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商务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泸县商务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上级有关内外贸、外资、外经、服务业、市场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承担市场规划及建设、消费品市场调控、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酒类产业发展和监督、国内外贸易管理、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商贸物流和服务业发展、商务综合执法等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商贸物流不断繁荣。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培植、品牌创建、市场基础设施、商贸物流项目建设。推进城西商业综合体、玄滩万福商业城、万福商业特色街等项目建设,打造集餐饮、购物于一体的新型商圈。组织企业参加“西博会”、“商博会”、“酒博会”、“川货全国行”、“惠民购物全川行动”等活动。
现代服务业实现突破。打造29个服务业重点项目投入运营。
电子商务成效凸显。成功创建四川省首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泸县电子商务孵化运营中心、培训中心、仓储物流中心、农特产品展示中心,打造“县、镇、村”三级营销模式,构建“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畅通、便捷通道。自主开发了智慧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和农特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在全省率先试点承接邮政业务。泸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已于2016年6月开工建设。建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3家,带动就业2000余人;建成镇级电子商务实体旗舰店4个,镇级电子商务服务店16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店230个,实现镇村级电商网点和服务区域全覆盖。泸县电子商务众创空间被科技部正式被认定为“国家级众创空间”。
市场体系不断完善。编制《泸县城乡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农贸市场建设和标准化升级改造,升级改造城区原野市场、新兴市场、玉蟾市场、东鑫市场,顺利通过创“国卫复检” 验收;新建百和、玄滩等农贸市场。
外资外贸不断加强。不断培育外贸企业出口市场,深挖企业潜力,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出口产品种类有纺织品、玻璃制品、化工产品、医药等,销往美国、欧洲、澳大利亚、东南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酒业工作持续发展。安排1000万元的酒业发展专项资金,建立2000万元的融资过桥贷款资金,设立技改补助、贷款贴息、人才培养、品牌创建、科技成果转化、市场拓展、升规补助等奖补项目。组织酒类企业与四川发展纯粮原酒股权投资基金、四川发展酒业投资有限公司合作。组织30余家企业参加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第94届全国春季糖酒交易会和第五届深港澳国际名酒展。
二、部门概况
泸县商务局属行政单位,有 1 个下属其他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847.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7.61万元,占100 %;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935.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80万元,占20.39%;项目支出745.12万元,占79.61%。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847.61万元,支出决算总计935.92万元。较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87.88万元,增长-40.95%,支出增加-437.31万元,增长-31.8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5.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87.88万元,增长-40.9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5.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3.22万元,占38.81 %;教育支出1.09万元,占0.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27万元,占8.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6万元,占0.8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76.03万元,占50.86%;住房保障支出10.05万元,占1.0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5.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38.26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11.53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对外贸易管理(项):55.70万元;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执法和业务管理(项):57.73万元;
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1.09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3.13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企业改革补助(款)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项):44.14万元;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8.26万元;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9.50万元;
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312.70万元;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 113.83万元;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0.0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0.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4.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8.85万元、津贴补贴38.90万元、奖金2.28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8.45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9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0万元、住房公积金10.0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15万元;
公用经费36.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10万元、会议费4.46万元、培训费1.09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工会经费0.73万元、福利费1.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8万元、其他交通费4.9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8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75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 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增加 0 万元,较2016年预算数增 0 %。
2016年因公出境团组 0 次,出境 0 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 3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增加0.53万元,较2016年预算数持平。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302人,共计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工作调研、安全检查、脱贫攻坚及各地来泸县考察学习电子商务进农村接待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18 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降0.14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 辆。其中:轿车 1 辆。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3.18 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工作调研及安全检查、脱贫攻坚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 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38.26 万元,比2015年增加 -68.67万元,增长-33.19 %。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7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5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实有资产65.94万元。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未对部门支出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泸县商务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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