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殡葬管理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含公开附表)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泸县殡葬管理所职能简介。管理殡葬事宜,推进殡葬改革。殡葬改革与殡葬法规宣传,殡葬执法检查,殡葬遗体接运,殡葬岗位培训。
泸县殡葬管理所2021年重点工作。 完成边坡应急治理工程;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工作,提高火化率;处理全县范围内正常遗体,协助公安机关处理非正常遗体,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完成全年治丧群众接待,降低群众治丧费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泸县殡葬管理所系民政局下属一级预算单位,其他事业单位。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泸县殡葬管理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泸县殡葬管理所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90.6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94万元,主要原因是殡葬专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支出减少3.5万元,悼念厅物品采购项目减少0.4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泸县殡葬管理所2021年收入预算90.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泸县殡葬管理所2021年支出预算9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7万元,占5.59%,死亡抚恤支出0.65万元,占0.72%,殡葬支出38.31万元,占42.28%,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8万元,占3.51%,住房公积金支出3.8万元,占4.19%;经常性项目中殡葬专用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3.5万元,占3.86%,惠民殡葬支出31.1万元,占34.33%,行业耗材支出3万元,占3.31%,房屋修缮支出0.9万元,占0.99%,悼念厅物品采购支出0.6万元,占0.66%,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占0.55%。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泸县殡葬管理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0.6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94万元,主要原因是殡葬专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支出减少3.5万元,悼念厅物品采购项目减少0.4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6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泸县殡葬管理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0.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3.94万元,主要原因是殡葬专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支出减少3.5万元,悼念厅物品采购项目减少0.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泸县殡葬管理所2021年支出预算9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7万元,占5.59%,死亡抚恤支出0.65万元,占0.72%,殡葬支出38.31万元,占42.28%,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8万元,占3.51%,住房公积金支出3.8万元,占4.19%;经常性项目中殡葬专用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3.5万元,占3.86%,惠民殡葬支出31.1万元,占34.33%,行业耗材支出3万元,占3.31%,房屋修缮支出0.9万元,占0.99%,悼念厅物品采购支出0.6万元,占0.66%,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占0.5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021年预算数为3.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080801):2021年预算数为0.65万元,主要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定期抚恤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2081004):2021年预算数为77.91万元,主要用于维持单位的基本运行,保障全县的殡葬工作顺利开展。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2021年预算数为3.1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泸县殡葬管理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75万元,津贴补贴12.86万元,绩效工资1.48万元,养老保险5.07万元,事业医疗3.1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4万元,住房公积金3.8万元。
基本运转经费6.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5万元,电费2.5万元,水费0.5万元,邮电费0.3万元,维修(护)费0.2万元,工会经费0.36万元,福利费0.53万元,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0.89万元,死亡抚恤0.65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泸县殡葬管理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市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与泸州市殡仪馆和隆昌市殡仪馆业务往来。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50%。主要原因是单位两台车辆均为殡葬专用车,2020年按单车核算运行维护费,2021年按公务用车标准核算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小型载客汽车2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全县范围内运尸工作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县殡葬管理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县殡葬管理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泸县殡葬管理所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泸县殡葬管理所2021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泸县殡葬管理所共有车辆2辆(车辆数应与“三公”经费说明中单位现有公务用车保有量一致),其中。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泸县殡葬管理所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泸县殡葬管理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表1-7)
泸县殡葬管理所
2021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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