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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国土资源局关于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国土局 发布时间:2016-03-21 09:52:10 【字体: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责任。编制全县国土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和地质环境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全县各国土资源所依法行政工作,监督全县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及土地、矿产资源规划、计划的情况。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国土资源所履行职责的管理监督,督查全县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参与报省、市、县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审核,承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年度计划的管理、各类各业建设农用地转用征收审查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负责国土资源综合统计。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负责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总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县耕地保护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定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土资源部和省、市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审核、报批工作。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重大土地专项调查,指导全县地籍调查、登记工作。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承担审核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土地市场。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察、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的监督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组织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及采矿权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

(十)负责地质勘察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实施地质调研评价、矿产资源勘察,对地质勘察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年报、初审登记,组织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储量调查,承担压覆矿产资源初审工作。

(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组织拟定、实施全县突发重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地质遗迹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与评价工作。

(十二)依法征收土地、矿产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省、市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三)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公共服务。协调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参与矿产资源开发工作,依法审批或审核对外合作区块,监督对外合作勘查开采行为。

(十四)负责全县测绘单位的测绘资格审查报批和测绘工作证件、测绘任务登记管理;负责县外测绘单位、外国或境外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在全县行政区域内进行测绘或有关单位合作测绘成果目录;负责对外提供测绘成果的审查报批;负责全县测量标志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审查报批永久性测量标志的拆迁;指导乡镇有关部门的测绘工作。

(十五)负责管理各直属事业单位,乡镇国土资源所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各属事业单位,乡镇国土资源所领导班子和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行业作风建设。

(十六)履行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明晰职权,防控廉政风险,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推进廉政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十七)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014年主要工作内容和重点工作:严格执法,全力保障国土资源;集约挖潜,全力保障发展用地;强化民生,尽力维护群众权益;提升效能,高效廉政强化队伍。

二、部门概况   泸县国土资源局是行政单位,9个内设机构、19个国土资源所、直属事业单位2个、代管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单位财政拨款收入921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92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217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减少6583万元,主要原因争取土地整理项目资金减少(上年11369万元).

 本年度单位支出9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5万元(行政事业退休26.72万元,死亡抚恤0.3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0.5万元,行政运行652.65万元,事业运行234万元,公积金50.8万元);项目支出822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的国土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和土地整理等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0 2014年公务接待费12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和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

附件1:泸县国土局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2:泸县国土资源局2014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3:泸县国土资源局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件4:泸县国土资源局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5:泸县国土资源局2014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6:泸县国土资源局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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