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县委巡察办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泸县县委巡察办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承担上级巡视巡察联络相关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
泸县县委巡察办是一级预算单位,属行政单位。核定总编制6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在职人员总数9人,其中行政人员9人。
二、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63.8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5.12万元,增长1.98%。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为263.85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增加5.12万元,增长1.9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调整。其中:人员支出87.57万元、占33.19%,日常公用支出29.27万元、占11.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1万元、占0.01%,项目支出147万元、占55.71%。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116.85万元。人员支出87.5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2.95万元,津贴补贴26.90万元,奖金2.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1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8万元,住房公积金7.2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9.27万元,其中:办公费8万元,印刷费3万元,差旅费6.57万元,租赁费2万元,工会经费0.66万元,福利费0.9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8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1万元,其中:独子费0.01万元。
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总额14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万元,会议费4万元,培训费4万元,维修维护费25万元,巡察业务经费96万元,办公设备采购10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比上年减少,减少原因是厉行节俭。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与上年一样,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减少原因是厉行节俭。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执行公务、经验交流、开展业务活动等所需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与上年一样,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泸县县委巡察办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泸县县委巡察办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泸县县委巡察办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27万元,比上年预算29.08万元增加0.19万元、增长0.6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职工工资调整,相应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比上一年预算增加1万元,增加原因为巡察业务需要。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与上年一样,2019年泸县县委巡察办无公务用车,也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泸县县委巡察办总体绩效目标是:开展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延伸巡察村(社区),开展2轮常规巡察,巡察18个单位,确保巡察工作顺利推进,实现五年巡察全覆盖目标。
九、名词解释
1.收入预算: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支出预算: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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