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泸县石桥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来源:石桥镇 发布时间:2019-03-25 12:42:35 【字体:

2018年度泸县石桥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强化国地两税征收征管。一是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把税收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企业、落实到在建项目及相关部门,力争应收尽收;二是创新有效办法,积极协调配合税务机关,加强国税、地税征收,加强招商引资和引税回缴工作的协调服务,促进财税增收,努力推进财政税收目标任务的完成。

2)着力依法按规理财。切实加强财政财务监督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积极倡导勤俭节约,竭力反对铺张浪费。在严格“三公”经费和规范奖金、工资、补贴发放等方面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对上级的各种专项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和专账核算,做到了专款专用。并对县审计查摆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处理。

二、机构设置

我镇2018年机构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9个。2018年年底实有在职行政人员39人,事业人员(含学校)227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泸县石桥镇人民政府本年收、支总计各6691.7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67.70万元,增长22%。主要变动原因是民政、教育项目支出较去年同期增长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6691.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68.03万元,占99.6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74万元,占0.3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669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43.79万元,占65%;项目支出2347.98万元,占3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6691.77万元,支出6691.7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67.70万元,增长2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较上年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68.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4%。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143.97万元,增长21.7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68.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4.31万元,占8.92%;教育支出2265.15万元,占33.97%;科学技术支出40.41万元,占0.6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0.38万元,占8.56%;医疗卫生支出205.24万元,占3.08%;节能环保支出345万元,占5.18%;城乡社区支出340万元,,占5.10%;农林水支2021.62万元,占30.32%;交通运输支出9.92万元,占0.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0万元,占0.75%;住房保障支出226万元,占3.3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完成预算**%。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 支出决算为594.31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类): 支出决算为2265.15万元,完成预算100%。

3.科学技术(类): 支出决算为40.41万元,完成预算100%。

4.节能环保: 支出决算为354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支出决算为570.38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决算为205.24万元,完成预算100%。

7.城乡社区:支出决算为340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决算为2021.62万元,完成预算100%。

9.交通运输:支出决算为9.9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资源勘探信息: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住房保障:支出决算为22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43.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35.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08.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84万元,完成预算73.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积极倡导勤俭节约,严格“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63万元,占24.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21万元,占75.4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63万元。主要用于应急、出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6.87万元,下降59.74%。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2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36批次,212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4.21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79万元,下降5.2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9.5万元,比2017年2017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5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月31日,石桥镇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编制绩效目标4个,覆盖率达到100%,并对参与实施与管理的相关办所人员也进行绩效考核,以此保证重点项目预算的顺利实现。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将对2018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且自评打分,一是做好项目科学预算编制,二是做好项目实施管理过程中与预算管理之间管理相结合。存在的问题:一是科技创新方面还较为薄弱,二是内部控制还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科技创新力度,二是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 主要是用于文化免费开放。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主要是保障民政医疗救助支出、养老保险、抚恤金及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主要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保障

15. 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指退耕还林支出。

16.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主要指街道基础设施建设。

17.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主要指其他配套设施建设。

18.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主要用于环境卫生治理。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主要用于街道配套设施建设。

20.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主要用于农业补贴保障。

21.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主要保障大学生到基层工作生活补助保障。

22.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主要指其他农业补贴。

23.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主要指农户生态林补贴保障。

24.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主要指保障农村农田水利支出。

25.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主要指村干部和离任干部生活补助运行经费

2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出总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决算表汇总(公开)(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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