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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水务局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2-08 09:15:00 【字体:

 

一、基本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泸县水务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水务、水土保持、防汛抗旱的职能部门和执法监督部门。是一个人员结构复杂,工作面广、任务艰巨的主管部门。

(二)机构人员情况

   泸县水务局内设8个职能股室:党政办公室、人事股、财务审计股、水政水资源股、行政审批股、规划计划股、安全办公室、监察室;直属5个事业单位——水政监察大队(参公)、水利管理和技术推广站、防汛抗旱服务中心、水库管理站、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下属有2个独立核算的一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三溪口水库管理所、艾大桥水库管理所。

泸县水务局(含三溪口、艾大桥)核定总编制149名,其中行政编制17名,参公编制8名,事业编制124名(泸县水务局编制102名、泸县三溪口水库管理所编制15名,泸县艾大桥水库管理所编制8名)。在职人员总数129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参公人员6人,事业人员113人;退休人员55人。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泸县水务局2018年部门年初预算收入总数1698.61万元(泸县水务局1476.73万元,泸县三溪口水库管理所149.80万元,泸县艾大桥水库管理所72.07万元),较2017年部门年初预算收入总数1508.66万元,增加189.95万元,增长12.59%,增长原因为新增河长制工作,增加预算。部门预算收入明细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44.56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10.10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58.79万元。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189.01万元。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18年预算数901.04万元。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2018年预算数9.9万元。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2018年预算数27万元。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18年预算数73.04万元。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2018年预算数4.5万元。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安全监督(项):2018年预算数24.3万元。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砂石资源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13.5万元。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18年预算数86.74万元。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150万元。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8年预算数6.1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一)泸县水务局2018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数1251.1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91.4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59.65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支出预算144.56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支出预算10.10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支出预算58.79万元。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支出预算167.41万元。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18年支出预算783.51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18年支出预算86.74万元。

(二)泸县水务局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含政府采购预算)预算总额447.5万元。

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18年支出预算数123.66万元。

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2018年支出预算数9.9万元。

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2018年支出预算数27万元。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18年支出预算数73.04万元。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2018年支出预算数4.5万元。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安全监督(项):2018年支出预算数24.3万元。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砂石资源费支出(项):2018年支出预算数13.5万元。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18年支出预算数150万元。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支出预算数21.6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 万元,公务接待费1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万元,无公车购置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28.8万元(泸县水务局15.3万元,泸县三溪口水库管理所1.8万元,泸县艾大桥水库管理所1.8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9.9万元(泸县水务局6.3万元,泸县三溪口水库管理所1.8万元,泸县艾大桥水库管理所1.8万元)。

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泸县水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泸县水务局2018预算公开(1).xls


                                 

 

                                                                                 泸县水务局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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