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为全县人民提供防疫保障、疾病处理、疾病预防与控制、卫生监测、突发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卫生宣传与健康教育、卫生防疫培训与技术指导、疾病防治研究等工作,同时,承担着大量国家、省、市项目工作。
(二)机构设置
泸县疾控中心是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事业单位,单位设置了11个科室。2020年初编制72人,实际在编68人,退休10人,遗嘱补助3人。
二、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为829.2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9.02万元,增长6.28%。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为829.23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增加49.02万元,增长6.2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调资、正常薪级工资晋升等。其中:人员支出626.2万元、占75.52%,日常公用支出123.3万元、占14.8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3万元、占0.31%,项目支出77.2万元、占9.31%。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704.53万元。人员支出628.7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38.82万元,津贴补贴19.37万元、绩效工资18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9.2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06万元、住房公积金51.96万元、职工医疗保险缴费39.6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6万元,其中:办公费15.2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6万元、电费8万元、物业管理费8万元、差旅费8万元、维修费2万元、工会经费4.78万元、福利费7.16万元、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8.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3万元,其中:独子费0.07万元、遗嘱生活补贴2.46万元。
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含政府采购预算)预算总数12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采购预算30万元,学校卫生监测经费2万元,饮用水监测示范区经费10万元,取消收费后工作经费31万元,传染病报告管理经费3万元,巩固消除疟疾成果防止再传播0.2万元,病媒生物监测经费5万元,卫生应急经费2万元,口腔项目经费1万元,慢病防控经费5万元,免疫规划经费18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7.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与上年预算持平。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上级检查接待用餐、其他单位学习接待用餐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
(四)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4辆,冷藏车1辆。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30万元,比上年预算30万元相比无变化,主要用于试剂、耗材、设备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0年单位总体绩效目标是:
本中心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卫生工作方针,加快地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展步伐,加强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2020年在完成日常工作的同时,确保法定传染病总体报告发病率保持正常波幅(10%)范围内,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6%以上,无疫苗针对疾病暴发疫情;建成病媒生物实验室,国家级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评审顺利通过,确保全县四类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及办证顺利开展,完成全县从事危害因素接触人员职业健康监护体检工作,完成应急食品安全、水质污染等检测指令性任务。
九、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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