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四川省泸县公安局交通 警察大队部门决算
2019年度
四川省泸县公安局交通 警察大队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0年10月3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二、机构设置……………………………………………………………6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9
第四部分 附件……………………………………………………………….22
附件1……………………………………………………………………22
附件2……………………………………………………………………27
第五部分 附表……………………………………………………………….3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1
二、收入决算表…………………………………………………………31
三、支出决算表…………………………………………………………3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1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3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31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3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32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32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32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3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全县交通秩序管理,车辆和驾驶员管理,交通事故处理;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开展公路巡逻,维护公路治安秩序,先期处理发生在公路干线上的刑事、治安案件、突发事件以及救援工作;指导派出所开展乡村公路路网秩序管理及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好交通安全保卫任务。
(二)2019年交通管理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交管工作主要业务数据
(1)事故情况。
2019年,全县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469起,伤2184人,死亡65人,经济损失1343.7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四项指数分别是:事故总数上升13.49%,伤人数上升26.24%,死亡人数上升1.56%,直接经济损失上升12.23%。
(2)违法查处
2019年,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22463起,违法总数较2018年同比下降9.06%。其中客车超员11起,无证驾驶3501起,酒后驾驶1221起,货车超载477起,疲劳驾驶95起,涉牌涉证380起,其他116778起。
(3)车管业务办理情况
2019年,共办理驾驶证业务24620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8.18%,机动车业务7145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86%。
2、交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领导干部素质提升为载体,全面提升队伍业务素质。
一是坚持从严治警。(1)加强民辅警业务和礼仪培训;(2)实行规范化管理,将队伍各项管理制度汇编成册发放到民辅警手中,防止触碰纪律之“网”、翻越规矩之“墙”;(3)加强检查督查,发布督查通报9期,共扣纪律分值29分;(4)坚持关爱暖警,营造良好环境,改善执法装备、开展慰问工作等。
(二)以“迎大庆保安全”为抓手,确保交管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推动标本兼治,深化道路隐患“大排查”,每月对全县道路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隐患台帐,提出隐患整改建议,按照道路等级分别上报各镇党委政府、县人民政府以及交警支队。今年以来共新增排查上报各类隐患169处,已整改22处。
二是加强源头治理,推进车辆隐患“大清除”。深入推进两客一危、重型货车、重型挂车、营转非大客车、校车、面包车等“八类重点车辆”隐患清零,采取上门走访、电话通知、加强路面管控等各种方式,及时督促机动车所有人尽快办理车辆年审或报废手续,驾驶人尽快办理驾驶证相关业务。
三是加大违法查处,强化路面执法力度。以“迎大庆、保安全”为主线持续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坚持城市、农村和公路固定超限检测站,严格检查“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及时查处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违法运输危险品等严重交通违法。农村地区针对学生上下学、农民工返乡回程、农村拜年结婚、探亲访友、红白喜事等重点时段、路段,严查低速货车、三轮汽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粘贴深色窗膜、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城区以整治主干道停车秩序、二、三轮车专项整治等,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四是抓重点群体,开展宣传警示活动。针对各季节交通形势及事故研判分析,开展点对点、面对面、全覆盖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并充分依托农村交管办、交管站,组织辖区交通安全劝导员、宣传员,对过往客货车驾驶人提示路段安全风险,提醒遵守交通规则,强化其安全和守法意识。同时,劝导并举报超员、无牌、严重超载等显见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以服务群众为宗旨,深化各项便民利民措施。
一是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意见》、《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的措施》、《全省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落实简单业务一证即办、普通业务一窗通办、个性服务自助快办等便民措施,引导群众在交管12123APP自助办理交管业务,尽最大努力为群众提供服务。
二是推进“警医邮”协作便民服务;“警保合作”事故快处快赔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和保险理赔效率,有效防范事故引发的交通拥堵和造成的二次事故;“警保合作”向乡村的延伸,积极参与并推进农村交通管理工作,实现车驾管服务站、交通安全劝导站、农村保险服务站等平台资源的整合,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综合整治、社会参与、多方共治、多方共赢,不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二、机构设置
1.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人员情况。
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内设综合中队、车管中队、事故预防和处理中队等,年末财政供养人员数为63人,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开支人数63人,具体是:政法机关人员61人,行政工人2人;另有公共财政预算补助开支的长聘人员(协警)96人。
2.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1)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年初财政供养人员数为62人,其中:政法机关人员60人,行政工人2人; 2019年年末财政供养人员数为63人,其中:政法机关人员61人,行政工人2人。
(2)财政预算补助开支的长聘人员(协警)2019年年初数为94人,至2019年12月底,财政预算补助开支的长聘人员(协警)为96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2424.28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632.60万元,收入下降20.69%。年初财政拨款结转371.96万元,本年收入总计2796.24万元。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2629.0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支出总计减少346.76万元,支出下降11.6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68.4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1.67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上调执勤岗位津贴、加班补助及调资使人员经费支出增幅较大,而2019年则无调标性补发大幅增加的人员经费支出。2019年年末结转167.22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2424.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24.28万元,占100%;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262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5.56万元,占59.55%;项目支出1063.46万元,占40.4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424.2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32.60万元,收入降幅为20.69%。年初财政拨款结转371.96万元,本年收入总计2796.24万元。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629.0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支出总计减少346.76万元,支出下降11.6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68.4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1.67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上调执勤岗位津贴、加班补助及调资使人员经费支出增幅较大,而2019年则无调标性补发大幅增加的人员经费支出。2019年年末结转167.2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9.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06.76万元,支出下降10.4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9.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462.05万元,占93.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22万元,占2.98%;卫生健康支出38.15万元,占1.45%;住房保障支出50.60万元,占1.9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 支出决算为2462.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98.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1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执法办案:支出决算为888.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支出决算为78.2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5.13万元,完成预算100%。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9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支出决算为38.1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36.73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1.42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50.6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65.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33.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
机关运行经费131.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万元,手续费0.42万元,水费6万元,电费38.52万元,邮电费11.87万元,差旅费0.6万元,维修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3.45万元,专用材料费3万元,工会经费5.44万元,福利费6.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8.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3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9.45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6万元,占91.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45万元,占8.7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6万元,购置警务用车2辆;因公安机关执法执勤用车费用计入专用材料费科目核算,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无预算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29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45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1.55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规范公务接待管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收支均为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83万元,比2018年增加58.5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基本支出中列支的水费、电费、邮电费等增幅较大,其中:水费增加5.5万元,电费增加35.32万元,邮电费增加11.87万元,专用材料费增加3万元,维修费增加4万元,差旅费减少1.4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55万元,同时,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均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我队政府采购一般公共预算计划金额357.44万元,实际政府采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7.44万元。其中:货物采购137.43万元(采购警务用车2辆),服务采购220.01万元。主要用于各中队办公设备购置、执法执勤用车辆换新及执法办案专用设备购置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队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大队后勤保障行政运行(人员和公用经费)、执法办案(交通秩序管理、交通安全监管、交通事故的勘查、调查和处理、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执法装备的采购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修维护、辅警服装购置、辅警劳务费支出)三个项目编制了五个绩效指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全体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三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我队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424.28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371.96万元,合计财政拨款收入2796.24万元,预算执行财政拨款支出2629.02万元,完成预算的94.02%。年末财政拨款结转167.22万元。
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如下:一是交通管理后勤保障。我队后勤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目标完成100%;二是交通安全管理、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的勘查、调查和处理、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执法装备的采购正常运行保障。我队2019年办理机动车业务、驾驶证业务、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查处交通违法量等都按目标数量及案件质量100%完成;三是由于近年来车辆增幅较大,交通事故增发数量也较多,我队2019年加强了交通安全宣传及警示教育宣传,目标完成较好;四是为保障交通安全管理的被装购置30万元,目标完成100%。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我队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后勤保障行政运行(人员和公用经费)、执法办案(交通秩序管理、交通安全监管、交通事故的勘查、调查和处理、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执法装备的采购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修维护、辅警服装购置、辅警劳务费支出)共三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执法办案中涵盖了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两个绩效目标)。
(1)行政运行(人员和公用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65.56万元,执行数为1565.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我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让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坚强的后勤支撑,促使我队高效完成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存在少数浪费现象。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单位管理制度,杜绝铺张浪费现象的发生。
(2)执法办案(交通秩序管理、交通安全监管、交通事故的勘查、调查和处理、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执法装备的采购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88.46万元(其中省级一般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和装备经费247万元),执行数为888.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使执法办案的各项业务经费得到有力保障,使交通秩序管理、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得以顺利实施,也保障了各类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得到顺利勘查、调查、办结,为受害群众挽回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保障执法装备的顺利采购、使用等。发现的主要问题:部门内办案协作意识不强,因案件数量多,办案过程中追求办结速度、数量而不太重质量。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干警办案素质及工作责任心,提高办案效率及办案质量。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修维护、辅警服装购置、辅警劳务费支出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75万元,执行数为175万元(由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修维护80万元、辅警服装购置15万元、辅警劳务费支出80万元组成),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保障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人力和物力,使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开展得以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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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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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公共安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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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泸州市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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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796.24 |
执行数: |
262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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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2796.24 |
其中-财政拨款: |
262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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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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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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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彭清华书记、尹力省长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等,力争查处一批严重影响路面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一批极易诱发交通事故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解决一批制约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管理问题,压事故、保畅通,从源头上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全力确保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
在县委和县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初心使命,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两客一危、重型货车、重型挂车、营转非大客车、校车、面包车等“八类重点车辆”隐患清零,深入开展各项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查处一批影响路面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全年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2463起,其中:查处酒后驾车1221起,货车超载477起,疲劳驾驶95起,有效遏制一批极易诱发交通事故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上报各类隐患169处,已整改22处,从源头上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交通事故 的发生,全力确保了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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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 指标 |
车管中队办理机动车业务数 |
≧68000 |
71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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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 指标 |
车管中队办理驾驶证业务数 |
≧24000 |
24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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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 指标 |
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数 |
≧5500 |
6469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 指标 |
查处交通违法量 |
≧120000 |
122463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 指标 |
机动车业务数据及时下载处理率 |
≥99% |
≥99%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 指标 |
驾驶证业务数据及时下载处理率 |
≥99% |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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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 指标 |
交通违法信息录入及时率 |
≥99% |
≥99%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 指标 |
已备案卡口联网率 |
≥99% |
≥99%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 指标 |
互联网约考比例 |
≥99% |
≥99%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 指标 |
执法场所功能区网上监督率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 指标 |
机动车异常业务比例 |
≤1‰ |
≤1‰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 指标 |
现场查处交通违法程序规范,认定、录入准确率 |
≥99% |
≥99%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 指标 |
尽可能杜绝因违反事故处理规定导致当事人按程序上访的信访案件比例 |
≤1‰ |
≤1‰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 指标 |
卡口、执法站卡口覆盖率 |
≥90% |
≥9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 指标 |
道路交通事故系统数据录入时间规范 |
≤24小时 |
≤24小时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 指标 |
办结机动车业务时间 |
≤ 72小时(3个工作日内归档) |
≤ 72小时(3个工作日内归档)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 指标 |
办结驾驶证业务时间 |
≤ 72小时(3个工作日内归档) |
≤ 72小时(3个工作日内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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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 指标 |
交通事故处理的检验、鉴定费 |
≤50万元 |
49.77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 指标 |
印制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手册、资料、广播电视宣传、LED屏宣传。 |
≤18万元 |
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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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 指标 |
装备采购成本 |
≤160 |
147.79 |
|
项目完成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减少群众经济损失 |
力争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经济损失 |
因事故总数上升13.49%,直接经济损失较2018年上升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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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
确保辖区范围内的道路交通秩序良好,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尽量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 |
已有效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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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指标 |
生态效益 |
减少空气污染 |
通过查处汽车排量不合格等,减少大气污染,提高空气质量。 |
减少空气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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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指标 |
可持续影响 |
提高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介和“三微一端”等新兴媒体的广泛宣传,逐步提高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
已有效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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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指标 |
可持续影响 |
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
通过各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及安全大检查等,使全县道路交通秩序更加良好。 |
已有效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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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使用单位 满意度 |
>99% |
>99% |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执法办案: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我队用于民警及机关工勤人员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我队用于事业人员集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财政应返还额度: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科目,用于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收财政返的资金额度。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是一级预算单位,属行政单位,内设综合中队、车管中队、事故预防和处理中队、城区中队、护学中队等。
(二)机构职能。
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全县交通秩序管理,车辆和驾驶员管理,交通事故处理;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开展公路巡逻,维护公路治安秩序,先期处理发生在公路干线上的刑事、治安案件、突发事件以及救援工作;指导派出所开展乡村公路路网秩序管理及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好交通安全保卫任务。
(三)人员概况。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核定总编制63名,其中:政法机关人员61名,行政工勤编制2名。年末在职人员总数63人,其中:政法机关人员61名,行政工勤编制2名。另有公共财政预算补助开支的长聘人员(协警)9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我队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424.28万元,年初结转371.9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796.24万元,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2629.02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167.2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62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5.56万元,占59.55%;项目支出1063.46万元,占40.45%。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9年,我队在县委、县公安局的紧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根据职能职责积极谋划,确定目标任务,积极发挥交通管理职能作用,推动落实“改革警务运行机制,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以安全生产发展理念为指引,立足本地实际,针对警力少、任务重、点多线长、事故多发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五统一、五联动”机制的积极作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按照2019年部门预算编审要求,根据我队职责,结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工作目标,认真填报了我队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物业管理费”“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绩效目标,具体说明了项目概况,设定了年度绩效数量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等,详细反映了相应项目工作任务、达成的效果。
二是按照预算绩效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绩效监控工作,对项目进度、预算执行、各项效益的阶段完成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监控,进一步明确项目完成目标可能性、及时性。
(二)专项预算管理。
2019年本单位无专项预算管理。
(三)结果应用情况。
在年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编制时,通过对单位职能进行梳理,结合我队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本年度主要工作任务,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确保了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同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绩效目标进行了公开和自评公开,及时将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和反馈,较好的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19〕4号)新出台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得分92分。
(二)存在问题。
绩效目标编制不够细化预算控制有待加强,合理性有待提高,体系不完善。
(三)改进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改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夯实预算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二是认真研究政策,加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力求科学合理;三是认真研究重点项目的执行,提早规划,提前实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得分 |
预算部门管理(80分) |
预算编制 |
目标制定 |
10 |
10 |
目标完成 |
10 |
9 |
||
编制准确 |
10 |
9 |
||
预算执行 |
支出控制 |
10 |
9 |
|
动态调整 |
10 |
8 |
||
执行进度 |
10 |
8 |
||
完成结果 |
预算完成 |
10 |
9 |
|
违规记录 |
10 |
10 |
||
绩效结果应用(20分) |
自评质量 |
自评准确 |
4 |
4 |
信息公开 |
目标公开 |
4 |
4 |
|
自评公开 |
4 |
4 |
||
整改反馈 |
结果反馈 |
4 |
4 |
|
应用反馈 |
4 |
4 |
||
总分 |
92 |
附件2
2019年物业管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物业管理费 |
||||
预算单位 |
泸州市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2 |
执行数: |
52 |
|
其中-财政拨款: |
52 |
其中-财政拨款: |
52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1、随时保证办公区域和停车院坝干净、卫生,办证大厅、办公室、档案室等无尘、无蜘蛛网、无污渍和痰渍。2、消防通道、公共通道无尘、无污渍、无蜘蛛网。3、洗手间保持无污渍、无垢、无臭水、畅通、瓷器、镜面明亮干净。4、宣传牌、标志牌无尘、无污渍。5、做好办公区域的治安管理和消防管理。 |
达到卫生保洁的质量指标,保障了办公环境整洁、卫生、美观,规范了办事群众车辆的停放,加强了办公区域的治安管理和消防管理等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物业管理 服务 |
1、室内地面、楼梯间地面每日拖地两次并随时巡扫保洁.2、楼梯、栏杆、办公室、值班室每日抹扫一次.3、厕所、洗漱间每日冲洗数次,厕所每周用洗厕液洗一次。4、各类标识牌、宣传牌、指示牌、天花、吊顶、灯饰等每周扫尘一次。5、门、窗、窗台每周保洁一次。6、废纸篓、垃圾桶每天更换一次垃圾袋,每周清洗一次垃圾桶。7、院坝地面、园林绿化带、公共区域座椅每日清洁一次,规范、管理办事车辆的停放。8、电梯轿箱、地面每日至少清洁三次.9、“除四害”、消毒、杀毒等。10、办公区域的治安管理和消防管理。 |
完成卫生保洁所有执行标准要求,保障办公环境整洁、卫生、美观,规范办事群众车辆的停放,完成办公区域的治安管理和消防管理等。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物业管理 服务质量 |
1、随时保证办公区域和停车院坝干净、卫生,办证大厅、办公室、档案室等无尘、无蜘蛛网、无污渍和痰渍。2、消防通道、公共通道无尘、无污渍、无蜘蛛网。3、洗手间保持无污渍、无垢、无臭水、畅通、瓷器、镜面明亮干净。4、宣传牌、标志牌无尘、无污渍 |
达到卫生保洁的质量指标保障办公环境整洁、卫生、美观,规范了办事群众车辆的停放,加强了办公区域的治安管理和消防管理等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9年12月31日前 |
2019年12月31日前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物业管理 服务 |
52万元 |
52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办公环境清洁卫生、车辆停放有序,提升我队的社会公众形象。 |
保障办公环境清洁卫生,对群众办事车辆管理有序,确保我队办公区域的治安管理和消防管理。 |
保障办公环境清洁卫生,对群众办事车辆管理有序,确保我队办公区域的治安管理和消防管理。 |
|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各中队办公室满意度 |
>97% |
>99% |
2019年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2018年度) |
|||||
项目名称 |
执法执勤用车采购费 |
||||
预算单位 |
泸州市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6 |
执行数: |
36 |
|
其中-财政拨款: |
36 |
其中-财政拨款: |
36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购买执法执勤用车2辆,确保执法执勤工作的正常开展 |
保证了执法执勤工作的正常开展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满足执法执勤工作需求 |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需求采购,保证执法执勤用车 |
满足执法执勤用车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车辆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
车辆质量得到使用单位认可 |
用车人员认可车辆质量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车辆及时送达 |
根据车辆使用时间需求,及时送到用车单位 |
准时送达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成本测算 |
36万元 |
36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加强了道路 交通管理 |
确保我队执法执勤用车,保证道路交通管理需要 |
已有效实现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使用单位 满意度 |
>99% |
>99%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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