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县农林局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县农林局 发布时间:2018-10-26 10:28:00 【字体: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事务管理与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政务公开、爱国卫生、绩效管理、双拥、综治、计划生育、为民服务热线等工作;负责对外协调、接待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承担信访、督查督办、宣传;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有关综合性文件、报告、调研和史志编辑工作;牵头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维稳和“大调解”工作。

2、组织开展农业农村经济重大问题调研,提出深化农业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承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农民负担及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与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农村收益分配统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等工作;组织对农村集体经济收支、农民负担等情况的监测。拟定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和种植业、养殖业发展政策、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农业产业保护和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负责现代农业推进工作;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负责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及商品化处理;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的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指导农业产业重大项目的包装、推介;负责战略性新兴产业(生物农业)政策指导;负责拟订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休闲农业景区打造认定和经营主体培育工作;负责协调政策性农业保险、涉农信贷、龙头企业上市融资政策;负责征集、督查监管涉农企业信用等级工作;负责农业扶贫工作;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参与农业抗灾减灾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农产品营销促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农产品市场运行,指导农产品市场标准化建设与管理;负责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生产统计有关工作;管理农业农村经济信息工作,指导农业信息服务;负责农业宣传工作和对外农业经济合作交流。负责泸县现代农业示范县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产业技术体系、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与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推广和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工作;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等工作;指导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承办外来农业物种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法治建设,承担有关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与报备工作;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参与农资市场秩序的整顿和规范,组织开展农资农机打假工作;指导农业行业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农业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的发放工作;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4、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畜牧生产、种畜禽管理、饲草料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畜牧业、奶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畜禽良种补贴、畜禽标准化养殖扶持项目、畜禽生产基地建设、畜禽“菜篮子”工程建设等畜牧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负责畜禽专合社建设,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和规模养殖,负责畜禽标准化管理;指导并组织种畜禽管理和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奶业发展的行业指导,负责生鲜乳生产环节的监管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工业饲料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全县兽医兽药、工业饲料行业发展,负责兽医兽药、饲料行政管理,拟订兽医兽药、饲料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等工作;负责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和兽药生产的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和兽药药政工作;负责全县生猪等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拟订畜禽定点屠宰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向生猪注水或注入其它物质、屠宰病害死猪等违法违规行为。

6、拟订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政策、技术方案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农机化生产的组织指导、技术推广、服务组织培育和信息服务;指导农业生产机械装备发展;指导农机维修管理,提出农机更新报废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生产道路、农机具、库棚等农机化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发展扶持政策。拟订农村机电提灌发展规划,指导农村机电提灌项目的实施和机电灌溉服务组织建设。

7、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承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登记(备案)、牌证核发和驾驶操作人员、教练员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指导农机安全监理体系建设;依法处理农机事故;组织实施在用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尾气排放检测。

8、制定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综合方针、政策,负责林业法制工作;负责监督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计划下达、执行和林木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指导、监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及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与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组织指导森林资源调查与规划设计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指导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组织实施工作;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防治荒漠化、防沙治沙工作,指导各类生态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和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预测预报及国有林场(苗圃)、林业工作站、森林公园的建设管理;负责全县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及管理;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县创建森林城市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9、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农产品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承担组织、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考核工作;承担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和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负责绿色食品管理工作。

10、提出有关农业农村发展的政策、项目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项目和资金管理,指导和监督农业补贴政策的实施;组织开展农业灾后恢复重建;负责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和职工保险、住房公积金解缴等工作;指导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负责指导林场国有资产管理、财务和统计工作;负责国有林场土地保护、使用管理。负责职工的工资、待遇发放和保险收缴。

11、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干部培训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承办涉农国外智力引进工作;负责本局离退休人员工作。派驻监察室负责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有关规定的情况。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规划;指导协调各地森林防火扑救和重点林区森林防火预防、扑救措施及森林防火无线电通讯、网络化建设;掌握全县森林火灾情况,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泸县农林工作始终以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准确把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和关键环节,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经营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牢固树立绿色生态发展理念,以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为抓手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以科技创新为支撑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着力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全力推进了种养循环农业发展和绿色发展模式,抓好现代畜牧业重点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粮食生产先进县“三个示范县”建设,扎实推进农林改革、重点项目建设、产业脱贫工作,全面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2017年,泸县成功创建省级农产品安全监管示范县,分别荣获省政府“2016年度四川省粮食生产‘丰收杯’单位”,农业农村部畜禽污染资源化利用重点县、四川省绿色植保示范县等荣誉称号。成功举办了2017年全省水稻带药移栽暨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现场观摩培训会。

积极培育主导产业,产业发展得到提升

1是粮食生产面积稳定,结构不断优化。粮食播种面积108.35万亩,总产量54.5万吨。小春粮食播种面积21.76万亩,产量4.16万吨。大春粮食播种面积86.59万亩,产量50.34万吨,同比增长2.15%。各类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水稻规模化种植面积3.55万亩,同比增长7.9%。完成水稻、玉米、高粱规范化栽培面积68.2万亩,其中水稻56.7万亩。大力发展订单农业,与“开源”、“金土地”等公司签订优质稻订单收购合同面积21万亩。

2是经济作物生产不断改良升级。水果面积37.6万亩,产量8.98万吨,产值6.5亿元,名优水果面积23.8万亩,其中:特色水果龙眼总面积18.2万亩,产量5.1万吨,产值4.08亿元,新发展面积0.6万亩;茶叶面积0.5万亩,产量0.069万吨,产值0.182亿元;中药材3万亩,产值1.87亿元,在太伏、得胜、天兴等7个镇新发展0.5万亩;泸县现代农业融合示范园区中完成优质柑橘定植600亩。泸县晚熟龙眼通过自贸区远销港澳,实现泸州市鲜活农产品走向港澳零的突破。

3是蔬菜生产不断优化种植结构。在方洞、嘉明、福集、牛滩、得胜、云龙、兆雅、太伏、玄滩、海潮等镇发展优质蔬菜20万亩。其中:粮经复合产业基地5万亩,刘氏泡菜加工蔬菜基地2万亩、沿江早春蔬菜基地12万亩、水生蔬菜基地0.5万亩、食用菌种植800万袋。

4是畜牧业生产运行平稳。生猪期末存栏73万头,同比增加2.61%,牛期末存栏9893头,同比下降22.6%,羊期末存栏96152头,同比下降8.06%。2017年生猪出栏106.2万头,同比增长3.9% ,猪肉产量76893吨,同比增长3.97 %, 肉牛出栏2679头,同比下降0.8%,羊出栏13.6万只,同比增长0.07%。全年肉类总产量107342吨,同比增加3.56 %。

5是林业得到新发展,助农增收效果明显。实现林业总产值17.6亿元,同比增长6.67%,其中林业旅游和休闲服务产业8.1亿元;农民人均从林业上获得收入1280元;新建短周期工业原料林0.2万亩;核桃、油茶木本油料林0.1万亩,新建枳壳、花椒等特色经果林0.3万亩,苗木花卉0.1万亩;引进落户项目市外方投资总额3000万元,引进林业项目2个。

6是水产发展势头良好。水产品总产量3.63万吨,比上年增加1900吨,增长5.5%;渔业经济总产值5.01亿元,比上年增长11.3%,生产水花鱼苗1.85亿尾,投放鱼种3430 吨;全县有水库1.65万亩,山坪塘2.54万亩,稻田蓄水养鱼5.04万亩,今年新发展稻田蓄水养鱼2500亩,养鱼面积比上年增长4.9%,农民人均渔业增收实现46.7元目标。培育50亩以上产业示范业主296个,养殖面积达2万亩,重点发展斑点叉尾鮰、乌鳢、泥鳅、匙吻鲟等名优产品;泥鳅、小龙虾、青蛙等特色水产养殖基地达到14处,养殖规模近1万亩;以方洞镇稻鳅、立石镇稻虾、福集镇稻蛙稻田立体种养为典型,发展稻田立体种养面积2500亩。

7是农机化水平不断提升。大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夯实农机基础设施。以全省农机化示范县建设为契机,积极新建、改造机耕便民道300公里,投资3920万元,完成计划的100%;维修各类提灌机械3160台次/16800千瓦,新增提水控灌设备584台/1488千瓦,新建和改造提灌站18座/642千瓦,全年提灌站建设投入资金360万元。当年新建成“物联网+提灌站” 8座,全县有“物联网+提灌站”已建成21座。全县农机总动力实现 56.5万千瓦,比上年增加2.2万千瓦。全县主要农作物耕种收全程机械化水平达到58.4%,比上年提升 7.4%。认真落实惠农政策,全县共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补贴资金263.96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169.3万元,县级补贴资金94.66万元,补贴各类农机具共2604台,收获后处理机械3台,耕整地机械2273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157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153台,收获机械16台,种植施肥机械5台,2432户农民直接受益,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资金结算进度达100%。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得到提升

完成营造林3.3万亩;完成2016年中央造林补贴0.5万亩,兑现造林补贴资金100万元;完成义务植树113万株,新建义务植树示范基地1个,面积60亩;净增森林面积0.45万亩,新增森林蓄积2.34万立方米,新增森林覆盖率0.2%。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和凭证采伐,消耗蓄积2.5675万立方米,占年森林采伐限额的57.54%。通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全县养殖场进行了摸底排查,对环保存在问题养殖场下达了整改通知,限期完成整改;对禁养区养殖场进行了关闭搬迁,当年完成101家养殖场关闭。深入推进全县渔业环保,撤除濑溪河网箱38口,撤除三溪口水库网箱239口,解除水库肥水养鱼承包合同3个。狠抓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取缔非法码头2个,关闭堆沙场2个。实施了“绿色环保工程”,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30.81万亩,覆盖率达到37.72%,实施了稻鸭共育、太阳能杀虫灯、性诱剂等绿色防治措施,努力实现高产高效和绿色发展,带动农户增产增收。

大力招商引资,“双争一汇”成效显著

2017年完成“双争一汇”项目40个,到位资金21212.4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7亿元124.78%,其中林业项目13个,项目资金1623.86万元,比上年增长1.9%。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引进泸州厚德农业有限公司在泸县潮河镇龙眼主题田园综合体项目,计划投资3亿元;泸县喻寺谭坝大地飞歌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计划投资达2.5亿元。

加快农业重点项目推进,提升农业发展基础

是泸县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完成投资1.62亿元,建成高标准农田1500亩,播种观赏油菜1000余亩、水果基地1000余亩、特色水产基地500余亩。村级企业集中区建设年内完成精准扶贫厂房建设11045平方米,包括建设冷藏库600吨、通风库100吨、烘干房2组。休闲旅游区建设:完成谭坝山顶景观平台廊亭建设3个、栈道330米、步游道米600米、广场3022平米及绿化工程建设。在园区内建设完成了占地120亩,集生产、娱乐、休闲为一体的乐耕农场一个。建设内容包括旅游综合服务中心560平米、乐耕家园房屋1400平米以及生态停车场500平米、生态鱼塘20余亩及沿河湿地景观、步游廊道、亭台等附属设施建设。二是现代畜牧业重点县项目以巨星30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为依托,建成兆雅存栏3000头的PIC祖代种猪场1个、生猪寄养户60组,全年新增投资9000万元。三是枳壳中药材GAP种植基地该项目在太伏镇王湾村实施建设,建设枳实枳壳2000亩,完成投资3500万元。四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共计建成高标准农田5.74万亩,累计投入项目建设资金10165万元,新增耕地面积1913.16亩,调整田形2.00万亩,地力培肥1.93万亩,灌渠116.6km,排渠11.08km,小型水源工程222处,机耕道36.92km,生产道53.95km,农机下田通道30处。五是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建设项目在海潮、太伏、奇峰、牛滩等镇实施,总投资2505万元。

稳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活力得到激发 

全县有农民合作社491个,新增55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5个,省级示范社20个,市级示范社34个,新申报市级示范社6个;发展家庭农场793家,新增476家,其中省级示范场9家、新增4家,市级示范场4家,新申报市级示范场7家。在喻寺镇谭坝村、天兴镇田坝村、玉蟾街道玉蟾村和龙桥社区启动农村集体经济股份改革试点工作,确认农村集体成员身份13032名,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放股权证书3590本。2017年成功向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汇交数据。完成了100个村档案资料,颁证21.86万本,颁证率达到90.52%。2017年累计流转土地达到23.5万亩,新增土地流转面积2.17万亩,其中新增规模以上流转面积1.68万亩。依托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建立了有形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国营泸县林场更名为“泸县国有林场”,改革为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

落实强农惠民政策,民生工程全面完成

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补贴资金263.96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169.3万元,县级补贴资金94.66万元,补贴各类农机具共2604台,2432户农民直接受益,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资金结算进度达100%。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7.2万亩,兑现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615.12万元;完成森林管护面积10.89万亩(其中国有林管护3.34万亩,集体生态公益林管护面积7.55万亩);完成天保工程森林管护项目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补偿资金256.6万元。

以项目为载体,脱贫攻坚取得新成效

2017年依靠农业产业实现脱贫人数9753人。一是全力推进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以玉蟾街道、福集、天兴、嘉明、喻寺、方洞、得胜、云龙、兆雅、太伏等10个镇28个村3万亩百里示范长廊核心区和20个镇(街道)的386个种粮大户为重点,全县20个镇(街道)总创建规模为30个万亩示范片,建成水稻高产示范片20万亩,辐射带动水稻整县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工作。以嘉明、得胜、喻寺、云锦、玉蟾街道办为核心,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新建产业园、龙头引领发展蔬菜4500亩。二是在太伏、得胜、天兴等7个镇新建和改造中药材基地0.5万亩。三是以巨星30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为依托,建成投产兆雅PIC父母代种猪场1个,建设规模猪场31个,规模羊场10个。

切实加强安全监管,确保农产质量安全

成功创建了“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泸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通过了省级“双认证”考核。完成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农产品样品抽检400个,通过招标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监督抽检,合格率99.5%。2017年省、市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任务完成率100%,样品检测合格率99.8%。“三品一标”农产品新申请(复查换证)任务6个,完成12个;生产经营主体入驻省级追溯管理平台增加任务数5个,实际完成30个。全年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出动车辆180余辆次,立案20件,当年结案17件,确保了无重大农产品安全事件发生。

二、部门概况

(1)2016年末共有法人单位16个,其中全额预算单位15个,差额拨款单位1个(国营泸县林场)。

(2)2016年内设机构情况:

局行政机关1个设13个职能股(室):1、办公室(信访办),2、农村经济管理股(产业发展股、蔬菜办公室),3、科教与法规股(行政审批股、执法大队),4、畜牧业股 ,5、兽医兽药股 (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6、农机装备发展股,7、农机安全监理股,8、造林资源管理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9、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10、计划财务股,11、人事股,12、派驻监察室,13、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行政机关1个:泸县农林局。

直属事业机构11个:1、农机技术推广中心,2、农业技术推广中心,3、水产渔政局,4、林业科技推广站,5、畜牧生产科教站,6、国营林场,7、土肥站、8、植保植检站、9、种子管理站、10、经济作物站、11、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参公事业机构4个:1、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森林植物病虫防治检疫站,3、畜牧局,4、农机管理局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17,553.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553.20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903151200562346.gif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13,02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16.75万元,占57%;项目支出5,612.56万元,占4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1903151200469056.png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908.69万元。与2016年12995.44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913.25万元,增长40%。

201903151201176884.png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29.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11729.72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299.59万元,增长10%。

201903151201301315.png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29.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5万元,教育支出7.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2.65万元,抚恤47.4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3.4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5.9万元,天然林保护85.9万元,退耕还林20万元,农林水支出11318.6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1.3万元。201903151201410655.png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29.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045.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609.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1.70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00万元,占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6.70万元,占71%。 201903151202084357.png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5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农林行政森林公安合并。

3.         公务接待费支出36.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98批次,395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6.7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泸县农林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4.86万元,比2016年增加109.17万元,增长8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泸县农林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04.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2.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51.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2.9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泸县农林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2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5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5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6

社会效益(可选项)

6

生态效益(可选项)

6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6

公平效率(可选项)

7

使用效率(可选项)

8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10

总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10.外交(类)…(款)…(项):指……。

11.公共安全(类)…(款)…(项):指……。

12.教育(类)…(款)…(项):指……。

13.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指……。

17.节能环保(类)…(款)…(项):指……。

18.城乡社区(类)…(款)…(项):指……。

19.农林水(类)…(款)…(项):指……。

20.交通运输(类)…(款)…(项):指……。

2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款)…(项):指……。

22.商业服务业(类)…(款)…(项):指……。

23.金融(类)…(款)…(项):指……。

24.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款)…(项):指……。

25.住房保障(类)…(款)…(项):指……。

26.粮油物资储备(类)…(款)…(项):指……。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农林局汇总(1).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