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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及公开附表

来源:泸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02-06 18:30:09 【字体:


一、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县民政局是县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社会救济;福利、慈善、社会工作;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民间组织管理;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儿童保障、收养登记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党建等。

2、机构设置。县民政局设8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信访室、安全生产监管股)、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股、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与区划地名股、福利慈善和社会工作股、养老服务股、儿童保障股、社会组织党建股。

二、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 484.50万元,较上年预算总数540.73万元减少56.23万元,下降10.40%。

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484.50万元,较上年预算总数540.73万元减少56.23万元,下降10.40%。减少的主要原因:因2019年3月机构改革后,人员划转出去较多,人员减少10人(机构改革划转出9人,公务员调离1人、公务员退休1人、在职公务员死亡1人,新进事业人员2人)。

其中:人员支出323.96万元,占66.86%;日常公用支出51.64万元,占10.6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90万元,占0.19%;经常性项目支出108.00万元、占22.29%。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376.50万元。人员支出323.9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23.68万元,津贴补贴87.11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即13个月工资)4.50万元,绩效工资5.8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64.39万元,住房公积金26.4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临聘人员工资)12.0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1.64万元,其中:办公费11万元,水费2.1万元,电费4.2万元,邮电费4.9万元,差旅费7.6万元,工会经费2.47万元,福利费3.71万元,其他交通费9.96万元,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5.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90万元,其中:独子费0.04万元,抚恤金0.86万元。

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含政府采购预算)预算总额1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上争外引工作经费15万元,会议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采购预算5万元,社会组织登记换证经费5万元,殡葬事业工作经费5万元,县城门(楼)牌维护管理经费8万元,孤弃、留守儿童调查认定工作经费5万元,城乡低保、特困入户调查、核查工作经费20万元,婚姻登记机构运转及工本费、档案装订费18万元,救助中心机构运转经费8万元,第一书记工作经费2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较上年预算15万元减少1万元,减幅6.67%,减少原因:公务接待费减少5万元,新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去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由县机关事务办统一编制年初预算,预算指标下达县机关事务办,再由县机关事务办划拨给各公务用车实际使用单位)。

1、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没有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10万元,较上年预算15万元减少5万元,减幅33.33%。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预算0万元增加4万元,增加原因:去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由县机关事务办统一编制年初预算,预算指标下达县机关事务办,再由县机关事务办划拨给各公务用车实际使用单位,各车辆使用单位未单独编制年初预算。

4、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没有增减变化。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40万元,比上年预算39.50万元减少11.10万元,下降28.10%,减少主要原因:因2019年3月机构改革后,人员划转出去较多,人员减少10人(机构改革划转出9人,公务员调离1人、公务员退休1人、在职公务员死亡1人,新进事业人员2人)。

2、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比上年预算10万元减少5万元,减幅50%,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的更新、新增购置。减少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后,人员划转出较多,办公设备需求量相应减少。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0万元。

4、预算绩效情况。

2020年单位总体绩效目标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省市县民政工作要求,认真践行“民政爱民、民政为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强化社会兜底保障,康养服务、老年福利、社会工作、殡葬改革等工作成效明显,推进全县民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泸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泸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

 

                         泸县民政局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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