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泸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中共泸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泸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成立于1958年,前身为中国共产党泸县职级机关委员会,属党的机关,履行负责规划县直属机关党的建设,分类指导直属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精神文明建设;2001年10月县级机构改革,经泸县县委批准(泸县委办[2001]182号),更名为中国共产党泸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内设2个职能室,核定行政编制4人,2009年泸县编发[2009]28号同意增加1名行政编制,调整为5名,2017年实有人数6人。我委是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机构1个,无下属单位,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解决,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本单位预算代码为2330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1510421008358138Y,现单位办公地点已迁至玉蟾街道办花园路149号。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强化思想建设。邀请省市县党务专家到机关党组织宣讲十九大、省市党代会精神36场次,举办“学习蔡松松精神,争做担当担责模范”大讨论15场次;组织机关党员集中辅导、专题宣讲、政策解读等活动,亲自为机关党员上党课。二是夯实组织建设。规范机关党组织设置,对条件成熟的县安监局等3家单位新设机关党委;印发《县直机关党支部工作手册》,推行清单式管理,全覆盖督导2次;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总结提炼支部工作法10条。建成县级“示范阵地”7个、“十五佳阵地”6个。优秀“微型党课”到镇村两级120场次,推动“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党员培训班1期、党务工作者培训班1期。组织部分机关党务干部到合江等县区交流学习机关党建工作经验;培养年轻党务后备干部,建立健全任前谈话和年终述职考核制度。四是深入开展“双联”“走服引”等活动。及时调整“双联”队伍,保证全县251个村有联系领导和帮扶部门,划拨联镇经费200万元,培训帮扶力量8场400余人次,开展督查12次。每月印发“五个一”任务清单,推行一次主题党日、联合上一次党课、开展一次环境卫生整治、帮助一次生产、共过一次组织生活会、办好一件实事、开展一次慰问等“七个一”活动,推进“走服引”取得实效。
二、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合计37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4.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支出合计3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11万元,占20.06%;项目支出299.39万元,占79.9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74.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559.33万元,下降59.9%。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74.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59.33万元,下降59.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减少559.33万元,下降59.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9.16万元,占42.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1万元,占2%;医疗卫生支出3.3万元,占0.89%;住房保障支出4.5万元,占1.2%;农林水支出200万元,占53.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59.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99.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数2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1.14万元、津贴补贴17.55万元、奖金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5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59万元、奖励金0.02万元、住房公积金4.5万元等。
公用经费19.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5万元、印刷费0.3万元、电费0.3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1.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3万元、会议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经费0.59万元、福利费0.47万元、其他交通费6.4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25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2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35万元,减少了14.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工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48万元,比2016年减少增加了3.06万元,增长了下降18.6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开展的机关事务增多,培训、会务、差旅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工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机关工委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为行政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用于农村(包括国有农场、国有林场)扶贫开发等方面的其他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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