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经济合作促进中心 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泸县经济合作促进中心
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3月17日
一、单位基本情况...........................................…….…..2
(一)主要职责。..........................................................2
(二)机构设置。............................................…….….2
二、预算收支总体情况...................................…….…..2
(一)收入预算情况。.................................…….…….2
(二)支出预算情况。.................................……..….2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3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3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4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4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4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4
(一)机关运行经费。.................................…….……..4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4
(四)预算绩效情况。.................................….…….…4
九、名词解释..............................................………………...5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促进对内对外开放,加强招商引资引智,负责招商引资的对外宣传、联络、统筹、协调、跟踪、服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贯彻落实的监督、督查、督办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泸县经济合作促进中心是一级预算单位,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下属二级事业单位1个(泸县投资服务中心),内设办公室、招商一部、招商二部、招商三部。泸县经济合作促进中心核定总编制18名,其中:参公事业编制12名;事业编制6名。在职人员总数14 人,其中:参公事业人员10人;事业人员4人。
二、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泸县经济合作促进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1.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9.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36万元。
2021年收入预算总额为 791.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7.39万元,下降3.34%,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争外引经费减少。
2021年支出预算总额为791.5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减少27.39万元,下降3.3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争外引经费减少。其中:人员支出125.79万元、占15.89%,日常公用支出26.67万元、占3.3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4万元、占0.01%,项目支出639万元、占80.73%。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152.5万元。人员支出125.7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6.46万元,津贴补贴36.72万元、奖金2.84万元、绩效工资1.0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8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7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3万元、住房公积金10.3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6.67万元,其中:办公费6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0.7万元、邮电费5.2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经费0.93万元、福利费1.3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4万元,其中:独子费0.04万元。
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含政府采购预算)预算总额639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经费2万元,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2万元,上争外引工作经费310万元,招商引资经费265万元,规划展览馆维护专项经费60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与上年一致。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均无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上年预算数一致。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其他区县、乡镇交流学习等用餐支出。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均无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67万元,比上年预算25.29万元增加1.38万元,增长5.4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职工职级晋升导致其他交通费用略有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额48.43万元。其中:家具用具类固定资产21.72万元;通用设备类固定资产26.71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单位总体绩效目标是: 2021年,我中心将按照县委、县政府“主攻产业、决战工业”、“大招商、招大商”决策部署,围绕医药、先进制造、绿色化工、建筑等主导产业及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招商,推进主导产业集群集聚发展。2021年,力争签约引进主导产业项目60个,其中工业项目50个,亿元以上项目40个,5亿元以上项目10个以上,力争实现引进10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新突破;引进到位市外国内资金100亿元。
九、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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