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县政法委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四川省泸县政法委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县委政法委是县委领导、管理全县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安排,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统筹、指导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推动政法各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措施;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组织指导协调禁毒、社区矫正等专项工作,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向党委反映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办理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维护社会持续稳定。全面深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健全情报信息研判预警机制,创新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机制,强化特殊敏感时期维稳工作,加大依法处置力度。
(二)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全面构筑平安建设新格局。一是建强治理专业化队伍。在全县301个村(社区)配齐配强专职网格管理员55名、 “一村一辅警” 251名,用好用活“1+4+2”工作机制,提高村(社区)服务管理水平。选聘“一村一法律顾问”,不断壮大人民调解、综合应急、铁路护路联防等9支专业综治队伍。今年以来,全县综治队伍共收集社情民意5800余条,服务民生事项7100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2850件。二是提高“雪亮工程”智能化水平。全县“天网”工程建成高清点位746个、卡口51个,实现对城区的视频监控全覆盖。加强 “雪亮工程”1722个点位建设,同步接入综治中心和公安“天网”,拓展“雪亮工程”的“智慧医疗”“智慧教育” “智慧民生”等功能。今年以来,“雪亮工程”提供案件线索156条,协助破案32起。推广“两车卫士”“校园卫士”、智能门禁等新技术手段,安装“家庭卫士”摄像头2万余个,织密覆盖城乡的智能化防控网络。三是强化综治中心实战功能。在云龙镇综治中心成功试点融入“智慧城镇”、环保监测等系统平台。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在村级综治中心推广普及“三心四零五个一线”工作法。今年以来,各级综治中心处置各类涉稳事件16起,化解矛盾纠纷3860件。四是提升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加大对黑恶势力、黄赌毒、“两抢一盗”、校园及周边环境等问题治理力度。今年以来,全县共端掉涉黄涉赌窝点11个,破获毒品违法犯罪现案63件、“盗抢骗”案件276件,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8次,排查整改隐患24处。开展 “平安医院”“平安家庭”和“六无”平安村(社区)等创建活动,创建省级“六无”平安村(社区)2个。积极开展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自我测评,收集反馈问题82个,及时对样本反馈问题逐一分类分流办理,严格跟踪督办。五是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成立 “医调委”“交调委”“校调委” “民企调委”等行业性联调组织7个,运用小纠纷“随手调”、疑难复杂纠纷“三三调”和“五统一”工作模式,打造“五老”调解室等特色调解品牌。创新开展“公调诉”无缝对接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整合公安、司法、法院等部门职能,在派出所建立驻所解调室,派驻1名以上专职驻所调解员,实现治安解调、人民调解和司法确认的无缝对接和“一站式”高效服务。今年以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893件,成功化解2846件,成功率98 %。
二、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泸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核定总编制23名,其中:行政编制14名,事业编制9名。在职人员总数21人,其中:行政人员13 人,事业人员7 人,行政工勤人员 1人,退休人员8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177.4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62万元,下降0.9%。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177.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7.4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177.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8.42万元,占35.5%;项目支出759万元,占64.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77.4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62万元,下降0.9%。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7.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0.62万元,下降0.9%。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7.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84.3万元,占92.1%;教育支出(类)3万元,占0.3%;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79万元,占3.4%;卫生健康支出12.75万元,占1.1%;住房保障支出16.58万元,占1.4%;公共安全支出20万元,占1.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77.4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48.3万元 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86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0万元,完成预算100%。
4.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4.79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9.07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68万元,完成预算100%。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6.5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8.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8.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0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53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5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4.5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1万元,下降18.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规范公务接待管理。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5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46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5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5万元,比2018年减少3.84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职能划转。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泸县政法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泸县政法委无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0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我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绩效目标得到了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逐渐丰富和完善。
(一)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政法专网线路租赁费”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 政法专网线路租赁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全年政法专网使用畅通、稳定、安全的运行,政法网络、服务器、终端系统等正常使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政法专网线路租赁费 | ||||
预算单位 | 泸县政法委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 | 执行数: | 3 | |
其中-财政拨款: | 3 | 其中-财政拨款: | 3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保障政法专网网络、服务器、终端设备正常运行 | 顺利保障政法专网网络、服务器、终端设备正常运行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政法专网线路 | 租赁政法专网线路一套 | 保障政法专网线路正常运行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租赁设备质量 | 达到可用使用状态 | 达到可使用状态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9年12月31日前 | 2019年12月31日前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网络通信 | 3万元 | 3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政法工作 | 确保政法专网的正常运行,保障社会稳定 | 确保政法专网的正常运行,保障社会稳定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部门满意度 | >95% | >99% | |
2.复杂疑难纠纷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有效化解矛盾纠纷30个,健全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和力量,全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复杂疑难纠纷经费 | ||||
预算单位 | 泸县政法委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0 | 执行数: | 30 | |
其中-财政拨款: | 30 | 其中-财政拨款: | 30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通过化解矛盾纠纷个案补助的形式,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和力量,全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 共补助化解矛盾纠纷个案30个,健全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整合了社会各方资源和力量,全力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化解矛盾纠纷的个数 | 有效化解矛盾纠纷30个 | 有效化解矛盾纠纷30个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复杂疑难纠纷化解情况 | 确保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街) | 确保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街)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9年12月31日前 | 2019年12月31日前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化解矛盾纠纷 | 30万元 | 3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社会稳定 | 有效化解复杂疑难纠纷,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 有效化解复杂疑难纠纷,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99% |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泸县政法委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委机关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委机关用于维稳等项目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指委机关用于网格化等项目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委机关用于维稳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委机关用于职工死者家属的抚恤费用。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督(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用于安全生产保证金。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泸县政法委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泸县政法委是一级预算单位,属行政单位,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
(二)机构职能。县委政法委是县委领导、管理全县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安排,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统筹、指导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推动政法各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措施;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组织指导协调禁毒、社区矫正等专项工作,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向党委反映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办理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中国共产党泸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核定总编制23名,其中:行政编制14名,事业编制9名。在职人员总数21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事业人员7 人,工勤人员 1人,退休人员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77.4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62万元,下降0.9%。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包括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实现、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预算动态调整、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包括绩效自评公开、评价结果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等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绩效目标编制不够细化预算控制有待加强,合理性有待提高,体系不完善。
(三)改进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改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夯实预算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二是认真研究政策,加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力求科学合理;三是认真研究重点项目的执行,提早规划,提前实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五部分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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