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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泸县国土资源局部门决算编制说明范本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28 14:54:0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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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责任。编制全县国土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和地质环境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全县各国土资源所依法行政工作,监督全县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及土地、矿产资源规划、计划的情况。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国土资源所履行职责的管理监督,督查全县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参与报省、市、县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审核,承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年度计划的管理、各类各业建设农用地转用征收审查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负责国土资源综合统计。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负责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总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全县耕地保护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定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土资源部和省、市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审核、报批工作。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重大土地专项调查,指导全县地籍调查、登记工作。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承担审核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8)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土地市场。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察、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9)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的监督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组织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及采矿权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

(10)负责地质勘察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实施地质调研评价、矿产资源勘察,对地质勘察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年报、初审登记,组织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储量调查,承担压覆矿产资源初审工作。

(11)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组织拟定、实施全县突发重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地质遗迹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与评价工作。

(12)依法征收土地、矿产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省、市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13)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公共服务。协调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参与矿产资源开发工作,依法审批或审核对外合作区块,监督对外合作勘查开采行为。

   (14)负责全县测绘单位的测绘资格审查报批和测绘工作证件、测绘任务登记管理;负责县外测绘单位、外国或境外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在全县行政区域内进行测绘或有关单位合作测绘成果目录;负责对外提供测绘成果的审查报批;负责全县测量标志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审查报批永久性测量标志的拆迁;指导乡镇有关部门的测绘工作。

   (15)负责管理各直属事业单位,乡镇国土资源所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各属事业单位,乡镇国土资源所领导班子和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行业作风建设。

   (16)履行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明晰职权,防控廉政风险,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推进廉政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17)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围绕中心、认真履职,全面完成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

(1)、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成果丰硕。泸县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总体取得了耕地总量不减少、建设用地有保障、闲置资产能放活、乡村振兴有支撑、农民和集体双增收的良好效果。一是实现闲置宅基地及毗邻其他建设用地退出1.8万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505.3亩,实施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160亩。二是宅基地退出户户均收益4.2万元,251个行政村的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收益平均突破100万元;建设用地指标供给县内5941亩、市内8126亩,市县重大项目实现应保尽保。三是建成了谭坝田园综合体、山河社区、田坝新村等示范点。四是在全国性会议上作了4次交流发言,100余个县、区、市前来考察,中央电视台、新华内参、自然资源部网站、中国国土资源报等部委媒体给予多次报道。中改办督查后认为“泸县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很成熟很成功,改革思路完全符合中央1号文件精神、符合试点初衷”。

(2)、严守红线保护耕地。一是超额完成耕地保有量。市上下达我县耕地保有量目标任务77380公顷,我县实有耕地84913公顷,完成比例109.74%。 二是全面完成基本农田。市下达我县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为111.255万亩,我县实有基本农田面积111.36万亩,完成比例100.09%,全面完成了2018年度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目标任务。三是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通过全县的土地整理项目、宅基地退出等,实现了“占”、“补”平衡,“补”超出“占”。2018年县域范围内使用宅改指标报征就多补充耕地818亩。四是实施双挂钩项目和工矿废弃地项目。完成了福集、石桥两个双挂钩项目,两个项目复垦面积43.1744公顷,均已获得验收合格证。泸县第二批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完成复垦26.79公顷,通过了县上初验。五是全力推进土地整理项目。实施的五个省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建设总规模64202.05亩,新增耕4341.93亩,总投资6766.78万元。喻寺镇地投土地整理项目建设总规模14998.85亩,新增耕地1054.5亩,总投资1591.79万元。 六是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目标任务。2018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数是2.46万亩,已建成2.46万亩,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3)、多措并举保障发展。 一是强化规划保障。在全市率先开展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选取了40个基础设施条件较好、产业发展有优势的村进行规划编制,目前基本形成初步成果。全面完成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土地变更调查监测图斑581个,监测面积6930.8亩,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全面通过省核查。二是强化用地保障。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保急需项目的原则, 2018年共上报征地4765亩,使用指标4121亩。主要保障了新二中,城西商住地、友豪旁商住地、踏水桥商住地、城东商住地, “一镇一街”、教育3P、医疗3P、建校实训基地、天立小学、酒香大道、经开区道路、4S店、玉蟾山景区大门等项目用地。三是实施土地征收。2018年实施土地征收项目23项(含2017年征收未完成项目),征地面积9508亩,房屋拆迁1569余户,农转非安置2869人。

(4)、统筹项目改善民生。一是实现了全年地质灾害防治“零伤亡”目标。坚持“防、治、迁”三措并举,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和避险搬迁安置工程,全年共完成避险搬迁安置工程27户(其中3户为贫困户),保障了76人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泸县20个镇(街)246个村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助力土坯房改造,拆除复垦12538户,解决农村危房改造2700户(其中C级305户、D级2395户)。三是实现不动产登记 “最多跑一次”改革目标。全面开展了信息互通共享、窗口整合、设置咨询导办、流程再造、办事指南再升级以及微信公众号推送等工作,现基本实现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办事群众“足不出户”就可查询、查验自己的不动产权利登记,就可了解不动产登记指南、办事流程,就可申请办理不动产预约、预审等服务。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方便服务群众,提高了办事效率,群众的满意度增强。全年共受理不动产登记4.85万件,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1万余本。四是脱贫攻坚圆满完成。研究分析脱贫攻坚存在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补短板、强措施,精准识别,精准扶持,我局帮扶贫困村太伏镇伏龙村2017年已脱帽,干部群众非常满意;针对扶贫工作实际,积极探索研究脱贫攻坚用地保障政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脱贫项目用地需求。

(5)、依法行政促进法治。一是组织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完善矿山档案,梳理矿山台账,对全县68家矿山建立一矿一档。二是开展土地矿产资源动态巡查。巡查非煤矿山2397人次,煤矿189人次,发现矿产案件9件、立即制止消除违法行为4件,立案查处5件,已结案4件,另1件已批准延期缴款。土地执法巡查725次,1446人,发现土地违法行为20件,立即制止3件,移送处置1件,立案查处16件,已结案12件,另4件正在调查取证。三是供后巡查宗地23宗,供后巡查率为91.35%。四是加强了矿山资源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全年组织检查矿山企业199次,打击非法采矿和“超层越界”,立案查处5起,处罚罚款4.715万元,规范了矿山的合法开采行为。

(6)、常抓不懈保安全。一是大力开展安全宣传。结合“4.22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宪法宣传日”为契机,大力加强安全宣传工作,活动期间设立宣传台23个,悬挂宣传标语5条, LED宣传标语6条,发放安全宣传单3000余份,组织主题宣讲1次。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防灾体系。修订了《泸县2018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泸县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进一步加强了地灾防治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完善了汛期值班制度、会商制度、灾害巡查制度、灾害速报制度、灾害预警预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做到地灾防治工作机制完善,防灾体系运行高效。全年共发布地灾预警信息5万余条。三是强化储备土地和存量地安全管理。全年共巡查40余次,对于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18处。

二、机构设置

泸县国土资源局下属二级单位2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3个。

纳入泸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泸县国土资源执法大队

2. 20个镇(街道)国土资源所

3. 泸县土地整治中心

4. 泸县地环站

5. 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2698.3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4969.89万元,增长64.31%,主要变动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用于土地整理项目、石桥镇福集镇双挂钩项目的基金收入增加。2018年度支出总计6898.7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493.35万元,增长7.7%。主要变动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用于石桥镇福集镇双挂钩项目的基金收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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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2698.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82.45万元,占55.7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15.92万元,占44.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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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6898.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2.64万元,占34.1%;项目支出4546.12万元,占65.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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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2698.3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4969.89万元,增长64.31%,主要变动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用于土地整理项目、石桥镇福集镇双挂钩项目的基金收入增加。2018年度支出总计6898.7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493.35万元,增长7.7%。主要变动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用于石桥镇福集镇双挂钩项目的基金收入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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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0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691.87万元,下降30.8%。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对关闭煤矿剩余价款退还和安排国土资源管理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经费。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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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0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2.99万元,占比0.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46万元,占4%;医疗卫生支出65.48万元,占1.7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4万元,占0.1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483.26万元,占91.71%;住房保障支出87.6万元,占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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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完成预算53.66%。其中: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项)决算为2.99万元,完成预算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在当年未报销。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决算数152.8万元,完成预算97.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财政追加新增人员经费,未实现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财政追加调出(退休)人员经费,未实现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决算数0.66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决算数为25.5万元,完成预算94.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财政追加新增人员经费,未实现支出。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5.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9.98万元。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决算数为39.98万元,完成预算95.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财政追加新增人员经费,未实现支出。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项):决算数7.4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支出。

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决算数1245.99万元,完成预算95.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财政追加新增人员经费,未实现支出。

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项):决算数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调查(项):决算数86.92万元,完成预算71.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施项目还没有验收。

1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决算数12.14万元,完成预算71.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施项目还没有验收。

1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决算数33.2万元,完成预算8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施项目还没有验收。

1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整治(项):决算数801.23万元,完成预算26.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下达土地整理项目预算未实施项目。

1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决算数142.6万元,完成预算2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下达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预算未实施项目。

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项):决算数17.66万元,完成预算29.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施项目还没有验收。

1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决算数797.11万元,完成预算94.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财政追加新增人员经费,未实现支出。

1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决算数345.41万元,完成预算55.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财政追加退回杨梅沟煤矿企业剩余采矿权价款,未实现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项):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财政追加退回企业剩余采矿权价款,未实现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决算数87.6万元,完成预算9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财政追加新增人员经费,未实现支出。

(数据来源财决08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52.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23.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33.67万元、津贴补贴1189.02万元、奖金11.34万元、绩效工资6.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2.8万元、职医疗保障缴费62.4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2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8万元、抚恤金0.18万元、生活补助0.66万元、、奖励金0.39万元、住房公积金87.6万元等。
  公用经费329.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8.04万元、印刷费9.97万元、手续费0.13万元、水费1.13万元、电费15.97万元、邮电费60.43万元、物业管理费10.02万元、差旅费31.15万元、维修(护)费12.5万元、租赁费15.76万元、培训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10.77万元、劳务费25.64万元、委托业务费1.24万元、工会经费8.06万元、福利费25.78万元、其他交通费31.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6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04万元、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6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数据来源财决07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77万元,完成预算89.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机关节约,减少本年度公务接待支出1.23万元。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7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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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7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持平。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6批次,115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7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检查工作和来人调查研究。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7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用餐和宅基地制度调查研究学习活动用餐。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098.57万元。

九、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较好地执行了财务管理制度,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目标。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古二井村地面塌陷治理费“泸县城市及城镇规划区地价更新工作经费”等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本单位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个数在5个以上的,选取5个项目进行公开,目标个数在5个以下的,全部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完成情况综述和完成情况表)。

1. 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4万元,执行数为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县煤矿和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发现的主要问题:企业和个人对安全生产固化意识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增加投入,采取措施,增强企业和生产工人等安全生产重视。

2. 古二井村地面塌陷治理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8万元,执行数为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消除了当地的基础设施隐患,保障了当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日常监督和维护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日常监督和维护。

3. “泸县城市及城镇规划区地价更新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泸县城市及城镇规划区地价有序交易。发现的主要问题:城镇规划区涉及面广,差异大,开展工作量大。下一步改进措施:增加投入,及时调整更新.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

预算单位

泸县国土资源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7.4万元

执行数:

7.4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7.4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7.4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确保全县煤矿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全年生产安全

保证了全县煤矿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全年生产安全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相关工作完成情况

结合“4.22地球日”开展活动“6.25全国土地日”“12.4宪法宣传日”为契机,大力加强安全宣传工作

结合“4.22地球日”开展活动“6.25全国土地日”“12.4宪法宣传日”为契机,大力加强安全宣传工作,活动期间设立宣传台23个,悬挂宣传标语5条, LED宣传标语6条,发放安全宣传单3000余份,组织主题宣讲1次。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增强企业和个人安全生产意识

增强企业和个人安全生产意识

增强企业和个人安全生产意识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企业和个人及社会满意度

争取达到95%以上

达到96%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古二井村地面塌陷治理费项目

预算单位

泸县国土资源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8万元

执行数:

4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4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48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确保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和生命安全

保证了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和生命安全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督促镇政府相关工作完成情况

通过工程治理巩固基础设施

通过治理工程巩固了基础设施,改善了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并保证人民群众安全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通过治理工程巩固基础设施,改善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并保证人民群众安全

增强企业和个人安全生产意识通过治理工程巩固基础设施,改善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并保证人民群众安全

通过治理工程巩固基础设施,改善了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并保证了人民群众安全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企业和个人及社会满意度

争取达到195%以上

达到1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泸县城市及城镇规划区地价更新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泸县国土资源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0万元

执行数:

5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0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合理确定泸县城市及乡镇规划区内土地价格

合理确定了泸县城市及乡镇规划区内土地价格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通过政府采购购买服务

合理确定泸县城市及乡镇规划区内土地价格

合理确定了泸县城市及乡镇规划区内土地价格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合理确定泸县城市及乡镇规划区内土地价格,保证土地市场规范交易

合理确定泸县城市及乡镇规划区内土地价格,保证土地市场规范交易

合理确定了泸县城市及乡镇规划区内土地价格,保证土地市场规范交易全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企业和个人及社会满意度

争取达到195%以上

达到96%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国土资源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古二井村地面塌陷治理费“泸县城市及城镇规划区地价更新工作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非涉密部门均需公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部门自行组织的绩效评价情况根据部门实际公开)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行政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93万元,比2017年减少433.5万元,下降80.8%。主要原因是将部分运行支出列入经常性项目支出。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行政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4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35.56万元。主要用于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和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

(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应急保障公务用车3辆。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教育支出:指用于进修及培训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和死亡抚恤。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包括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城乡社区支出:一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二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城市建设支出和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指用于其他安全生产监管。

1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包括事业运行和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指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指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其他支出:指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泸县国土资源局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泸县国土资源局是一级预算单位,属行政单位.泸县国土资源局有下属二级单位25个,包括代县政府管理的泸县土地统征和储备中心;20个乡镇、街道办国土所、泸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泸县土地整治中心、泸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和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二级单位中泸县土地统征和储备中心是财政一级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责任。编制全县国土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和地质环境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全县各国土资源所依法行政工作,监督全县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及土地、矿产资源规划、计划的情况。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国土资源所履行职责的管理监督,督查全县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参与报省、市、县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审核,承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年度计划的管理、各类各业建设农用地转用征收审查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负责国土资源综合统计。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负责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总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全县耕地保护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定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土资源部和省、市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审核、报批工作。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重大土地专项调查,指导全县地籍调查、登记工作。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承担审核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8)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土地市场。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察、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9)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的监督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组织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及采矿权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

(10)负责地质勘察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实施地质调研评价、矿产资源勘察,对地质勘察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年报、初审登记,组织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储量调查,承担压覆矿产资源初审工作。

(11)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组织拟定、实施全县突发重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地质遗迹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与评价工作。

(12)依法征收土地、矿产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省、市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13)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公共服务。协调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参与矿产资源开发工作,依法审批或审核对外合作区块,监督对外合作勘查开采行为。

   (14)负责全县测绘单位的测绘资格审查报批和测绘工作证件、测绘任务登记管理;负责县外测绘单位、外国或境外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在全县行政区域内进行测绘或有关单位合作测绘成果目录;负责对外提供测绘成果的审查报批;负责全县测量标志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审查报批永久性测量标志的拆迁;指导乡镇有关部门的测绘工作。

   (15)负责管理各直属事业单位,乡镇国土资源所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各属事业单位,乡镇国土资源所领导班子和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行业作风建设。

   (16)履行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明晰职权,防控廉政风险,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推进廉政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17)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人员概况。泸县国土资源局(不含储备中心)总编制165名,其中行政编制22名,工勤1人,事业编制142人(其中参公编制35人)。本单位实有在职143人(行政及参公51人,事业9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收入为12698.37万元,较上年增加4969.88万元,增加71.47%,主要原因是用于土地整理项目、双挂钩项目的基金支出增加。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支出调整预算数为6898.76万元,较上年增加493.35元,增加7.7%,主要原因是用于双挂钩项目的基金支出增加。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局各项目标任务均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和相关精神制度,符合相关性、明确性、合理性、预算编制按县财政口径进行测算,绩效目标按照县财政要求进行设置和管理。

(二)专项预算管理。

专项资金分配到位及时。我院按照《预算法》的相关规定有关要求,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专款专用,不存在扩大对象认定范围、不及时清理数据、优亲厚友等问题;不存在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不符合规定、改变项目地点、项目资金支付没有合法合规的票据、支付进度慢等问题;不存在扩大资金使用范围、贪污、挤占、挪用、滞留、套取等问题。

(三)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自评质量较高,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及时,评价结果整改到位,应用结果反馈效果较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资金管理制度完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规范,会计资料完整;预算执行目标明确,资金使用合理。经自评,我局整体绩效管理好。

(二)存在问题。未开展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工作。

(三)改进建议。在岗位设置上明确要求专人专岗,以确保绩效管理工作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稳步推进绩效管理工作,提高绩效管理的系统性、协同性和整体性。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建立部门预算项目储备、预算执行考核、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三项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运行。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出总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件: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国土资源局(汇总决算公开报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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