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泸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对县直机关党组织(含直属单位党组织,下同)党建工作进行指导,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对县直机关党组织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批复或答复;
3.督促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审批县直机关党组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县直机关党组织选出的书记、副书记,负责县直机关党组织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4.配合同级党委有关部门抓好直属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
5.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按党章规定,对违反党纪的党员给予处分;
6.了解和掌握县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
7.对县直机关党组织贯彻落实县委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8.对县直机关党组织贯彻执行《条例》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年向县委报告;
9.对县直机关纪工委、县直机关工会工委、县直机关团工委和县直机关妇工委进行督促指导;
10.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泸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内设3个职能室,核定行政编制6人,现实有人数6人,职工人数与上年相同。中国共产党泸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是县级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机构1个,无下属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35.0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2.31万元,增加了10%。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35.05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增加了12.31万元,增加了10%,增加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13万元。总支出135.05万元中:人员支出61.87万元、占45.8%,日常公用支出15.16万元、占11.21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2万元、占0.01%,项目支出58万元、占43%。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77.05万元。人员支出61.8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5.24万元,津贴补贴17.58万元、奖金2.1万元、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1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44万元、住房公积金5.3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5.16万元,其中:办公费2.1万元、印刷费0.2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0.8万元、物管费0.1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费0.2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经费0.5万元、福利费0.76万元、其他交通费4.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2万元,其中:奖励金0.02万元。
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含政府采购预算)预算总额58万元,其中:其他交通费2万元;节日慰问费2万元;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经费1万元;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经费2万元;机关示范党组织打造经费3万元;机关党建日常管理经费25万元;机关单位精神文明创建经费1万元;中心工作进机关活动经费(廉政、法律、城乡综合治理等)1万元;组织机关开展节日庆祝活动经费2万元;庆七一活动经费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经费2万元;上争外引工作经费10万元;机关“双联”工作经费5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含商务接待)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与上年预算2万元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和其他公务接待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
(四)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16万元,比上年预算17.97万元减少了2.81万元,减少15.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与上年预算1万元相比增加了1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固定资产总额25.35万元。含电脑8台(含笔记本电脑)、空调3台、办公桌5套、碎纸机1个等。
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0年单位总体绩效目标是: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完成县委直属机关党建、党员干部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节日庆祝、节日慰问、庆祝活动等相关工作。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国共产党泸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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