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4/2/27 12:33:21

​泸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监管中心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03-19 09:00:00 【字体:

泸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监管中心

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负责拟定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工作相关制度,负责实施财政性投资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的评审工作,对财政性投资项目资金以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与绩效评价。

(二)机构设置。泸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监管中心属一级预算的事业单位,编制18名,在职16人。

二、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泸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监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4.0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5.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47万元。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为644.02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50.29万元,下降7.24%,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为644.02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减少50.29万元,下降7.2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其中:人员支出136.04万元、占21.12%,日常公用支出22.98万元、占3.57%,项目支出485万元、占75.31%。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159.02万元。人员支出136.0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9.39万元、津贴补贴42.23万元、绩效工资4.11万元、社会保险缴费28.84万元、住房公积金11.4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2.98万元,其中: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0.2万元、水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手续费0.02万元、邮电费0.5万元、电费0.5万元、差旅费9.83万元、维修(护)费0.2万元、会议费0.1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工会经费0.99万元、福利费1.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1万元。

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总额485万元。

泸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监管中心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总额485万元,为财政评审委托业务费485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与2018年预算数3万元相比无变化。

(一)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3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3万元相比无变化。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上级机关检查调研。

(三)2019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泸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监管中心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泸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监管中心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泸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监管中心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泸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监管中心2019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泸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监管中心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泸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监管中心无车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单位总体绩效目标是:年完成评审项目送审额20个亿以上,出具的评审报告的合格率95%以上,控制和降低预算造价10%-15%,业主满意度90%以上。

九、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XX(单位)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泸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监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