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审计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泸县审计局是一级预算单位,属行政单位,下属事业单位1个。核定总编制30名,其中:行政编制20名,事业编制9名,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28人,其中:行政人员20人,事业人员7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5人。
二、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泸县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770.15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817.29万元,减少47.14万元,下降5.77%;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770.15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817.29万元,减少47.14万元,下降5.77%。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泸县审计局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数284.1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35.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7.55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0.8万元。
泸县审计局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含政府采购预算)预算总额48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7万元,会议费1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万元,审计外勤经费38万元,财政联网审计维护费1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经费63万元,中介机构审计服务费350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 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7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其中公务车购置预算0万元,运行维护费预算3.5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加。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8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8年与上年情况一致,受泸县机关事务工作办公室委托使用一般公务用车1辆。
七、预算绩效情况
(一)推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
满足全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审计需求,完成职责权限内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审计,力争全年工程投资审减额达到5000万元。
(二)强化审计业务管理
为审计业务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社会中介机构正常开展工程审计及审计复核,确保外派审计组(县外)交叉审计工作正常开展,完成年度计划项目审计,力争全年审计查出问题金额达到500万元。
(三)保障审计日常工作正常运行
对财政联网审计进行维护,确保财政联网审计正常运行;更新办公设备,保证审计工作正常开展;做好上级审计机关、各级审计组来县协调、接待、会议等工作,维持机关正常运转。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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