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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14 17:38:05 【字体: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保障、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房屋装饰装修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园林绿化事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组织拟订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责任制。

负责全县住宅和房地产行业管理;拟订全县房地产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对本县的房地产业务进行指导;负责本县房产测绘管理;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评估、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城市房屋拆迁、危房鉴定、白蚁防治的管理。

承担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省、市、县级标准和定额以及行业标准定额;组织实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劳动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本县工程造价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本级政府管理的建设工程造价。

负责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拟订全县建筑业发展规划,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规划区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开工审批;对外地建筑业企业(含招投标代理企业、监理企业)入本县和个人从事建筑业执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参与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建筑业对外工程承包及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建筑业协会和建筑业企业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县设计、开发、建筑、园林、造价企业资质审查报批和年检初审。

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负责勘察设计市场准入,指导勘察设计市场,负责勘察设计技术质量管理;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备案;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会同县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全县防空地下室建设进行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负责全县城镇建设和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监督执行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镇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

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负责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收缴、返退、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工作;制定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商品混凝土的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建设行业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科研项目攻关、新技术的开发、科研成果的转化与推广。

制定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审核管理工作。

履行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明晰职权,防控廉政风险,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推进廉政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具体负责政府性投资占主体的非盈利项目(特殊项目除外)建设过程中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项目财评总投资在200万元(含)以上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经县政府批准,委托项目管理公司实施社会代建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按相关规定执行。200万元以下及其他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除县政府指定由县建管中心代建外,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

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一级预算单位,属行政机关,代管事业单位2个(泸川新城发展管理中心、泸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下属二级事业单位5个。核定总编制118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事业编制101名,行政工勤2名。在职人员总数105名,其中:行政人员15名,事业人员88名,行政工勤2名。

二、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857.1万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857.1万元,与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相比,增加了295.55万元,增长了18.92%,主要原因是2020年泸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的部门预算并入我单位,人员增加和部门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数1225.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87.0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7.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3万元。

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含政府采购预算)预算总额632万元,其中:派驻各代建项目部日常监管经费120万,施工、监理单位资质核查经费20万,项目安全、质量巡查经费20万,项目前期地勘、设计等费用10万,安全标识牌、宣传资料经费6万,安全防护设备、应急演练经费5万,第一书记工作经费2万,上争外引工作经费15万,建筑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及继续教育费8万,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及安全巡查经费30万,代理项目招投标经费20万,建筑工人技能培训鉴定费12万,消防工作经费12万,维稳经费8万,散装水泥和墙材工作经费10万,建筑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经费10万,招投标工作经费5万,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风貌整治经费20万,县城市政设施维护经费75万,数据交易中心数据交易软件平台建设及专用办公设备采购15万,泸川新城部门运行经费30万,公租房日常维修维护费30万,办公设备购置费18万,消防安全专家评审费5万,规划设计广告、印刷费20万,白蚁防治工作经费40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公务接待费15万,工程项目建筑材料委托检测费30万。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6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含商务及外事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相比,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增加了1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了泸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的三公经费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

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7.81万元,比上年预算123.77万元增加14.04万元、增加1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部门增加,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

政府采购预算63万元,主要是工程项目建筑材料委托检测费和数据交易中心数据交易软件平台建设及专用办公设备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公务用车的权属为县机关事务办,是机关事务办委托我单位管理和使用。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0年,我局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围绕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住建领域总体目标,扎实推动重大项目部署落地落实,行业重点领域改革不断深化,行业治理能力全面提升,住建系统服务水平再上台阶,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全县建筑业发展全过程,力争在产业转型升级、完善开放透明、规范诚信的建筑市场、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促进建筑业人才培养、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城市功能日臻完善,城市品位显著提升,城市亮点更加突出,有力推动全县城乡建设事业良好、持续、健康发展。

九、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14日

 

附件:2020年预算公开附表

2020年预算公开附表(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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