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民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677.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2.34万元,固定资产599.88万元,无形资产35.2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包括:房屋构筑物357.33万元,通用设备34.81万元,专用设备104.94万元,交通运输设备22.59万元,电气设备2.11万元,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41.41万元,家具用具及其他36.69万元。
二、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 年泸县民政局共申报经常性项目17个,总额118.5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经常性项目,具体包括公务接待费15万元,会议费6.5万元,婚姻登记工本费15万元,采购预算5万元,社会组织登记换证费3万元,街路牌、门楼牌新增维护管理10万元,殡葬事业工作经费5万元,军休所管理经费10万元,烈士陵园管理及公祭活动、创建爱国主义基地等经费13万元,防灾减灾指挥中心及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经费13万元,城乡低保、五保、医疗救助入户调查核查等工作经费23万元。因无重点项目,故未要求编制项目绩效目标。
下一步,泸县民政局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按县财政部门要求,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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