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算公开
2018年度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6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4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6
第四部分附件.......................................................................... 20
第五部分附表.......................................................................... 2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5
二、收入总表..................................................................... 25
三、支出总表..................................................................... 2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5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5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25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5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5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5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划,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和县、镇人民政府分级负责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全县食品药品行政审批的监督实施。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监督实施全县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制剂生产(配制)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注册工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监督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参与制定我县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4、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稽查制度,组织查处违法行为。负责不安全食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召回的监督管理。依法监测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广告内容。
5、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6、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实施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技术监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与交流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8、指导各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9、承担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组织查处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贯彻国家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督促检查各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0、履行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明晰职权,防控廉政风险,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推进廉政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11、承办县政府以及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以逗硬考核为抓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
2.以风险防控为重点,坚守食药安全底线;
3.以隐患排查为关键,狠抓各类专项整治;
4.以稽查执法为拳头,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5.规范散装白酒监管;
6以示范创建为引领,打造食药安全泸县。
二、机构设置
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均纳入局机关统一核算。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464.7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73.93万元,下降2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464.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4.72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584.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5.23万元,占63%;项目支出579.28万元,占3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64.7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73.93万元,下降24%,压缩了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4.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73.93万元,下降24%。主要变动原因是压缩了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4.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类)19.8万元,占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05万元,占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414.30万元,占89.26%;住房保障支出(类)51.46万元,占3.2%;资源勘探信息支出(类)3.9万元,占0.2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584.51,完成预算96%。其中: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8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5.77万元,完成预算9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92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35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16.60万元,完成预算9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4.5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7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87.98万元,完成预算9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0.02万元,完成预算98%;医疗卫生支出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1万元,完成预算100%。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支出决算3.9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51.46,完成预算9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5.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5.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2.51万元、津贴补贴534.88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5.7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92、死亡抚恤1.3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0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2万元、奖励金0.16万元、住房公积金51.46万元;公用经费59.86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1.8万元、福利费6.75、其他交通费47.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100%。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万元,占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万元,占58%。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2.4万元,下降25%。主要用于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5万元,增长5.3%。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3批次,123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保障了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2018年食品抽检任务的圆满完成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以及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的稳步推进。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购快检车”、“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等”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选取2个项目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完成情况综述如下。
1.食品安全事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7万元,执行数为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此笔项目资金为县级配套我单位食品快速检测车购置资金,项目已完结。
2.其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 317.5万元,上年结转180.48万元执行数为487.98万元,完成预算的98%。通过项目实施,全县2018年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总任务为2200批次,其中我局抽检1200批次,出具报告1100批次,不合格73批次,不合格率6.64%。快检2350批次,未检出问题样品。抽检药品192批次,出具报告180批次,不合格23批次,不合格率12.8%。强化核查处置,建立不合格及问题产品台账,依法及时处置不合格报告涉及的企业和产品。有序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分别于4月24日和5月9日顺利通过省食安办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的中期评估和满意度测评。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购快检车 | ||||||
预算单位 | 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7 | 执行数: | 27 | |||
其中-财政拨款: | 27 | 其中-财政拨款: | 27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购置 | 今年4月新增的食品快速检测车正式投运,食品快速检测项目达200项,进一步提高检验检测能力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等 | ||||||
预算单位 | 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497.98 | 执行数: | 487.98 | |||
其中-财政拨款: | 其中-财政拨款: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稳步推进各项创建工作。打好防范化解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攻坚战 | 以创建中期评估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提升监管能力为抓手,以保障食品安全为目标,对照标准,查漏补缺,继续加大点位打造、氛围营造、督查指导工作力度,进一步深化“加强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打造食品药品安全泸县”工作,确保各项创建顺利通过验收;加强对全县各村(社区)聘请的30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的考核办法,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协管员的报酬经费,促进农村家宴安全监管;完成抽检1200批次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蔬菜、水产品、畜禽肉及其副产品、蛋类等进行涉及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指标检测 | 1200批次 | 1200批次 | |||
项目完成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12331”投诉举报回复满意度 | ≥90% | ≥90% | |||
项目完成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倡导保护环境,实现生态可持续发展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 完成 |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86万元,比2017年增加44.79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6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3辆,均为一般执法执勤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开展业务培训的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职业年金支出。
(3)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开支的一次性死亡抚恤以及丧葬补助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反映泸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泸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3)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4)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反映用于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5)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6)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项):反映其他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13、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项):反映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一级预算单位,属行政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参公单位各1个,均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核算单位1个。共设办公室(信访办)、行政审批股、综合协调股等9个内设机构。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划,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和县、镇人民政府分级负责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全县食品药品行政审批的监督实施。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监督实施全县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制剂生产(配制)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注册工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监督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参与制定我县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4、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稽查制度,组织查处违法行为。负责不安全食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召回的监督管理。依法监测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广告内容。
5、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6、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实施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技术监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与交流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8、指导各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9、承担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组织查处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贯彻国家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督促检查各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0、履行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明晰职权,防控廉政风险,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推进廉政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11、承办县政府以及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定总编制87名,其中行政编制37名、事业编制16名、参公编制30名、机关工勤编制4名。2018年年末实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开支在职行政人员79人,行政编制33名、事业编制15名、参公编制29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额1645.2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64.7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资金支出合计1584.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5.23万元,占63%;项目支出579.28万元,占37%。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包括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完成、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预算动态调整、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二)专项预算管理
包括专项预算项目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分配科学、分配及时、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实施绩效、违规记录等情况。
(三)结果应用情况
包括部门自评质量、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评价结果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等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8 年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1、随着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出台,从总体要求、管理格局、管理链条和管理体系等各方面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还有许多政策规定理解和掌握不准确的地方。
2、预算执行支出控制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市场监管的特殊性,一些市场突发情况难以提前判断并进行控制,再加上在年度工作中,省市局经常会安排一些临时性的市场监管专项工作,这就造成了预算编制后,面对这些不可控因素,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会出现偏差。
(三)改进建议
1、是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做好绩效评价工作需要各部门、各岗位的人员的协调配合。面对新的绩效管理的各项新规定与要求,加强专业培训,提升绩效管理业务水平,共同做好绩效管理工作。
2、是优化专业人员配备。面对绩效管理的新要求,建议优化配置专门的从事财务绩效管理人员,并不断学习,不断提高,适应新工作的挑战。
3、是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绩效管理工作逐渐成为财务工作的一个新重点,热点与难点。绩效管理工作是一个年度财务工作的结束,也是下一年度财务工作的开始,特别是在目前政府要过紧日子,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预算等情况下,要将绩效管理工作贯穿政府部门财务工作全过程,取消低效无效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达到财政资金的预期使用目的。
第五部分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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