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方洞镇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泸县方洞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指示;负责政策法规宣传服务。
2、负责制订和实施辖区经济发展计划、财政预算,负责城乡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经济组织培育及宏观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市场监管,维护和市场秩序,促进生产发展。对辖区生产生活状况进行登记、统计和监测。
3、负责实施组织城镇化建设工作,搞好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城镇环卫绿化、村容整洁、爱国卫生、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等工作。
4、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村民、居民自治。负责辖区社区建设工作。
5、负责农业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体育、劳动就业保险、社会保障、卫生防疫、优抚救济等社会事务的管理协调和公共服务。
6、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监管工作。配合征兵、抢险救灾等到突发事件,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7、完成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机构设置
泸县方洞镇独立核算机构12个:其中行政1个,事业11个,在职人员243人,其中行政在职40人(正科3人,副科4人,副主任科员5人,科员27人),行政工勤在职1人,事业在职211人(副高级13人,中级82人,初级116人),退休人员151人,长期聘用人员94人,遗属28人,在校幼儿园学生604人,在校小学生3197人,在校初中生1231人。
二、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为 659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714.51万元,上升12.16%。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为6590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增加714.51万元,上升12.1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加大了教育及项目的投入。其中:人员支出4240.37万元、占64.35%,日常公用支出709.09万元、占10.76%,项目支出1640.54万元、占24.8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支出6590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增加了714.51万元,上升了12.1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0万元,占预算总额9.10%;教育支出4200万元,占预算总额63.7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万元,占预算总额0.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0万元,占预算总额7.5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0万元,占预算总额3.95%;城乡社区支出132万元,占预算总额2.0%;农林水支出565万元,占预算总额8.57%;住房保障支出320万元,占预算总额4.8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主要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构基本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
2、教育支出4200万元。主要用于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及房屋改造等项目。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文体活动等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救济及促进就业再就业等社会保障体系巩固提升项目。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食品药品监管等项目。
6、城乡社区支出132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干部公用经费、城乡社区环境整治、公共基础设施修建维护等支出。
7、农林水支出565万元。主要用于现代农业生产,村干部工资及公用经费、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三农”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32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19.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37.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73.16万元、津贴补贴973.44万元、奖金13.69万元、绩效工资555.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3.45万元、医疗保险176.69万元、住房公积金320万元、职业年金15.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65.52
万元。
公用经费6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4.39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13.61万元、电费27.45万元、邮电费31.04万元、差旅费85.79万元、维修(护)费67.38万元、会议费10.08万元、培训费17.43万元、公务接待费10.30万元、工会经费36.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77万元、其他交通费27.6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1.26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07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7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都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0.07万元。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在公务活动中因发生误餐情况,安排用餐。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0.01万元,公车改革减少压减了公务用车次数。
(四)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预算均为0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法院划转),其他车辆1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方洞镇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方洞镇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方洞镇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5.45万元,比上年预算415.87万元减少90.42万元,下降21.7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收入减少,压减开支。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59.49万元,比上年预算60.76万元减少11.19万元、下降2.09%,主要用于采购货物(如办公设备、学校桌椅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单位总体绩效目标是良好: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编制绩效目标1个。通过绩效目标管理,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将对2019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一是做好项目科学编制,二是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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