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4/2/27 12:33:21

2019年度四川省泸县财政局部门决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28 15:52:08 【字体:

四川省泸县财政局

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泸县财政局主要职责:

1、拟订全县财税(含财政、预算、税收、非税收入、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等,下同)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县财力的建议,拟订县与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指导全县财政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性财税政策制定,负责组织起草地方性财税政策草案、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收事项。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贯彻实施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政府采购工作。

6、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及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县级机关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财政专户管理工作。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7、负责编制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制定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负责经营城市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9、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0、组织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负责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11、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2、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13、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制定财政培训规划,组织和管理全县财政业务培训。

14、履行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明晰职权,防控廉政风险,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推进廉政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15、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财政部门紧紧围绕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持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狠抓增收节支,有保有压,强基固本,稳中求进,为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

1.财政保障不断增强

一是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二是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良好

2. 各项财政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二是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三是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四是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工作

3. 打好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攻坚战

一是稳步化解政府债务余额,二是防范化解隐性债务。

4. 财政监督管理有效落实

一是积极开展2018年度预算单位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二是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监督检查工作,三是开展“两不愁三保障”扶贫资金专项核查,四是开展巩固深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五是扎实推进财政投资评审监管

5. 积极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一是有序处置国有资产,二是实行常态化监管,三是创新联动机制

6. 党建工作卓有成效

一是抓政治建设,进一步筑牢“四个意识”,二是抓思想、意识形态建设,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三是抓组织建设,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四是抓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纯洁性,五是抓群团统战活动开展,进一步推动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二、机构设置

泸县财政局是一级预算单位,属行政单位,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

纳入泸县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泸县财政局局机关、泸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泸县票据监管中心、泸县会计委派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2204.0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27.83万元,减少9.37%,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委托业务支出费用减少和人员的减少。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820.9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支出总计减少515.69万元,减少22.07%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委托业务支出费用减少和人员的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2204.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74.03万元,占98.6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万元,占1.3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82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6.95万元,占54.75%;项目支出824.01万元,占45.2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204.0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27.83万元,减少9.37%,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委托业务支出费用减少和人员的减少。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820.9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支出总计减少515.69万元,减少22.07%,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委托业务支出费用减少和人员的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4.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6%。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541.91万元,减少23.19%,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委托业务支出费用减少和人员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4.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1.17万元,占89.77%;教育支出35.26万元,占1.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38万元,占3.98%;医疗卫生支出35.28万元,占1.97%;住房保障支出41.66万元,占2.3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750.67万元,完成预算99.01%。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44.39万元,完成预算49.7%,原因是项目资金按完工进度拨付,项目本年度尚未完工。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 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 支出决算为19.99万元,完成预算99.95%。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85.24万元,完成预算99.95%。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97.96万元,完成预算96.11%。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77.91万元,完成预算94.43%。

2.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5.26万元,完成预算99.89%。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1.38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5.28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1.66万元,完成预算88.6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6.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8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15.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77万元,完成预算60.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7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7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0批次,18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6.77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1.48万元,下降8.1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规范公务接待管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6.2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局无2019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04万元,比2018年增加14.7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度,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财政局无车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8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绩效目标得到了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逐渐丰富和完善。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和“ 维修费”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财政资金监督管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2019年财政监督检查计划及领导交办的各项监督检查任务。

2)维修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单位正常运行。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财政资金监督管理

预算单位

泸州市泸县财政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80

执行数:

80

其中-财政拨款:

80 

其中-财政拨款:

8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2019年财政监督检查计划及领导交办的各项监督检查任务

完成了2019年财政监督检查计划及领导交办的各项监督检查任务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监督、开展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核查等7个项目

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计划,保证全年财政监督保质保量完成

完成了2019年财政监督检查计划及领导交办的各项监督检查任务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按相关要求严格开展检查

按相关要求严格开展检查

按相关要求严格开展检查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按时间要求开展检查

按时间要求开展检查

按时间要求开展检查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办公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等

80万元

80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堵塞单位管理漏洞,严肃财经纪律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股室满意度

>98%

>98%


满意度指标

预算单位满意度

>96%

>98%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维修费

预算单位

泸州市泸县财政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0

执行数:

50

其中-财政拨款:

50 

其中-财政拨款:

5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顺利保障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办公楼的维修等

部门的正常运行

部门的正常运行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维修质量

达到可使用状态

达到可使用状态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19年12月31日前

2019年12月31日前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维修的劳务费等

50万元

50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股室满意度

>96%

>98%


满意度指标

预算单位满意度

>96%

>98%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泸县财政局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业务(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局用于财政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9、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的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9.财政应返还额度: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科目,用于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收财政返的资金额度 

四部分 附件

附件

泸县财政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泸县财政局是一级预算单位,属行政单位,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

(二)机构职能。 

1、拟订全县财税(含财政、预算、税收、非税收入、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等,下同)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县财力的建议,拟订县与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指导全县财政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性财税政策制定,负责组织起草地方性财税政策草案、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收事项。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贯彻实施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政府采购工作。

6、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及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县级机关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财政专户管理工作。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7、负责编制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制定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负责经营城市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9、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0、组织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负责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11、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2、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13、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制定财政培训规划,组织和管理全县财政业务培训。

14、履行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明晰职权,防控廉政风险,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推进廉政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15、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泸县财政局内设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等股室,泸县财政局(含国库支付中心、票据管理中心、会计委派中心)核定总编制60名,其中:行政编制39名,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19名。在职人员总数56人,其中:行政人员28人,参公人员10人,工勤1人,事业人员17;退休人员15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为2204.03万元,上年结余143.54万元。2019年部门总支出1820.95万元。2019年结转526.6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82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6.95万元,占54.75%;项目支出797.79万元,占43.8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支出26.22万元,占1.44%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一干多支、五区协同的发展战略目标,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根据职能职责积极谋划,确定目标任务,积极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推动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 
  一是按照2019年部门预算编审要求,根据我局职责,结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认真填报了我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财政票据管理经费”“金财工程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具体说明了项目概况,设定了年度绩效数量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等,详细反映了相应项目工作任务、达成的效果。 
  二是按照预算绩效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绩效监控工作,对项目进度、预算执行、投入产出、各项效益的阶段完成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监控,进一步明确项目完成目标可能性及时间。 
  (二)专项预算管理。

2019年本单位无专项预算管理。 

(三)结果应用情况。

在年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编制时,通过对单位职能进行梳理,结合局机关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单年度主要工作任务,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确保了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同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绩效目标进行了公开和自评公开,及时将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和反馈,较好的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19〕4号)新出台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得分93分。 

(二)存在问题。

绩效目标编制不够细化预算控制有待加强,合理性有待提高,体系不完善。 

(三)改进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改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夯实预算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二是认真研究政策,加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力求科学合理;三是认真研究重点项目的执行,提早规划,提前实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得分

预算部门管理(30分)

预算编制

目标制定

10

10

目标完成

10

9.5

编制准确

10

9

预算执行

支出控制

10

9.5

动态调整

10

9

执行进度

10

8

完成结果

预算完成

10

8

违规记录

10

10

绩效结果应用(20分)

自评质量

自评准确

4

4

信息公开

目标公开

4

4

自评公开

4

4

整改反馈

结果反馈

4

4

应用反馈

4

4

总分

93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财政局(本级).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