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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文化馆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县文体新广局 发布时间:2018-10-15 17:25:00 【字体: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文化宣传、文艺活动组织、相关培训、业余创作团体管理、群众文艺理论研究、文化交流、大众科普资料编揖、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一是紧紧围绕县委、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文化推广活动。今年是全国精准扶贫的关键年,文化馆抓住契机,开展对全县20个镇(街道)及40个贫困村广场舞辅导培训,完成了县委、县政府组织的“携手扶贫,决胜小康”文化宣传展演活动,为泸县的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奠定了扎实基础;举办了全县广场舞辅导培训工作;完成“弘扬好家风,和谐大社会”文艺演出。二是开展面向基层、面向农村的文化活动。我馆于2017年度积极协助得胜镇仁和村开展春节联欢活动;同时,开展了“书香农家·我们的节日暨新春送温暖活动”走进牛滩镇天全村。三是打造品牌,提升文化馆在泸县文化事业发展中的地位。2017年,我馆紧紧抓住“雨坛彩龙”、“激情广场大家乐”、“百姓乐坛”、“泸县农民演艺”这四个品牌,开拓创新,在活动内容、形式、对象上作了调整,使之最大程度地发挥作用,最大程度地收到效果。四是结合县委廉政文化宣传活动,在广大业余文艺创作者的积极努力下,遴选了《如此村长》、《张二娃回家》等6个文艺节目,由12支农民演艺队伍共演出260场。

2.创新免费开放、促进群文工作发展。文化馆把免费开放作为强化泸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关注民生,发挥好文化馆的公共职能。采取馆内阵地免费开放为基础,基层免费开放为中心,免费文化活动为补充的工作思路,保证文化馆免费开放针对性、普遍性、均等性的落实。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阵地免费培训为基础。每周星期二、三、四开设了舞蹈、声乐、器乐、书法、绘画免费培训,全年共上400个课时,参加培训群众达4000人次。开展传统文化专题讲座。同时还派出专业人员对各镇和各演出团队进行免费业务辅导,全年辅导达98次,接受辅导群众达6000人次。为老年大学授课100次,为其他单位排练节目。

(2)厅室免费开放活群众。每周一、三、五文化馆美术、非遗两展厅进行免费开放,全年接待学生、群众达118次,接待观众达2000人次。

(3)品牌免费活动作延伸。紧抓品牌文化活动,促进群众文化自觉性提高。在县城人民广场坚持每天开展“激情广场大家乐——健身舞”活动,每天参加人数达800人。开展“激情广场大家乐——走进‘学英雄·树新风·爱家乡”巡演活动,已为全县镇、街道办演出活动20场,观众众达2万人次。使“激情广场大家乐”活动成为了我标志性的群众文化活动。

(4)提升文化艺术档次活动。每周一次的“百姓乐坛”免费培训,延伸到课外每月一次的展示演出。并于6月9日全国非遗日举办了“全国第十二个文化与自然遗产日”展演活动,参演演员和观众达1000人次。

(5)拓展免费开放途径。7月举办了“醉美泸州•百姓舞台”走进天柱艺术学校文艺演出;坚持开展每月的免费开放雨坛彩龙队员培训;分别安排了馆内业务干部对泸县20个镇和街道办进行长期免费辅导培训工作。

3.立足传承保护、非遗工作再上台阶。一是成功举办了鸡年龙舞闹元宵活动,全县20个镇、街道办组织了31条龙灯在县城人民广场登台表演,再绕花园干道进行了巡游;二是完成了泸县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共普查出非遗资源86项,经过认真筛选、挖掘整理,泸县民间文学等28项列入了泸县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三是加大四级非遗保护项目的传习活动,方洞镇举办了“四川·泸县第五届雨坛彩龙民俗文化活动”;雨坛彩龙、玄滩狮舞、泸县轻吹参加了2017年龙桥文化生态园“乡村旅游文化节”活动。四是举行了泸县非遗储备项目论证会,邀请了省、市非遗专家对申报四川省第六批非遗保护名录的“天兴草龙”、“潮河葬俗”、“牛滩木刻”、“名豪古法天锅酿酒技艺”和申报国家级保护名录的“牛滩马儿灯”、“玄滩薅秧歌”、“仁和粬药制作技艺”进行了论证。五是举办了泸县“全国第十二个‘文化与自然遗产日’宣传文化活动”。

二、部门概况

泸县文化馆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事业单位;我馆年末编制14名,年末实有在职占编人员12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377.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7.39万元,占全年收入的100%。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291.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40万元,占42%;项目支出168.21万元,占5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77.3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3.69万元,增长48.75%。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1.6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7.91万元,增长14.9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1.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7.91万元,增长14.9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1.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61.90万元,占89.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1万元,占4.9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5万元,占2.28%;住房保障支出8.65万元,占2.9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 支出决算为242.31万元,完成预算81.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6.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6万元,完成预算100%。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款)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14.41万元,完成预算100%。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6.65万元,完成预算100%

6. 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8.65%,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4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7.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6.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预算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市文化馆与周边县、市文化馆等来我馆调研工作次数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与2016年相比,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一致。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市文化馆与周边县、市文化馆等来我馆调研工作。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万元,下降55.56%。主要原因是接待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馆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馆音响设备一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馆无公务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我馆在2017年度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指文化馆所有参与、组织、开展演出活动的资金。

1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指文化作品新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资金。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款)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对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资金。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对单位在职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资金。

2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对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泸县文化馆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泸县文化馆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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