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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科协部门2017年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来源:县科协 发布时间:2018-10-11 18:20:00 【字体:

泸县科协部门2017年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主要职能

科学技术协会是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推动科学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 巩固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创建成果。总结2016年—2020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创建经验,继续创新“互联网+科普”等科普工作方法,发挥示范作用。

2、 切实发挥《纲要》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作用。加大对《纲要》工作的领导力度,召开县《纲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分解落实年度工作任务。

3、 深化群团改革,继续开展群团组织社会服务中心示范点工作。总结科协入驻群团社会服务中心工作经验,指导镇(街道)科协开展镇级群团社会服务中心建设机制,科协社会化购买服务项目、培育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工作。

4、 做好“十三五”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谋篇布局。组织制定《泸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编制《泸县“十三五”科协科普工作规划(2016-2020年)》。

5、围绕主题主线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6、深入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激发青少年科技创新创意激情。

7、围绕农民生产生活新要求,大力开展农村科普活动。

8、围绕城镇社区居民智慧生活新需求,大力开展社区科普活动。

二、部门概况

泸县科协现有人员8人。编制数6人,实有在职人员5人, 1人是工勤, 4人为行政人员,3名是退休人员。无人员变化。

泸县科协下设办公室、普及部和学会部三部门,共有在职在编人员6人,其中行政工勤人员1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236.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6.35万元,占100%。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236.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67万元,占32%;项目支出160.68万元,占6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6.3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4.49万元,下降9.3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减少24.49万元,下降9.3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基本支出情况: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支出和机关运行费用,共计75.67万元,占总支出的比例为32%。其中:用于员工资福利支出:58.06万元(包括工资及津补贴支出41.4万元,社会保障费7.68万元,医疗保险3.95万元,住房公积金5.12万元)占总支出的24.6%;商品和服务支出17.61万元,占总支出的7.5%;

(2)项目支出:项目含国家、省市及县级二类,合计160.68万元,占总支出的68%。具体包含:科普宣传、科技培训5万元,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3万元,青少年科技活动10万元,为科技工作者服务4万元,基层科普行动计划16万元,科普基础设施建设20万元,学会工作6万元,科普资源开发10万元,科普专用设备采购2万元,《纲要》实施工作8万元,群团服务中心工作3万元,党建工作5万元,2016年特别贡献奖14.67万元,2017年目标考核工作经费17.01万元,国家基层科普行动专项资金25万元,省级科普经费1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四) 

功能科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差额

原因分析

科学技术支出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

行政运行

61.06

58.93

-2.13

运行经费减少

科学技术支出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97.6

123.68

26.08

省市项目在年底才下达

科学技术支出

科协技术普及

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

0

37

37

省市项目在年底才下达,如基层科普行动专项资金25万元,省级科普经费12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52

7.68

-0.84

持平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行政单位医疗

3.98

3.95

-0.03

持平

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

5.12

5.11

-0.01

持平

合计

176.28

236.35

60.0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1万元、津贴补贴20.73万元、奖金1.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6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95万元、奖励金0.02万元、住房公积金5.11万元。
  公用经费17.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2万元、印刷费0.09万元、水费0.18万元、电费0.55万元、邮电费1.47万元、差旅费1.01万元、维修(护)费0.15万元、会议费0.63万元、培训费0.26万元、公务接待费0.28万元、劳务费0.16万元、工会经费0.42万元、福利费1.53万元、其他交通费6.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4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预算2.2%,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精简节约,严格“三公”经费的开支标准和开支项目。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车改革取消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78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24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行政运行0.28万元;科技交流及科学普及1.72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9.0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泸县科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1万元,比2016年增加1.49万元,增加9.2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9万元。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他办公设备18.52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部门未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业务(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局用于财政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9、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的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决算公开报表(2)(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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