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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信访局 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县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1-03-19 17:22:56 【字体:

泸县信访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   录

 

一、单位基本情况…………………………………………1

二、预算收支总体情况……………………………………2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3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4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4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4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5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5

九、名词解释………………………………………………6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参与、研讨和拟订与群众利益相关的有关政策;代表本级党委、政府及其领导同志受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承办上级机关和本级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有关单位交办、转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审结要结果案件。

2.征集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调查、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信访工作课题调研;及时向党委、政府领导提供信访工作信息和解决问题的建议;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及异常、突发信访事件。

3.对本级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跟踪反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事项;对镇(街道)、县级部门处理和落实信访事项情况进行通报,对重要信访事项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4.承担与国家、省、市信访机构工作联系、沟通,协调镇(街道)、县级部门做好到市、到省、进京上访人员的劝返,督促其妥善处理并做好疏导和稳控工作。

5.负责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县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日常工作,督促落实有关事项。

6.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信访工作,负责目标考核和检查,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信访工作干部的培训;指导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信访工作网络信息化建设。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泸县信访局是一级预算单位,属行政机关,下属二级事业单位1个。设办公室、督查督办股(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来访接待股、网络投诉和办信股、政策法规股。

泸县信访局核定总编制20名,其中:行政编制9名,事业编制10名,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20人:行政人员9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职数5名),事业人员10人,工勤人员1人。

二、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泸县信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2.5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6.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13万元。

2021年收入预算总额为342.57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48万元,减少0.72%,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驻京驻省等项目经费。

2021年支出预算总额为342.57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48万元,减少0.72%,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驻京驻省等项目经费。其中:人员支出179.24万元、占52.32%,日常公用支出35.30万元、占10.3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3万元、占0.01%,项目支出128.00万元、占37.36%。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214.57万元。人员支出179.2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0.77万元,津贴补贴54.78万元、绩效工资2.94万元、奖金2.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1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1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8万元、住房公积金15.1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5.30万元,其中:办公费4.50万元、印刷费3.50万元、水费0.60万元、电费1.00万元、邮电费3.00万元、差旅费3.50万元、维修(护)费0.60万元、会议费0.50万元、公务接待费1.80万元、工会经费1.41万元、福利费2.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3万元,其中:奖励金0.03万元。

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总额128.00万元。其中: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2万元、全国信访信息视频系统经费5万元、上缴中央、省信访责任金4万元、法律机器人系统服务费2万元、上争外引工作经费10万元、劝返费35万元、信访专项资金18万元、特殊敏感期工作经费2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万元、驻京驻蓉工作经费30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要求继续压减三公经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1.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2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要求继续压减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未配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泸县信访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泸县信访局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泸县信访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30万元,比上年预算32.36万元增加2.94万元、增长9.0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2.00万元,比上年预算3万元减少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单位总体绩效目标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刻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信访工作的新要求,紧密结合全县工作实际,宣传好各级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全县信访工作的统一组织和协调,持续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不断提高信访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法治化、信息化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九、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XX(单位)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此表填好后公开)2021年预算公开附表(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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