经费减少12.2万,其他由于人员变动基本工资、保险等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泸县疾控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773.1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3.1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泸县疾控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773.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8.18万元,占91.59%;项目支出65万元,占8.41%。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泸县疾控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73.18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6.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职业年金预算减少13.24万元,项目工作经费减少12.2万,其他由于人员变动基本工资、保险等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3.1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3.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6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泸县疾控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78.1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56.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职业年金预算减少13.24万元,项目工作经费减少12.2万,其他由于人员变动基本工资、保险等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外交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6.1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554.2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8.18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49.61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项)2021年预算数为6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泸县疾控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08.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7.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事业人员绩效、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基本运转经费120.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泸县疾控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5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市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相关单位调研、交流学习、督导工作等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与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越野车3辆,大型客、货车1辆(冷藏车)。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用于6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督导、检查、培训等工作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县疾控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县疾控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泸县疾控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泸县疾控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新冠疫情防护物资、耗材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泸县疾控中心共有车辆6辆(车辆数应与“三公”经费说明中单位现有公务用车保有量一致),其中。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泸县疾控中心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泸县疾控中心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