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嘉明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按照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着力支持镇域经济发展,着力改善民生,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按照量力而行,积极而为,保障基本,确保重点、严格监管的原则。结合我镇财源实际,安排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镇所属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7个。
编制人数280人,年初实有人数269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年初实有人数37人;事业编制236人,年初实有人数225人;工勤编制3人,年初实有人数0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嘉明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嘉明镇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7800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嘉明镇2021年收入预算780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00万元,占93.5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00万元,占6.41%。
(二)支出预算情况
嘉明镇2021年支出预算7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30万元,占86.28%;项目支出1070万元,占13.72%。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嘉明镇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800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83万元,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00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8万元、教育支出312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8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0万元、农林水支出12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5万元、其他支出4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嘉明镇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30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417万元,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税收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8万元,占14.2%;教育支出3120万元,占4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万元,占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万元,占3%;卫生健康支出653万元,占8.4%;节能环保支出984万元,占12.6%;城乡社区支出130万元,占1.7%;农林水支出1270万元,占16.3%;住房保障支出235万元,占3%;其他支出45万元,占0.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92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人员工资,基本运转费用。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8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政协、纪检基本运转费用。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1年预算数为385万元,主要用于:幼儿园基本工资、基本运转费用。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1年预算数为1850万元,主要用于:镇域公办小学工资福利支出、基本运转支出。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中学教育(项)2021年预算数为885万元,主要用于:嘉明中学工资福利支出、基本运转支出。
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21年预算数为20万元,只要用于:群众性文化需求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基本办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2021年预算数为16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建设办公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保险缴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五保供养(项)2021年预算数为176万元,主要用于镇域内五保户补助。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2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重大疫情防控等工作。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83万元,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62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项)2021年预算数为984万元,主要用于污染防治攻坚战,修建相关工程等。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60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基本管理运行费用。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1年预算数为146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垃圾转运等费用。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涉农人员基本工资福利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2021年预算数为38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道路建设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灭火工作及重大植物病防治工作。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60万元,主要用于春灌、农田水利维修,水库堤坝维修。
2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40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315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运维经费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3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积金缴费。
2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应急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泸县嘉明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80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基本运转经费38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嘉明镇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3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市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0.4%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0.9%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公务接待、公务出行,应急保障等工作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嘉明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0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500,主要原因是2021年申请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嘉明镇人民政府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嘉明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0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98万元,增长0.9%。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后,农口部门下放到乡镇,增加人员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嘉明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6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敬老院适老化改造、少华村美丽乡村建设、部分办公用品。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嘉明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车辆数应与“三公”经费说明中单位现有公务用车保有量一致),其中。
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嘉明镇人民政府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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