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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含公开附表)

来源: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3-20 17:25:25 【字体: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责。县民政局是县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社会救济;福利、慈善、社会工作;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民间组织管理;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儿童保障、收养登记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党建等。

2.机构设置。县民政局设8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信访室、安全生产监管股)、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股、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与区划地名股、福利慈善和社会工作股、养老服务股、儿童保障股、社会组织党建股。

3.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我局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继续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全面完成全县民政工作目标任务。为建成四个新区,率先全面小康;跨越五百亿,挺进四十强,奋力争创全省县域经济发展进步县贡献民政力量。

⑴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深化开展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加快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发展“五型”养老模式、培育“五维”养老体系、创新“5+养老”新兴业态。着力实施“特殊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行动、敬老院护理能力提升改造行动、五级养老服务体系拓展行动、十百千养老人才培养行动”四大行动。建成汇兴养老公寓、海潮敬老院并投用;加快推进县社会福利院建设、石桥敬老院开工;积极争取县失能照护中心、泸县北部(西部)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完成九曲时光养老综合体、1个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2个“物业+养老”服务站、10个老年人互助睦邻点,改造提升420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完成500户特殊困难老人居家适老化改造。

⑵扎实巩固民生兜底保障。不折不扣落实低保渐退期政策,确保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政策稳定,随时随地关注脱贫不稳定和边缘易致贫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完善困难群众致贫返贫预警机制,健全主动发现网络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及时有效发现、及时排查核实、及时救助帮扶,防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返贫。加强部门之间信息数据比对,确保符合条件贫困人口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继续完善“整户保”和“小户保”“单人保”相结合的救助模式,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整户纳入兜底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重病、重残、老年等特殊群体采取“小户保”“单人保”等“因人施保”方式,确保应保尽保。

⑶深入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全覆盖开展村规民约积分制管理,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完善村民议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充分发挥自治章程、规约、红白理事会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全面推进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后续工作,指导试点街道、社去完成试点任务,确保试点工作取得预期实效。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务公开工作,完成村务公开建章立制,修订完善村务公开指导性目录,指导完成市级第二批法治村(社区)标准化建设的申报创建和验收。指导镇(街道)完成第十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及后续相关工作。完成县、镇、社区三级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建设。完成玉蟾街道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建设。

⑷切实抓好社会事务管理。继续开展泸县城区道路命名工作。开展《泸州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泸州市标准地名录》《泸州市标准地名志》《泸州市标准地名词典》4类书籍的复稿工作。印制《泸县城区地图》《泸县行政区划图》《泸县各镇政区地图》《泸县地名志》。加强婚姻家庭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推动婚姻登记颁证及婚俗改革,倡导婚事新办社会新风尚。继续开展新建殡仪馆、丞相山公墓易址新建选址工作。推进毗卢镇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工作。推进边界年检工作,完成泸县和永川区边界纠错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民政局包括下属一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泸县殡葬管理所、泸县康复医院。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县民政局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2019.88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484.50万元增加1535.38万元,增幅216.89%。增幅较大原因:2021年预算口径发生了较大变化,将往年的“年初切块”项目纳入了“年初预算”范畴,即2021年的项目支出预算包括了往年的“经常性项目”和“年初切块”两项内容,而每年的“年初切块”项目都是一个非常大的数据,2021年“年初切块”性质的项目支出预算1528.00万元,如果不算这个数据,那比2020年只增加7.00万元,相对较为稳定。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民政局2021年收入预算2019.8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19.8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01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4.68万元,占19.54%;项目支出1625.20万元,占80.46%。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民政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19.88万元,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84.50万元增加1535.38万元,增幅216.89%。增幅较大原因:2021年预算口径发生了较大变化,将往年的“年初切块”项目纳入了“年初预算”范畴,即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包括了往年的“经常性项目”和“年初切块”两项内容,而每年的“年初切块”项目都是一个非常大的数据,2021年“年初切块”性质的项目支出预算1528.00万元,如果不算这个数据,那比2020年只增加7.00万元,相对较为稳定。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19.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0.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6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19.88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484.50万元增加1535.38万元,增幅216.89%。增幅较大原因:2021年预算口径发生了较大变化,将往年的“年初切块”项目纳入了“年初预算”范畴,即2021年的项目支出预算包括了往年的“经常性项目”和“年初切块”两项内容,而每年的“年初切块”项目都是一个非常大的数据,2021年“年初切块”性质的项目支出预算1528.00万元,如果不算这个数据,那比2020年只增加7.00万元,相对较为稳定。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0.46万元,占96.07%;卫生健康支出51.82万元,占2.56%;住房保障支出27.60万元,占1.3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080201):2021年预算数为224.00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局机关公务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2080203):2021年预算数为131.65万元,主要用于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021年预算数为36.79万元,主要用于县民政局公务员、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及老年大学全体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2021年预算数为7.01万元,主要用于死亡公务员杜作文和退休工勤人员徐祖林职业年金做实补记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2021年预算数为9.36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2021年预算数为12.14万元,主要用于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和老年大学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老龄卫生健康事务-老龄卫生健康事务(2101601):2021年预算数为30.32万元,主要用于老年大学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210201):2021年预算数为27.60万元,主要用于县民政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含公务员、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老年大学)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社会组织管理(2080206):2021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购置,社会组织档案装订,村(居)委会工作手册、普法读本印刷费等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2080207):2021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县城门、楼牌的新增和日常维护管理,实施门楼牌标准化建设,确保县城整体形象,提升县城城市水平。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80299):2021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看护补贴,激励患者监护人责任心,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2081001):2021年预算数为60万元,主要用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即事实孤儿)的生活补助。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2081002):2021年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80周岁以上老年人生活补贴,补贴标准:89-89周岁200元/年,90-99周岁1320元/年,100岁及以上6000元/年。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2081004):2021年预算数为3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惠民殡葬免除城乡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切实减轻群众负担,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养老服务(2081006):2021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公办及民办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初级护理600元/年,中级护理1200元/年,高级护理1800元/年。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081107):2021年预算数为90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补贴标准:100元/月)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一级80元/月、二级50元/月)。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2082502):2021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25人)、代管退休人员工资(2人)、代管退休遗属生活补助(3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4.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8.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8.93万元,津贴补贴90.83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即13个月工资)4.46万元,绩效工资6.28万元,养老保险缴费36.8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01万元,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9.3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12.1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育、工伤、失业)2.65万元,住房公积金27.6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临聘人员工资)12.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91万元(其中:抚恤金0.89万元,独子费0.02万元)。

基本运转经费(即日常公用支出)55.71万元,其中:办公费10.40万元,水费2.1万元,电费4.1万元,邮电费7.0万元,差旅费7.0万元,工会经费2.58万元,福利费3.87万元,其他交通费12.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54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民政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县民政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0万元,与上年预算10万元持平。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县民政局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上年预算4万元持平,用于1辆公务用车川EA8J10车燃油、保险、保养维修、过路通行、停车洗车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务活动的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民政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民政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县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62万元,比上年预算28.40万元增加3.22万元,增幅11.34%,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每年人员工资因正常晋级而有所增加,导致按工资总额计提一定比例的工会、福利等经费相应增加;二是有两名职工因职务职级并行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有所调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县民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与上年预算5万元持平,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的更新、新增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县民政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层,2021年县民政局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泸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表1-7)

泸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

 

 

 

 

 

                         泸县民政局

                         2021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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