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文物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 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泸县文物局主要职能:保护、收藏、展览(示)文物,弘扬民族文化。文物征集、登编、修复、保管;文物展览(示);文物及相关研究;文物法律法纪宣传、文物讲解、历史知识普及;文物信息网络建设。
(二)机构设置
部门设置有办公室、文物保护股、博物馆股、政策法规股。各股室主要职责:1、办公室:负责公文管理、政务信息、政务协调、机要、保密、档案、信访、计生、接待、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后勤管理工作;负责人事工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审定各类合同、协议及财评、招投标工作;2、文物保护股:拟定全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事业发展计划、规划;研究提供泸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的措施办法;负责全县不可移动文物普查、认定和文物保护“四有”“五纳入”等基础工作;负责或协助全县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等的申报和保护;组织实施全县文物保护工程(不包括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计划安排、勘探设计、报批、工程施工、监管和验收;负责全县野外文物的勘探调查、考古发掘;指导全县不可移动文物的研究、宣传和利用;3、博物馆股:拟定全县可移动文物保护和博物馆事业的发展计划、规划;研究提供泸县可移动文物和博物馆保护、发展的措施办法;负责指导全县可移动文物的普查、珍贵文物抢救和征集;指导博物馆业务工作,审核文物藏品调拨、借用、交换;组织开展馆藏文物登记、鉴定定级以及馆际间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县可移动文物的科研、宣传和保护;负责全县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的监督管理;4、政策法规股:拟定全县文物安全工作计划、规划;宣传、执行和督查落实文物保护的政策法规,实施文物普法;负责巡查、检查、督查全县文物、博物馆、工程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文物行政执法和处理涉及文物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实施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承办有关文物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及其他法律事务。
泸县文物局(博物馆)总编制18名,其中管理岗位2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15人、工勤岗位1人。现有在职人员17人,其中管理岗位2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14人、工勤岗位1人。
二、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泸县文物局2019年预算收入总额为217.98万元,较2018年预算收入总额210.16万元,增加7.82万元,增长3.59%.
2019年预算支出总数217.98万元,较2018年预算支出总数210.16万元,增加7.82万元,增长3.5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经费增加。其中:人员支出143.13万元、占65%,日常公用支出18.3万元、占8.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5万元、占0.6%,项目支出56.5万元、占26%。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泸县文物局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161.4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3.1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3.67万元、津贴补贴42.66万元、绩效工资4.47万元、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9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9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万元、住房公积金11.9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8.3万元,其中:办公费13.6万元、工会经费1.07万元、福利费1.6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独子费)0.05万元。
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含政府采购预算)预算总额5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2万元、商务及外事接待1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3.5万元、文物安全经费5万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抢救保护15万元、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5万元、解说人员工资9万元,文物库房、龙脑桥土地租金及看管费6万元、县级野外文物看守管理10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3万元,与2018年3万元相同。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现有公务用车1辆。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3.5万元,与2018年3.5万元相同。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原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2019年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泸县文物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6)。
九、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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