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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康复医院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及公开附表

来源: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02-06 18:15:37 【字体:

    

一、单位基本情况

泸县康复医院(又名泸县精神病医院、泸县优抚医院)成立于1974年,由泸县民政局举办,是泸县财政一级预算事业单位,享受县级财政差额补助。

1、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全县精神病患者的收治,全县精神卫生防控管理。

2、机构设置。

医院设置办公室、财务科、总务科、精防科、门诊部、住院部精一科、精二科、精三科、医技科、放射科、院感科、康复科等科室。

3、人员情况。

总编制45名,其中事业编制41名、工勤编制4名。在职人员总人数42人,其中事业人员38人、工勤人员4人。

二、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泸县康复医院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02.61万元,较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92.45万元,增加10.16万元,增加11%;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02.61万元,较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92.45万元,增加10.16万元,增加1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经费增加 。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102.61万元。人员支出102.6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7.78万元,事业人员绩效工资10.0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7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0万元。

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含政府采购预算)预算总额0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自2019年开始,参照县人民医院政策仅给予人员经费项目的财政补助。

1、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没有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没有增减变化.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没有增减变化。

4、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没有增减变化。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救护专用车1辆。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医院属于事业单位,故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共有车辆1辆,其中医疗救护专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0万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9562.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232.42万元,非流动资产3330.13万元。非流动资产包括:在建工程2724.77万元,无形资产167.46万元,其他固定资产437.9万元。

4、预算绩效情况。

2020年单位总体绩效目标是:保持医疗业务稳定增长。完成医院内部绩效改革,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完善各项医疗管理制度,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质量及安全。认真落实各项医改政策、惠民政策,加大公共卫生投入,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

2020 年无重点项目。因未作要求故未编制项目绩效目标。

下一步,泸县康复医院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按县财政部门要求,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康复医院2020年预算公开表

泸县康复医院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

 

                        泸县康复医院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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