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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投资促进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12 10:30:33 【字体:

泸县投资促进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责:促进对内对外开放,加强招商引资引智,负责招商引资的对外宣传、联络、统筹、协调、跟踪、服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贯彻落实的监督、督查、督办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泸县投资促进局是一级预算单位,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下属二级事业单位1个(泸县投资服务中心)。泸县投资促进局核定总编制18名,其中:参公事业编制12名;事业编制6名。在职人员总数14 人,其中:参公事业人员9人;事业人员5人。

二、2020年主要工作

举办推荐会和集中签约仪式8场,预计新签约项目30个,其中5亿元以上项目10个。引进到位市外国内资金90亿元,增长率为10.38%。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泸县投资促进局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818.89万元,较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414.59万元增加404.3万元,增长97.52%;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818.89万元,较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414.59万元增加404.3万元,增长97.52%,增长原因为上争外引工作经费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泸县投资促进局2020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数149.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5.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泸县投资促进局项目支出(含政府采购预算)预算总额669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经费2万元,精准扶贫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2万元,上争外引工作经费400万元,招商引资经费265万元。上争外引、招商引资经费主要用于商务接待、招商宣传、外出招商考察、驻点招商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 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财政拨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一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财政拨款预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预算总额25.29万元,其中:办公费6万元, 印刷费1万元, 水费0.3万元,电费0.7万元, 邮电费5万元, 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经费0.91万元,福利费1.3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1万元, 用于保证单位正常运转。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万元,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额26.78万元。其中:家具用具类固定资产16.66万元;通用设备类固定资产10.12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泸县投资促进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产城融合、文旅联动、富民强县”发展战略,继续围绕以医药、食品、建筑为支柱,文旅、航空为重点的“3+2”产业体系,大力实施精准招商、专业招商和产业链招商,全力引进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质项目,为全市产业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强劲动力。2020年,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对接世界5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15家;预计新签约引进重点产业项目30个,其中5亿元以上项目10个;引进到位市外国内资金90亿元,增长率为10.38%。

九、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泸县投资促进局2020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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