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建筑工程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建筑业、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指导和监督全县建筑市场活动,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负责全县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和资质复查,对建筑业实行统一的资质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审批和办理;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建筑施工安全;负责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建筑企业开拓国内外建筑市场,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组织培训行业人才和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行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节能设计审查、散装水泥和新型墙材的推广应用;负责建设领域清欠和工程造价管理;组织建设行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工作。
二、部门概况
泸县建工局是泸县住建局下的二级局,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一级预算单位,事业编制26人,实有在编人员22人,退休人员6人,长期聘用人员5人,临聘人员14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泸县建工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84.45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66.96万元,增加17.49万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84.45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66.96万元,增加17.4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泸县建工局2017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数222.4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86.2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3万元。
泸县建工局2017年部门项目支出(含政府采购预算)预算总额16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7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会议费3万元,建筑质量安全检查费55万元,建设系统管理人员及技术工人培训费65.3万元,泸县人民政府驻贵阳办事处工作经费10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万元,设备购置及维修(含政府采购)15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泸县建工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县建工局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预算资金。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2.7万元,接待30批次,接待人次350人,与2016年预算数相同。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泸县建工局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一辆为本田越野,另一辆是本田小轿车。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7万元,较2016年预算数2万元增加5万元,按3.5万元/辆预算。
六、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 “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泸县建筑工程管理局2017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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