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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决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26 14:50:14 【字体:

2019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泸县监察委员会于2018年1月19日正式挂牌成立,与中国共产党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属党的机关。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负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协调,负责全县纪检监察机构的组织建设、干部管理和考核工作。中共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泸县监察委员会设内设机构18个,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八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法规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一卡通管理问题、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等系列专项治理,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建设,着力群众满意度提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全年处置问题线索477件,立案265件,结案219件,处分208人,移送司法7人,留置5人。

构设置 

2019年,中国共产党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泸县监察委员会核定总编制54名,其中:行政编制45名,事业编制6名,工勤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49人,其中:行政人员41人,事业人员5人,工勤人员3人;退休人员3人。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解决。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560.1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45.87万元,增长40.01%。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在职人员增加5名,人员经费增加;查办案件的增加,公用经费及项目工作经费增加。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560.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10.17万元,占96.8%;年初结转结余50万元,占3.2%。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56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0.55万元,占58.36%;项目支出649.62万元,占41.6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60.1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45.87万元,增40.01%。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在职人员增加5名,人员经费增加;查办案件的增加,公用经费及项目工作经费增加。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0.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45.87万元,增长40.01%。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在职人员增加5名,人员经费增加;查办案件的增加,公用经费及项目工作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0.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97.59万元,占92.55%;教育支出(类)支出3.62万元,占0.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38万元,占3.27%;医疗卫生支出25.02万元,占1.65%;住房保障支出34.56万元,占2.2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801.59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23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 支出决算为351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预算100%。

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62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9.38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2.69万元,完成预算100%。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33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4.56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0.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47.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79.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4.11万元,完成预算98.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八项规定要求,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50万元占77.9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万元,占18.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1万元,占3.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完成预100%

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办案、监督检查、反腐倡廉宣传等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1万元,完成预算70.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05万元,下降2.31%。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八项规定要求,根据厉行节约的原则,检查、调研、交流学习接待减少。

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13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11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调研指导工作,以及区县同行学习交流。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5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0万元,用于购置公务用车。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大要案查处经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县纪委监委机关全年预算1560.17万元,年终预算执行进度为100%,执行情况较好,保障了县纪委监委机关的日常运转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反大要案查处经费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期效果。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大要案查处经费”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 大要案查处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县纪委监委机关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办案经费支出分类预算合理性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办案经费预算分类,做到精准性。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大要案查处经费

预算单位

222001-中国共产党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80

执行数:

80

其中-财政拨款:

80

其中-财政拨款:

8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

全年处置问题线索477件,立案265件,结案219件,处分208人,移送司法7人,留置5人,违纪缴款125.63万元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

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

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查办案件

按实查办

265

项目完成

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限

2019年

2019

效益目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挽回损失数

按实清算

125.63万元

效益目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长期性

不断压紧压实全县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改善党内政治生态,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全县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压紧压实,党内政治生态进一步改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得到深入整治,有力推动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满意度

指  标

满意度

指  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

≥92%

≥92%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泸县纪委监委机关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泸县纪委监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69万元,比2018年增加53.44万元,增加48.92%,主要原因是查办案件数量的增加,差旅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泸县纪委监委机关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专案设备、办公设备更新购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泸县纪委监委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是指中共泸县纪委机关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是指中共泸县纪委机关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是指财政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支出。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中共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中共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泸县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纪委监委机关”)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构名称,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县纪委监委机关下属1个事业单位:泸县纪委监委网络政务与电教中心。

(二)机构职能。

中共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泸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在中共泸县县委和泸州市纪委监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人员概况。

县纪委监委机关2019年职人员总数49人,其中:行政人员41人,事业编制人员5人,工勤人员3人;退休人员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县纪委监委机关财政资金收入决算1560.17金额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7.8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62.71万元,项目经费559.6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县纪委监委机关财政资金支出决算金额1560.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7.8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62.71万元,项目经费599.61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县纪委监委机关2019年度年初制定绩效目标的专项预算为80万元,绩效目标根据年度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和满意度三方面进行了量化和细化、编制要素完整,可操作性强。县纪委监委机关2019年绩效目标项目1个,为大要案查处经费项目案,当年完成项目1个,实际完成情况均符合预期绩效目标,完成率100%。2019年县纪委监委机关年度总预算1560.17万元,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0万元。预算支出决算数完成预算的100%。

(二)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自评质量、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

绩效目标和自评公开已同步随年初预算和年终决算向社会公开。

2.评价结果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等情况。

    县纪委监委收到绩效目标核查、绩效监控核查和重点绩效评价提出的问题,因未收到相关问题,故无反馈信息,该项指标不涉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我委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供参考依据。通过绩效评价与系统控制,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目标任务,个别项目因实际情况不同未按相应进度执行。

 

(二)存在问题。

 我委因机构改革,造成单位调整预算幅度较大,预算控制率偏高。预算编制欠科学,预算编制合理性有待提高。

 

(三)改进建议。

 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机关内部各部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销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持续抓好收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得分

预算部门管理

(80分)

预算编制

目标制定

10

9

目标完成

10

9

编制准确

10

8

预算执行

支出控制

10

8

动态调整

10

9

执行进度

10

9

完成结果

预算完成

10

10

违规记录

10

10

绩效结果应用

自评质量

自评准确

4

4

信息公开

目标公开

4

4

自评公开

4

4

整改反馈

结果反馈

4

4

应用反馈

4

4

总  分

92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出总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件:泸县纪委监委2019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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