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天宇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四川省泸州市天宇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
我校是在高中教育阶段进行的职业教育,是在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为社会培养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
我校在2017年年底有教学班级37个,都是职业高中教育班(高一13个,高二15个,高三9个);共有学生1860人,与2016年末学生数1389人相比较,增加学生471人;在校生中住宿生1456人。2017年财政拨付项目经费15万,我校用于购买教学设施多媒体设备和电脑设施,进一步提高了我校的办学质量。
二、部门概况
我校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于2004年由原泸县三溪职业高级中学校改制而成,泸县财政只负担原三溪职高留下来的公办教职工的工资预算,退休后转泸县教育局负责,所以财政预算人员每年递减。2017年年末实有在职教职工人数为20人,比上年减少1人(退休)。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246.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6.35万元,占100%。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246.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35万元,占93.9%;项目支出15万元,占6.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246.35万元,支出总计246.3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6.4万元,增长23.2%;支出总计增加46.4万元,增长23.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6.4万元,增长23.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8万元,占1.5%;教育支出182.68万元,占7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3万元,占11.7%;医疗卫生支出14.02万元,占5.7%;住房保障支出17.24万元,占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工会经费和福利费(项): 支出决算为3.68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类)--职业教育(款)--职业高中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182.68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保障(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支出决算为28.73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4.02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17.2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1.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7.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8.15万元、津贴补贴13.32万元、绩效工资66.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7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02万元、住房公积金17.2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4万元。
公用经费3.68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1.47万元、福利费2.21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国有资产。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国有资产。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6个,涉及财政资金15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4分,存在的问题:一是没有非税收入,二是缺乏创新能力。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自身的创新能力。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0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0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20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3 | ||
人才培养(5分) | 3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中央扶持中职学校提高办学条件的项目资金使用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存在的问题:学校办学条件还有待提高,希望还能得到支持。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泸州市天宇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央扶持中职学校提高办学条件的项目资金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可行性 | 5 | 5 | ||
(10)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4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5 | ||
完成时效 | 5 | 5 | ||
完成成本 | 5 | 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10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10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10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
总分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工会经费和福利费(项):指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和福利费支出。
10. 教育(类)--职业教育(款)--职业高中教育(项):指职业高中教职工工资支出和购买教学设施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保障(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个人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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